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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农业品牌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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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13/2024-00327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农业农村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4-06-10 17:55:00
是否有效

原文链接:

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台县农业品牌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为高质量推进农业品牌建设,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加快培育一批竞争力、影响力、带动力强的农业品牌,不断提升全县现代农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共张掖市委办公室 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农业品牌发展规划(2024-2030年)的通知》(市委办发〔2024〕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农业品牌发展情况,制定本方案,《方案》对高台县农业品牌建设工作进行了系统安排,《方案》的主要框架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工作任务、保障措施五部分。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品牌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甘味”农业品牌建设的整体部署和张掖市农业品牌发展规划,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蔬菜、制种、草畜等特色优势产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质量第一、创新引领,实施农业品牌培育提升行动,建立农产品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发展具有高台特色的现代丝路寒旱农业,完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追溯体系,构建农产品产供销体系,促进农业品牌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推动特色产业延伸产业链条,助力推进全省乡村振兴示范区创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抓主抓重与提质提效相结合。

2.坚持绿色发展与特色资源利用相结合。

3.坚持品牌打造与智慧农业建设相结合。

4.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

5.坚持传统文化推广与品牌创新推动相结合。

三、主要目标

以培育高台农业品牌为重点,以塑造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为引领,大力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标准、基地建设和农产品生产加工水平,逐步建立完善农业品牌培育、发展和保护体系,推动形成标准化生产、产业化运营、品牌化营销的现代农业新格局,持续推进两个“三品一标”建设,打造“甘味”知名农产品品牌,借助“金张掖”品牌平台,积极组织企业申报“金张掖”区域公用品牌目录,择优推荐玉米种子、果蔬、肉牛、奶制品等产品分别纳入“金张掖”品牌目录,实现由农业产量大县向农业品牌大县的转变。至2026年,农产品抽检质量合格率达到 99%以上;新认证“三品一标” 农产品12个;申报国家名特优新农产品1个;新培育“甘味”农产品品牌 3 个;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1个。

四、工作任务

一是不断夯实产业基础;

二是做精做优产品品质;

三是加强标准体系建设;

四是加强技术创新应用;

五是强化品牌主体培育;

六是发挥骨干企业示范带动;

七是拓展品牌线上渠道;

八是探索线下销售新模式;

九是农文旅融合促进品牌销售;

十是加强区域品牌管理;

十一是建设品牌服务平台;

十二是丰富品牌内涵;

十三是加强农产品追溯管理;

十四是加强品牌保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加大政策扶持。

(三)加强考核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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