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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健康高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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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01/2020-00160
文号
高政发〔2020〕65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0-11-22 09:50:00
是否有效

解读文件链接:

《推进健康高台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县属及省市驻高有关单位:

《推进健康高台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高台县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6日


推进健康高台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甘肃行动的实施意见》和《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张掖行动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经过5-10年的建设发展,建成相对完善的全民健康服务体系和制度体系,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基本健康服务均衡发展,健康环境明显优化,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人均健康预期寿命提高,人人享有高质量的健康服务和高水平的健康保障,居民主要健康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积极开办健康栏目,打造健康科普品牌,大力普及健康知识。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正确的健康观念,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全县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3%和30%。(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文广旅游局、县科协、县融媒体中心)

(二)实施合理膳食行动。加强营养和膳食指导,实施贫困村重点人群营养干预。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贫困村儿童营养改善项目。积极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全民营养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等宣教活动。完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坚持食源性疾病监测和网络报告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局)

(三)实施全民健身行动。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和健身方法,推动全民健身生活化。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公共设施,打造群众性健身组织和“15分钟健身圈”。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促进妇女、老年人和职业群体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运动,推动残疾人康复体育和健身体育广泛开展。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1.5%和92.17%,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及以上和40%及以上。(牵头部门:县文广旅游局;配合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县卫生健康局)

(四)实施控烟行动。各级党政机关积极创建无烟单位,在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设立规范吸烟区(点、室),推进文明吸烟环境建设。加强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产品。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文广旅游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教育局、县融媒体中心)

(五)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重视精神卫生工作,加强精神卫生防治机构和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社会心理专业服务机构,加强心理健康人才培养,健全社会心理服务网络。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控,完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3%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文广旅游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

(六)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公众、家庭、单位(企业)环境与健康相关的防护和应对知识知晓率。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实施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大力推进城市垃圾分类处理。加强交通隐患治理,降低道路交通伤害。加大社会消费品质量监测检测和执法力度,预防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牵头部门: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配合部门: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科技局)

(七)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丰富爱国卫生工作内涵,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加快卫生城镇、健康村镇和社区创建,到2030年国家卫生乡镇达到乡镇总数的15%及以上,健康城镇创建工作全面推开。(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

(八)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完善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医院产、儿科建设,健全危重症孕产妇、新生儿急救网络。实施母婴安全计划和健康儿童计划,提供生命全周期医疗保健服务。完善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建立婚前医学检查机制,健全出生缺陷防治体系。促进生殖健康,推进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提高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6‰及以下和4.5‰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4/10万及以下和12/10万及以下。(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民政局、县妇联、县残联)

(九)实施家庭健康促进行动。为适龄人群提供婚前保健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预防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质量。倡导科学育儿,大力推广母乳喂养。关注育龄人群生育意愿,开展生殖健康咨询指导服务,促进家庭和谐幸福。到2022年和2030年,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母乳喂养、青春健康知识普及率均有所提升。(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县教育局、团县委、县妇联、县计划生育协会)

(十)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引导学生从小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锻炼健康体魄。培养健康教育师资,搭建全县学生健康教育网络信息化平台,开展内容全面丰富的健康教育,推动创建“健康校园”。到2022年和2030年,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5%及以上和60%及以上,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0.5个百分点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牵头部门:县教育局;配合部门:县卫生健康局)

(十一)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制订完善职业病防治法规和标准。针对不同职业人群,倡导健康工作方式,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强化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的监督检查,发挥健康企业示范带动作用。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县人社局、县医保局)

(十二)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面向老年人普及健康养生知识,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居家和社区养老政策,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加强老年病、慢性病综合防控,完善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体检制度。到2022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医保局)

(十三)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推动“三高”疾病(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群防共治。建立“医防融合”脑卒中预防与救治体系,加强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建设,提高县级院前急救、静脉溶栓、动脉取栓等应急救治能力。开展慢性病危险因素监测,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高血压等疾病的日常管理。到2022年和2030年,全县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

