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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台县2023年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和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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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01/2023-00042
文号
高政办发〔2023〕25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3-04-07 17:05:00
是否有效

解读文件链接:

高台县2023年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和造林绿化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市属驻高各单位:

《高台县2023年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和造林绿化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

高台县2023年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和造林绿化实施方案


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2-2031年)的通知》(张政办发〔2022〕162 号)和《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台县省级森林城市建设工作总体规划(2022-2026年)》(高政办发〔2023〕1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明确我县2023年创建省级森林城市重点工作,细化任务分工,靠实工作责任,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关于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四带一区”建设,以生态惠民、绿色富民为核心,以改善城乡生态环境、增进居民生态福祉为目标,聚焦县城园林化、城郊森林化、乡村林网化、道路林荫化、庭院景观化,城乡一体、县乡村联动,全县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科学开展国土绿化,着力提升森林质量,积极发展生态产业,加快构建森林网络、森林健康、生态福利、生态文化体系,着力构筑山水林田湖草沙相融共生的生态系统,为建设幸福美好新高台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二、工作原则

坚持多元融合,绿色生态惠民。统筹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环境改善与群众增收,提升林草质量,增强碳汇能力,培育特色产业,开展森林休闲康养,满足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优良生态产品、优质生态服务的需求。

坚持以人为本、城乡统筹。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同步开展城乡生态建设,在城区合理布局增加绿量,在城区周边发展森林公园、休闲公园等,在村镇注重四旁绿化,美化村容村貌,建立城乡融合发展的城市森林生态系统,增加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坚持质量优先,科学节俭造林。统筹考虑国土绿化合理性和经济可行性、绿化后期维护成本和长期效益,科学选择适宜的绿化方式和乡土树种草种,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注重绿化质量,提升绿化效率,塑造具有高台特色的森林城市文化风貌。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市场引导功能,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多层次、全方位、大规模的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创建氛围。

三、目标任务

2023年是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关键之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强化措施、夯实责任、加强协作,按照《甘肃省省级森林城市森林小镇创建与评定管理办法(试行)》(甘林造发[2020]68号)、《甘肃省省级森林小镇评定指标(试行)》(甘林造发[2020]72号)和《高台县省级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2-2026年)》(高政办发〔2023〕19号)要求,全面完成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年度工作任务。

2023年主要预期目标:全县林木覆盖率稳步提高;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1.5%;城区新建地面停车场的乔木树冠覆盖率达到30%;城区公园绿地500m 服务半径对城区覆盖率达到80%;重要水源地森林覆盖率达到70%;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率达到100%;镇村公园绿地覆盖率达到100%;对全县193株古树名木、5个古树群实行“一树一策”保护全覆盖;配合评选出具有张掖地域特色的市树市花;开展森林城市主题宣传活动5次以上。

围绕实现上述目标,2023年全县实施营造林1.14万亩(其中:人工造林0.3万亩;森林质量提升0.84万亩);新增城区绿地100亩,改造提升城区绿地43亩;新增及改造提升乡村绿化200亩;8个镇实施居民点及道路沿线绿化1293亩;依托小海子至卢湾墩水库水系联通工程实施造林175亩,实施山水河水库周边绿化140亩。创建国家森林乡村1个、省级森林小镇1个。

四、建设重点

(一)森林网络建设

1.林木覆盖率。进一步扩大林木面积,增加林草资源总量,提升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2023年全县实施营造林1.14 万亩(人工造林0.3万亩,森林质量提升0.84万亩),义务植树60万株。全县林木覆盖率稳步提高。

牵头单位:林草局

责任单位:各镇、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湿地局

完成时限:2023年5月底前

2.城区绿化覆盖率。全面推进植绿、增绿、护绿水平,提升园林绿化景观品质,积极打造“四季有绿、三季有花”的生态城市。新增北环路东段、面粉厂西段等地段绿化100亩,改造提升解放路北段防护绿地43亩。城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城关镇、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3年5月底前

3.城区树冠覆盖率。以缺绿补绿、有绿提升为重点,对缺株断档、林带宽度不足的区域全部补植补造,对树种单一、树木老化的区域,实施更新改造,提升道路、街道绿化水平,开展单位院落、居民小区绿化,不断提高城区树冠覆盖率,城区树冠覆盖率达到20%以上。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城关镇

