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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驻高有关单位:
《高台县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
高台县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夯实计量技术基础,提升计量应用和服务能力,强化计量监管效能,充分发挥计量在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支撑保障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37号)、《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发〔2022〕59号)、《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23〕34号)精神,结合我县计量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县计量技术基础更加坚实,计量服务保障能力持续增强,量传溯源体系更加完善,计量监管水平显著提升,与经济发展和民生需求适应性显著增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标数量达到6项;强检计量器具检定覆盖率达到95%;培育15家以上诚信计量示范单位。
到2035年,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标数量达到8项;强检计量器具检定覆盖率达到99%;培育50家以上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大计量”工作格局,计量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重大战略中的基础和保障作用更加突出,民生计量得到充分保障,初步建成符合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的现代先进测量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计量创新研究
1.加强计量应用技术和信息化建设。围绕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及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等领域,充分发挥信息、科研、人才优势,参与碳计量、污染物检测、机动车安全环保检测、医疗计量等关键计量技术研究。支持与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计量科研项目立项,支持计量科研项目申报省级及以上科技奖励。(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2.推进计量技术成果转化。结合我县实际,积极开展现代农业、综合能源、新材料、煤炭循环利用、盐硝精细化工等计量技术研究和成果转化,充分发挥院校和企业等计量优势资源作用,加快科研成果转化,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发挥好职业教育学校、技术机构的成果转化作用,支持计量创新成果转化应用。(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3.推动计量数字化转型。依托全省计量数据服务云,推广应用国家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平台(e-CQS),加强计量数据统计、分析和利用,实现计量信息共享和计量数据融合应用。积极参与计量监管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运用在线监测、远程校准等数字化计量技术,推行数字校准证书,促进计量器具智能化、网络化发展。加强生命健康、装备制造、食品安全、环境监测、节能降碳、安全生产、新能源等领域计量测试数据建设应用。(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县应急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4.营造良好计量科技创新环境。以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为主体,加强与省、市级计量技术机构合作,发挥我县计量技术机构、龙头企业的计量技术优势和人才优势,构建计量、质量、标准、知识产权等融合联动的计量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溯源链、全产业链、全产品生命周期、具有一定前瞻性的计量支撑。(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教育局、县科技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二)提升计量服务水平
5.服务制造业质量提升。引导企业建设高精度、集成化、智能化精密测量测试系统,推动计量测试服务与产业链发展深度融合,提升质量控制和智慧管理水平。加强县级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搭建一站式计量公共服务平台,为产业发展提供计量服务。加强工业制造领域计量检定、校准、测试和检测数据的采集、管理和应用。(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工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6.服务农业高效发展。围绕我县蔬菜、制种、草畜三大农业主导产业,加强产地环境监测评价、营养品质检测评价、质量安全追溯监管和生产技术标准制定等方面的计量测试技术推广应用,加强农产品贸易中计量违法行为监管和查处力度,为农产品种植、生产、加工、存储、物流、贸易等提供全链条计量服务,助力我县优势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县市场监管局、县农业农村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7.服务绿色转型发展。围绕光电、风电、生物质能为主的综合能源产业链,推动计量测量在节能减排、实现“双碳”目标过程中各项计量需求,不断提升计量服务能力。推动建设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做好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落实碳排放计量审查制度,强化重点排放单位的碳计量要求,积极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开展能效标识、水效标识监督检查,提高全社会节能意识。推动水、土壤、大气等环境监测领域向精度高、效率高、水平高方向发展,完善提升环境监测领域各环节计量服务保障能力。(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8.服务大众健康与安全。围绕安全防护、医疗卫生、食品药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公共安全、社会稳定、自然灾害防御等领域,提升检定和校准技术能力,开展计量技术研究和计量器具定期检定或校准测试服务。加强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安全等安全领域相关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卫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地震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气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9.服务交通计量技术发展。积极参与交通一体化综合检测和监测设备量传溯源,针对车辆安全检测、货车超载超限测量、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机动车雷达测速和尾气排放在线监测、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电子停车计时收费等交通监管设备开展计量技术研究和计量器具定期检定或校准测试服务,确保测量设备科学准确。加强交通行业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和检定能力建设,持续提升计量对交通运输的技术保障能力,服务智慧交通建设。(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三)加强计量能力建设
10.完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与市级技术机构在优势互补、相辅相成的基础上,落实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指导性目录,立足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等强检项目,加快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技术改造和升级换代,更新完善普通和精密压力表、衡器、血压计等现有计量标准,大力提升计量技术机构强制检定能力,为民生计量监管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11.推进计量技术机构建设。加强计量技术资源统筹规划,通过技术协同、能力共享、共研共建等方式,推动计量技术机构科学化、持续化和优质化发展。深入开展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能力提升行动,推动计量技术机构协同、错位发展,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要立足为社会提供基础性、公共性量值传递与溯源服务,落实好强制检定职责,强化法制计量、民生计量保障。行业专业计量技术机构立足本行业领域计量需求,强化专用计量器具的管理和使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专项授权等形式鼓励支持其他各类计量技术机构充分发挥计量资源作用,逐步实现各类计量技术机构优势互补、有序竞争、共同发展。(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12.加强计量人才队伍建设。实施计量专业技术人才提升行动,加强计量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将紧缺的计量人才纳入全县人才引进计划。完善计量人才培养机制,以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为依托,组织开展计量业务培训,积极参加计量比对、计量技术比武活动,增强计量专业技术人员整体业务素质。加强注册计量师注册管理、计量标准考评员队伍建设、计量专业职称评聘以及计量领域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提升计量人才队伍层次。(县市场监管局、县人社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13.提升企业计量能力。通过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等方式,引导企业建立完善与其科研、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计量管理制度,加强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对工业测量过程和测量数据的管理,鼓励企业通过测量管理体系认证。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建立最高计量标准,采用先进计量器具,提升生产工艺过程控制、产品质量升级的相关计量技术支撑。落实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发挥计量技术机构、院校和产业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协同开展研发应用,建立创新高效的企业计量服务保障体系。对企业新购置的计量器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扣除。(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信局、县科技局、县教育局、县税务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14.服务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加强计量与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领域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相互参考借鉴和共享共用,推广使用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为社会提供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质量管理、知识产权、品牌培育等全链条技术服务。(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四)加强计量监督管理