(十四)实施癌症防治行动。加强对癌症的早筛查、早诊断、早治疗,降低癌症发病率和死亡率。开展工作场所致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个体防护管理等工作。促进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保险、慈善救助等互补衔接,切实降低癌症患者就医负担。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民政局、县医保局、县妇联、县总工会)

(十五)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引导重点人群早期发现呼吸系统疾病,控制危险因素,预防疾病发生发展。强化专业技术培训,提升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能力和水平。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医保局)

(十六)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全面落实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糖制度,开展糖尿病防治健康教育和高危人群筛查干预,创新糖尿病健康管理手段和服务模式。全面做实糖尿病患者定期回访、用药管理、病情监测和并发症预防等服务保障工作,促进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管理规范化,及早干预治疗,降低致残率和致死率。同时,积极做好糖尿病患者医疗保障工作。到2022年和2030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75%及以上和80%及以上。(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医保局)

(十七)实施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控行动。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强化碘缺乏病、氟中毒、包虫病等地方病防治,控制和消除疟疾等重点地方病。同时,积极做好传染病、地方病医疗保障工作。到2022年和2030年,以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6%以上。(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文广旅游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医保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民政局、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县残联、县融媒体中心)

(十八)实施中医药促进健康行动。健全完善覆盖城乡、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内涵建设。加快推进中药材标准化种植、生产、销售综合发展,培育中医药骨干企业,增强中医药科研创新能力,开展中医药旅游示范基地建设,推动中医药全面参与“一带一路”倡议行动。到2022年,中药材种植面积持续增加;到2030年,中医药服务体系持续完善,中医药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中医药产业成为全县绿色生态支柱产业之一。(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县科技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广旅游局)

(十九)实施健康扶贫行动。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保障贫困人口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得到及时诊治,做好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到2022年,健康扶贫取得阶段性成效。到2030年,健康扶贫成效持续巩固。(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配合部门:县医保局、县扶贫办、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健康高台行动推进委员会,制定印发《健康高台行动(2019—2030年)》,细化上述19个专项行动的目标、指标、任务和职责分工,指导各镇、各相关部门加强协作,统筹推动工作。各镇、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协调配合,推动落实重点任务。

(二)动员各方参与。凝聚全社会力量,形成健康促进的强大合力。鼓励个人和家庭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养成健康生活方式。鼓励企业创新研发符合健康需求的产品,增加健康产品供给。鼓励社会资本,采取多元化筹资方式支持推进健康高台行动。

(三)强化人才保障。加强科研攻关,开展一批影响健康因素和疑难重症诊疗攻关重大课题研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给予必要支持。发挥人才队伍建设在推进健康高台行动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着力培养、引进、选拔高素质专业人才,完善人才工作机制,为健康高台行动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四)注重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实施健康高台行动、促进全民健康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健康高台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

   2.健康高台行动考核指标框架

   3.健康高台行动推进委员会职责及组成人员


附件1

健康高台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


为贯彻落实《“健康高台2030”规划纲要》和《高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健康高台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参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健康甘肃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和张掖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健康张掖行动组织实施和考核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健全组织架构

(一)成立健康高台行动推进委员会

成立健康高台行动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县推进委员会”),负责研究制定印发《健康高台行动(2019—2030年)》(以下简称《健康高台行动》),统筹推进组织实施、成效监测和日常考核等工作。(名单附后)

县推进委员会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县推进委员会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负责为健康高台行动推进实施提供技术支持。

县推进委员会下设各专项行动工作组,由实施方案中提出的19项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成立,负责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和监测工作。

县推进委员会组建推进实施健康行动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根据健康行动要求和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县推进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包括全体会议、主任办公会议和办公室会议。

