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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贫困户发展”五小”产业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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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01/2019-00089
文号
高政办发〔2019〕48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9-05-13 10:25:00
是否有效

解读文件链接:

关于支持贫困户发展“五小”产业的政策解读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省市驻高各单位: 

为深入推进产业扶贫,增加贫困农户收入,促进贫困村经济发展,确保贫困户稳定脱贫,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贫困户发展“五小”产业的实施意见》(张政办发〔2019〕 5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支持贫困户(含已脱贫但未享受扶持政策的贫困户以及新认定的建档立卡户)发展小庭院、小家禽、小手工、小买卖、小作坊等“短平快”增收小产业(以下简称“五小”产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重中之重,优化政策供给,下足绣花功夫,着力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切实提高贫困人口获得感,坚决攻克最后堡垒,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培育发展“特色林果业、马铃薯、番茄、食用菌、中药材、小杂粮”六大特色产业的基础上,对现有扶贫产业覆盖不到位或作用发挥不充分的贫困户,按照“项目到户、扶持到人,一村多样、一户一项目”的要求,积极支持有意愿的贫困户发展“五小”产业,多渠道增加贫困户收入,努力构建以六大特色产业为主导,以“五小”产业为补充的产业扶贫体系。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充分尊重贫困户意愿,在充分考虑劳动力和产业技术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区位差异、产业基础和市场条件等因素,找准产业扶贫切入点,利用房前屋后、前庭后院、空闲场地,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加则加、宜商则商。积极培育发展适合农户实际的“五小”产业。

(二)坚持市场导向。适应市场多样化、优质化的需求,大力发展绿色农业,推动发展优质、安全、成熟、高效的农业产业,强化品牌建设,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效益。

(三)坚持自愿参与。充分尊重贫困户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以贫困户投资投劳为主,采取政策引导、金融支持、财政奖补等措施,扶持多种类型、适度规模的“五小”产业发展,实现贫困户稳定脱贫、持续增收。

(四)坚持突出特色。引导贫困户发展具有地方特色、文化传承的“五小”产业产品,加强对贫困户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切实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扶持对象

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重点扶持2018年底尚未脱贫的878户、2359人。

四、扶持重点

(一)小庭院。利用贫困村和贫困户空闲场地、庭院和棚舍等,发展蔬菜、瓜果、草莓、中药材、食用菌及花卉苗木、园艺盆景等庭院经济。

(二)小家禽。利用贫困户闲置房屋和空闲场地,养殖鸡、鸭、鸽、兔、蜜蜂等小家禽(畜),支持林缘地区贫困户在林下围网散养鸡、鸭,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村新(改、扩)建池塘养殖水产品。

(三)小手工。利用贫困村已有扶贫车间和空闲场地及贫困户闲置房屋,加工草编、刺绣、缝纫、剪纸、鞋垫、凉鞋、布鞋等手工艺品。

(四)小买卖。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户开设小超市、小卖部、小吃点(摊)、小菜店(摊)等,开办网店帮助周边农户销售农特产品、购买生产生活用品。

(五)小作坊。支持有条件的贫困户建立小作坊,进行农产品(面粉、食用油等)、食品(馒头、面条、糕点、凉粉、面皮、豆腐、粉条、醋等)加工。其他有利于贫困户增加收入的小产业也可列入扶持范围。

五、主要任务

(一)立足实际,科学确定项目。各镇要立足贫困户实际,把发展“五小”产业纳入“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逐村逐户开展调查摸底,以市场为导向,因户因人施策,科学制定发展计划。由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摸底情况,科学制定扶持办法,明确扶持范围、内容、标准。

(二)强化投入,加大扶持力度。2020年之前,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利用产业扶贫相关政策,将扶持贫困户发展小庭院、小家禽、小手工、小作坊产业资金纳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扶持范围,每户最高不超过1万元,可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进行扶持。对贫困户发展小买卖产业的可通过扶贫小额信贷进行扶持。“五小”产业扶持政策与其他扶贫政策可同时享受。

(三)抓好典型,发挥示范作用。积极发现和培育“五小”产业乡土能人、经营大户,发挥其示范带动和榜样引领作用。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要健全完善贫困户与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注重“五小”产业与扶贫车间、社区工厂的对接。县商务局要根据贫困户意愿和市场需求,通过定向式、订单式等方式,提升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各镇、县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要加强“五小”产业安全生产、节能环保、经营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监管指导,引导从业者规范经营、诚实守信。

(四)强化服务,营造良好环境。各镇、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支持贫困户发展“五小”产业。对发展“五小”产业涉及的水电费、场地租赁费及相关税费,可结合各自实际依法给予减免和优惠。对需要申请登记的“五小”产业提供便利服务,从事食品等经营类的,可在确保食品安全的情况下放宽审批条件、简化办理手续。同时,充分发挥村“两委”班子、驻村帮扶工作队和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作用,围绕生产、加工、贮藏、运销等关键环节,积极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服务,及时提供相关产品市场信息,健全完善乡村电商服务平台,组织多种形式的产销对接活动,努力解决贫困户信息不通和产品价钱不高、销路不畅等问题,切实提高“五小”产业综合效益。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各镇、各部门要将贫困户发展“五小”产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确定专人负责,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日常管理、业务指导、协调服务等工作,切实做到责任到位、工作到位、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要采取差异化扶持政策,逐步建立以户为单元,行业部门全程指导,驻村帮扶工作队、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和各类社会帮扶力量共同参与的帮扶体系。

(二)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围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全力做好政策扶持、技术指导和管理服务等工作,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大对符合条件“五小”产业的信贷支持及投保理赔,让贫困户增收更保险。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加大对发展“五小”产业的宣传,帮助贫困群众更好地了解和掌握“五小”产业扶持政策,引导其主动参与,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增强自我发展信心,营造全社会扶持发展“五小”产业的良好氛围。动员广大农户关心支持和参与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加入新型经营组织共同发展,形成全社会参与、贫困户为主的强大合力。加大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力度,激发促进“五小”产业发展的正能量,确保产业扶贫取得更大实效。

(四)优化帮扶力量,激活内生动力。进一步优化整合帮扶力量,统筹抓好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贫困村“两委”班子成员等“四支队伍”,合理分工,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积极吸引从事“五小”产业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参与扶贫工作,提高社会扶贫成效。同时,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作用,改变群众的依赖思想和守旧意识,逐步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实现可持续、高质量脱贫。

(五)加强督查监管,注重取得实效。各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发展“五小”产业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五小”产业健康发展。按照“镇拟方案、县级审核、镇级实施、先建后补”原则,落实好项目实施及资金监督管理。项目确认计划、检查验收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确保项目实施工作透明、优质高效。项目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如有挤占挪用、虚报冒领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凡在项目奖补、申报等方案弄虚作假、套取国家项目资金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严肃处理。


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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