15.落实计量监管制度改革。加快推进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抓手、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监管机制。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开展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检查,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推广应用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业务管理平台,推动监管重点从管器具向管数据、管行为、管结果的全链条计量监管体制转变。开展法定计量单位使用和标准物质监督检查,保障计量单位统一和标准物质供给质量。落实市场主体计量风险管控主体责任,强化计量风险防范意识,快速有效处置计量突发事件。(县市场监管局、县科技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16.加大民生计量监管力度。实施计量惠民工程,加强民生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和监督管理,提升基层民生计量保障能力。持续开展集贸市场(大型商超)、加油(气)站、餐饮业、商店、眼镜店、汽车充电桩、出租车计价器、民用“四表”等重点民生领域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医疗卫生、环境监测、安全防护、取用水、节能减排等领域计量专项检查。强化对供水、供气、供电等基础民生计量行业的监管。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强化农村民生计量保障,加大对衡器、水分测定仪等涉农计量器具和种子、农药等农资类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管和保障力度,推动计量技术服务向农村延伸。(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按职能分工负责)
17.推进诚信计量分类监管。重点在商业、服务业等领域全面开展诚信计量行动,推行经营者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开展诚信计量示范活动,建立完善“以经营者自我承诺为主、政府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监督为补充”的三位一体诚信计量运行机制。充分利用全省计量监管服务信息化平台和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诚信计量承诺公示和信息收集,建立市场主体计量信用记录,实现计量失信信息社会共享,依法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将计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落到实处。(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18.严格计量执法监督检查。加强计量执法协作,推动计量业务监管与综合执法信息共享,建立健全查处重大计量违法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执法联动机制,强化依法移送、依法办案意识,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对计量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查处制造、销售和使用带有作弊功能计量器具及伪造计量数据、出具虚假计量证书和报告等违法行为。规范计量服务行为,严厉打击伪造计量数据、出具虚假计量证书和报告的违法行为。积极回应民生诉求,快速查处民生计量投诉举报。(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检察院按职能分工负责)
19.促进计量服务市场健康发展。充分利用市场资源和力量,吸纳各类社会组织参与法制计量工作,构建多元、开放的法制计量新格局。发展计量校准、计量测试、产业计量等高技术服务新兴业态,培育专业化计量技术服务市场,不断满足市场多样化、个性化需求。通过推行计量校准机构自我声明、公开公示,规范各类市场计量行为,促进计量服务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强化对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在用仪器设备的计量溯源性要求,保障检验检测数据准确可靠。(县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计量工作的组织领导,汇聚推动计量事业发展合力。市场监管部门要牵头建立由发改、财政、科技、工信等部门参与的计量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计量工作,推进计量能力建设,形成协调统一、协同创新、开放共享、多元共治的大计量工作格局。各镇要结合本实施方案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计量发展重点,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压实责任分工,全力推进落实。各有关部门、行业、企业要结合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本实施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目标落地见效。
(二)加强责任落实。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本方案的实施,统筹全县计量管理、量值传递和溯源工作,负责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建设和管理;财政部门负责保障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公益性计量、强制检定、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性经费;发展改革部门负责能源、化工、冶金、建材、新能源等产业节能计量测试能力建设项目审批、备案;科技部门负责计量科研项目立项和科研成果推广和管理;工信部门负责工业信息化产业发展相关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负责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及公路超限超载、集中收费等所需计量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污染物和废气排放检测所需计量技术能力建设;住建部门负责建筑节能计量检测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水、电表、燃气表、热能表的建设和管理;水务部门负责水资源节约利用计量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农产品安全计量检测技术能力建设;文体广电旅游部门负责新闻媒体法定计量单位的推广、正确使用和计量宣传相关工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医疗卫生机构配合做好计量检测工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危化品、消防产品、矿用安全防护计量检测技术能力建设。其他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系统内计量工作。
(三)加大政策支持。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大对公益性计量技术机构的支持力度,加强计量基础设施、计量标准、计量数据等国家战略资源能力建设,强化计量监管和基层、基础能力建设。公益性计量工作所需经费按规定纳入本级预算。发展改革、科技、人社等部门要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制定相应的投资、科技和人才保障支持政策,对计量重大科研项目、计量科技创新支撑平台、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先进测量实验室建设以及计量人才培养和引进予以政策及资金支持,促进计量科技研发和重点科研项目、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四)强化计量宣传。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计量文化建设,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5.20世界计量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及计量科技知识、计量文化的宣传教育,让更多的群众了解计量、认识计量、支持计量,提高社会公众对计量的认知度和关注度。
(五)严格督查评估。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行业、企业要建立落实本实施方案的工作责任制,按照职责分工,对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县市场监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实施方案落实情况的跟踪监测,通过第三方评估等形式开展中期评估、总结评估,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对实施中发现的问题积极研究解决对策,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县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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