县推进委员会负责研究确定年度工作重点,并协调推进各镇各部门工作落实,及时处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建立指标体系,并组织监测和考核;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对健康教育和重大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提出指导性意见;根据疾病谱变化及医学进步等情况,研究适时调整指标、行动内容;推动成立基金会,形成健康高台建设资金来源多元化的保障机制;运用多种新闻媒体方式,加强健康科普和信息传播。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研究实施健康高台行动的重大问题,及时制定并落实健康高台行动的具体政策措施;提出年度任务建议并按照部署抓好工作落实;做好健康高台行动的解读宣传;认真落实县推进委员会全体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健康高台建设各项任务。

二、加强监测评估

(一)监测主体。监测评估工作由县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专家咨询委员会和相关高校科研院所提供技术支撑,各相关镇、部门单位配合提供相关数据,协同做好监测工作。

(二)监测内容。统筹利用全民健康信息平台、行业部门和相关业务信息大数据资源,建立完善统计监测体系,对健康高台行动的主要指标、重点任务实施进度进行年度监测。监测主要内容包括:各专项行动主要指标(包括结果性指标、个人和社会倡导性指标、政府工作性指标)年度完成情况,专项行动目标实现情况,个人、社会和政府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

(三)结果运用。各专项行动工作组根据监测情况每年形成各专项行动实施进展专题报告。县推进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形成总体监测评估报告,经县推进委员会同意后上报县政府并通报各镇和各有关部门单位,适时发布监测评估报告。

三、做好考核工作

(一)考核主体。考核工作由县推进委员会统筹领导,县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专家咨询委员会和相关高校科研院所提供技术支撑。

(二)考核内容。围绕健康高台建设主要目标任务要求,同时兼顾数据的可获得性,建立相对稳定的考核指标框架(见附件2)。

2020年进行试考核,争取通过探索实践,逐步完善考核指标体系。要坚持科学考核、规范考核,注意方式方法,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

(三)考核方式

县级层面在2020年底,由县推进委员会成立考核组,严格按照健康高台行动考核指标框架,对各镇、各部门单位全面开展评价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排名。考核结束后,将考核情况形成报告报送市推进委员会办公室。

(四)结果运用。将健康高台行动主要指标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范围,综合考核结果经县推进委员会审定后通报,作为各镇、各相关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参考。

附件3

健康高台行动推进委员会职责及组成人员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实施健康高台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成立健康高台行动推进委员会,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统筹推进健康高台行动的组织实施、监测考核等相关工作;按年度研究安排健康高台行动推进的重点任务,协调指导各镇各相关部门单位工作落实;根据全县疾病谱变化及医学科技进步等情况,研究提出健康教育、重大疾病防治和健康促进等指导性意见,适时调整健康高台指标和行动内容;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张作忠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殷宏建  金融投资事务中心副主任

        邢宗雄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蔺增加  县教育局局长

    盛兴荣  县文广旅游局局长

成  员:田玉龙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苗前新  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刘海军  县教育局副局长

    刘 娜  县科技开发中心副主任

    蒋兴亮  县工信局副局长

    程志强  县公安局副局长

    赵歆英  县民政局副局长

    郑伏英  县财政局副局长

    黄永轶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郭彩琴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副局长

    张勇军  县住建局党组成员

    杨建军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 生  县水务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屈敬元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栗世建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权会琴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吴三雄  县文广旅游局党组成员

    郭晓芸  县委宣传部、县网络信息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柏林  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

    陈正军  县医保局副局长

    樊妍霞  县总工会副主席

    丁秀丽  团县委副书记(挂职)

    邢丽鹃  县妇联副主席(挂职)

    王海英  县科协副主席

    李红梅  县残联副理事长

    党 龙  县人社局副局长

    王 虎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张永光  县烟草专卖局副局长

   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名人士代表若干名(具体人员由推进委员会按程序确定)

秘书长:殷宏建  金融投资事务中心副主任(兼)

    邢宗雄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三、其他事项

健康高台行动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健康局,承担推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做好与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和县爱国卫生有关工作的衔接。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局局长邢宗雄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专家代表担任。

健康高台行动推进委员会成员因工作情况需要增减或调整的,由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推进委员会主任批准。推进委员会成员因职务变动的,由本单位分管该项工作的接任人员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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