完成时限:2023年5月底前

4.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在原有基础上改造提升湿地公园、月牙湖公园、水如意生态园等公园绿地,保留原有长势良好的植物,引进具有经济价值和观赏价值的乔、灌、草本植物及彩叶树种,形成虚实、疏密、高低、繁简、曲直不同的林缘线和立体轮廓线,构建近自然结构的城市森林绿地,提升公园绿地质量,扩大公园绿地面积,使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2m2以上。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城关镇、公安局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5.城区林荫道路率。在城区主干道、次干道,严格按照林荫道路标准,常绿落叶合理搭配,植株行距疏密得当,有条件的人行道、非机动车隔离带采取栽植双排行道树的方法,推进城区林荫道路建设,打造最美的“城市廊道”,全面提升居民出行的幸福感,城区林荫道路率达60%以上。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城关镇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6.城郊成片森林、湿地。按照适地适树、宜林则林、宜草则草、林草湿结合的原则,在城郊外围改造提升以新疆杨、胡杨、柳树、沙枣、柽柳为主的防护林带,在黑河两岸通过渠系引水,实现水系联通,从而形成分布自然、结构合理、功能高效的森林、湿地体系。建成10公顷以上的成片森林或湿地2处。

牵头单位:湿地局

责任单位:林草局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7.乡镇绿化。结按照“城乡一体、绿化良好、宜居优美”的总体要求,以镇驻地街道、道路两侧、水系、居民(点)小区、广场等重点区域,以提升绿化量和提高绿化质量为主,选择体现地域植被景观的乡土树种,乔灌花有机结合,开展镇域绿化。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25%以上,建有1000平方米以上公园绿地1处以上。创建国家森林乡村1个、省级森林小镇1个。

牵头单位:各镇

责任单位:林草局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8.村庄绿化。坚持绿化、美化、文化结合,因地制宜开展村庄绿化美化,重点开展围村林带建设、入村道路绿化,着力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和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实现村庄绿化、亮化、美化、净化,人文自然景观充分体现,生态环境更加宜居优美。村庄林木覆盖率达25%以上,村旁、路旁、水旁、宅旁全部绿化美化,建设公共休闲绿地1处以上。

牵头单位:各镇

责任单位:林草局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9.道路绿化。注重生态廊道作用和景观效果,根据道路沿线的具体特点和风格,科学设计、合理种植,通过新建、改造、补植等措施,对已完成绿化路段缺行断带进行补植补造,多树种混交,乔灌花结合,实现绿化全线贯通,新建道路绿化全覆盖,全面提升县级以上公路等道路绿化要与周边自然、人文景观相协调。努力打造绿色公路、绿色走廊的精品路线,完成县道绿化4.6公里。全县适宜绿化的道路绿化率达80%以上。

牵头单位:各镇

责任单位:交通运输局、林草局

完成时限:2023年5月底前

10.水岸绿化。注重河、湖、库等水体沿岸生态保护修复,采取近自然水岸绿化模式,以境内黑河为重点,在河湖管理范围外营造堤防防护林。开展水岸绿化,充分发挥其固岸护堤、保护农田和缓解水土流失的作用。完成黑河沿岸绿化2公里,依托小海子至卢湾墩水库水系联通工程实施造林175亩,完成山水河水库周边绿化140亩。水岸线自然化率达80%以上,适宜绿化的水岸绿化率达80%以上。

牵头单位:湿地局、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镇、林草局

完成时限:2023年5月底前

11.农田林网。按照《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8337.3)要求和高标准农田配套防护林建设标准,加强田间道路、沟渠等造林绿化,建成一批标准高、质量好、成效显的高标准农田林网。对现有农田林网林分生长状况较差、林相参差不齐地段进行更新改造,合理调整林网结构、走向,确保林网防护功能。结合高标准农田改造项目,对全县6万亩高标准农田配套、改造农田防护林网,提高农田林网控制率。

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各镇、林草局

完成时限:2023年5月底前

12.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在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修复治理的基础上,以历史遗留无主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废旧宅基地复垦复绿等为重点,持续推进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巩固提升祁连山黑河流域生态治理成果,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受损弃置地生态修复率达100%。

牵头单位:自然资源局、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镇、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农业农村局、水务局、林草局

完成时限:2023年5月底前

(二)森林健康建设

13.树种多样性。坚持多树种混交原则,使城区树种丰富多样,形成多树种、多层次、多色彩的森林景观效果,增加城区树种多样性,城区某一个树种栽植数量不超过树木总数量的20%。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城关镇

完成时限:2023年5月底前

14.乡土树种使用率。在城市绿化、防沙治沙、村镇绿化、道路绿化及水岸绿化中,推广使用国槐、柳树、云杉、新疆杨、白蜡、榆树、沙枣、红柳、梭梭、花棒等优良乡土树种。乡土树种使用率达80%以上。

牵头单位:林草局

责任单位:各镇、住建局

完成时限:2023年5月底前

15.苗木使用。注重乡土树种苗木培育,新建、改建一批苗木生产基地,努力提高苗木繁育数量和品质,积极发展营养袋苗、嫁接苗、大规格苗,使用良种壮苗,提倡实生苗、容器苗、全冠苗造林,严禁移植天然大树。

牵头单位:林草局

责任单位:各镇、住建局

完成时限:2023年5月底,并长期坚持

16.生态养护。重视保护和改善城市森林土壤和湿地环境,通过种植灌木、草坪、花卉等植物,利用木质材料、农作物秸秆等有机覆盖物保育土壤,保持植物多样性,提高湿地净化能力,减少城市水土流失和粉尘侵害,城区绿地有机覆盖率达到60%以上。

牵头单位:湿地局、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镇

完成时限:2023年5月底,并长期坚持

17.森林质量提升。对辖区退化防护林采取更新修复、补造修复、抚育修复等措施,改造提升森林质量;对城市森林采取近自然的割灌、人工修枝和抚育采伐管理方式,综合运用抚育、补植补造、林下更新等措施,调整林分结构,多树种混交,精准提升森林质量,完成需提升面积的10%以上。结合森林抚育项目实施森林质量提升工程7000亩,在碱泉子林牧公司完成退化林修复629亩,在湿地公园北岸实施退化林修复800亩。

牵头单位:林草局

责任单位:各镇、住建局、湿地局

完成时限:2023年5月底,并长期坚持

18.动物生境营造。注重保护和选用留鸟、引鸟树种植物以及其它有利于增加生物多样性的乡土植物,保护各种野生动植物,拯救珍稀濒危物种,扩大种群数量,构建稳定、多样、健康的生态系统,营造良好的野生动物生活、栖息自然生境。

牵头单位:林草局

责任单位:各镇、湿地局、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9.森林灾害防控。通过森林火险预警监测系统、森林防火信息管理与指挥系统、森林防火物资储备、森林防火队伍能力、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等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形成完备的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森林防火长效机制基本形成,森林火灾防控能力显著提高,实现森林防火防控体系和防控能力现代化。健全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体系,完善森林植物检疫体系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监测预警、检疫御灾、防治减灾和应急响应体系建设,形成完善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控体系。

牵头单位:应急局、林草局

责任单位:各镇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0.资源保护。严格执行生态红线保护目标任务,全面推行林长制,构建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不发生较大及以上涉林犯罪案件和公共事件。

牵头单位:各镇、林草局

责任单位:湿地局、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生态福利建设

21.城区公园绿地服务。推进城市闲置土地绿化美化,采取腾退还绿、立体补绿、破硬增绿、见缝插绿、拆墙透绿、街角延绿等措施,新建街头公园、口袋公园、小微绿地,扩大城市公园绿地服务范围,公园绿地500m服务半径对城区覆盖达80%以上。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湿地局、自然资源局、城关镇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并长期坚持

22.生态休闲场所服务。依托现有的湿地公园、沙漠公园,利用生态资源,建设休闲养生体验基地。注重郊区乡村绿化美化建设与休闲、采摘、观光等多种形式的生态旅游相结合,建立生态休闲村镇,满足消费者个性化休闲旅游需求,大型生态休闲场所20公里服务半径对县域覆盖达70%以上。

牵头单位:湿地局、林草局

责任单位:各镇、住建局、文广旅游局、自然资源局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并长期坚持

23.公园免费开放。全县范围内财政投资建设的公园、广场、游园等绿地以及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环保科普教育基地,全年对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加大休闲公园、湿地公园等建设力度,继续落实财政投资建设的公园向公众免费开放的政策。

责任单位:湿地局、住建局、林草局、财政局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并长期坚持

24.绿道网络。科学规划、设计、建设绿道,提高绿道建设水平,发挥绿道综合功能,注重增加健康绿道的景观多样性和生物多样性,建设遍及城乡的绿道网络,城乡居民每万人拥有的绿道长度达0.5公里以上。新建区域绿道1条,0.55公里。

牵头单位:住建局

责任单位:各镇、湿地局、林草局、文广旅游局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25.生态产业。发展生态旅游和乡村旅游,建设特色林果、木本油料、林下经济、优质牧草基地,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充分利用丰富的沙化荒漠化土地、退耕还林退化林地,发展以优质梨、杏为主的鲜食林果和文冠果为主的特色林果种植面积1000亩,改造提升现有林果基地面积10000亩,建成林药种殖基地1个。

牵头单位:林草局

责任单位:林草局、湿地局、文广旅游局

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四)生态文化建设

26.生态科普教育。深度挖掘高台红色文化,以本土特色生态文化资源为依托,加大生态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县境内建有参与式、体验式的生态课堂、生态场馆等生态科普教育场所1处以上。高台县国家城市湿地公园新设置科普认识标识30个、科普互动标识3个、环境监测标识2套。

牵头单位:湿地局、科技局、文广旅游局

责任单位:各镇、林草局、住建局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并长期坚持

27.生态宣传活动。坚持机关干部义务植树,鼓励、组织社会力量积极投入到植树造林活动中来,营造全民参与义务植树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植树节”“爱鸟周”“湿地日”“世界环境日”等重要节日范围较广、影响力较大的特点,定期组织开展科普宣传活动,普及生态科学知识,增强公众自觉保护环境的意识。全年举办森林城市主题宣传活动5次以上。在高速公路出入口、主要入城口、主要街道及醒目位置设立大型创森宣传牌3处以上,不断提高群众植绿、兴绿、爱绿、护绿的生态文明意识,提高市民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镇、湿地局、林草局、住建局、文广旅游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并长期坚持

28.古树名木。加大资金筹措力度,设立专项养护资金,加强古树名木养护管理,广泛宣传保护古树名木的重要意义,引导全社会关心、重视、保护古树名木,规范管理档案,实施科学保护,不断提高管护水平。对全县193株古树名木、5个古树群实行“一树一策”保护全覆盖,统一挂牌保护管理,县域内古树名木保护率达100%。

牵头单位:林草局、住建局

责任单位:宣传部、各镇

完成时限:2023年10月底,并长期坚持

29.公众态度。大力宣传县委、县政府建设森林城市、提升城市品质的决心和信心,广泛开展生态科普宣传、举办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主题活动等,引导社会公众关心、支持、参与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公众对国家森林城市建设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达80%以上。

牵头单位: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镇、林草局、文广旅游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五)组织管理建设

30.建设备案。林草局完成建设备案。

责任单位:林草局 

31.规划编制。林草局完成规划方案编制。

责任单位:林草局

32.示范活动。

2022年申报的南华镇省级森林小镇印发实施方案,完成年度建设任务;2023年申报创建国家森林乡村1个、省级森林小镇1个,开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开展1次森林社区、森林单位、森林乡镇、森林村庄、森林人家示范建设评选活动。

牵头单位:林草局

责任单位:各镇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33.档案管理。严格按照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工作要求,分门别类收集、整理和汇编相关文件、图片、音频、视频等资料,确保档案完整规范,相关技术图件齐备,实现档案资料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管理。

责任单位:林草局、住建局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分工。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创建省级森林城市的紧迫性,对照省级森林城市提升期工作目标,全面安排部署创森工作,加强沟通协作,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下大决心、花大力气、用硬功夫破解重点难点问题,高效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二)科学规划设计,高质统筹推进。各镇、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制定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按照“高标准规划、高质量建设”的工作要求,精准编制工程规划设计,推进建设任务。建立健全长效督查机制,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检查、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部门创森工作开展情况、重点造林绿化工程进展情况进行月督查、季测评,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创建工作。

(三)强化资金保障,加快创建进程。按照“政府主导、属地投入、市场配置、多方参与”的原则,通过争取上级资金、强化本级预算保障等方式,多渠道统筹城市建设资金,为创建工作提供资金保障。用活用好用全政策,引导社会资本集聚、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推动项目建设早开工、早建成、早见效,助力省级森林城市建设“加速度”。

(四)深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建立健全信息宣传网络,多渠道、多方位加大创森宣传力度,通过网络问卷调查、网络知识竞赛、发布创森短信、发放创森倡议书、宣传手册、创森知识宣讲等方式多措并举、全方位掀起创森宣传的新高潮。进一步加快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步伐,提高群众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营造人人参与创森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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