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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贯彻落实甘肃省促进经济稳中有进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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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724051/2023-00013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委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委办
生成日期
2023-07-04 15:17:03
是否有效

原文件链接:

中共高台县委 高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台县贯彻落实甘肃省促进经济稳中有进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甘肃省促进经济稳中有进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采取扎实有效措施,着力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全力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经各相关部门单位充分讨论和征求意见建议后,于5月22日县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研究讨论并修改完善,形成了《实施意见》送审稿,于5月24日县委常委会第31次会议研究通过。

二、主要内容

该《实施意见》分为十个方面共46条,其中政策措施43条,保障措施3条。

(一)强化财税政策支持。

1.落实“六税两费”税费支持政策。2.落实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3.实施再减征企业所得税政策。4.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5.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质效。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6.持续提升金融服务能力。7.推动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8.强化重点行业信贷支持。9.健全完善资本市场融资功能。10.落实金融机构不良债权以物抵债税收支持政策。

(三)高效落实助企政策。

11.加大重点项目和企业奖补力度。12.降低市场主体运行成本。13.进一步降低相关收费标准。14.落实好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和缓缴社保费政策。15.阶段性缓缴工程质量保证金。16.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17.优化市场主体监管服务方式。

(四)全面落实稳就业政策。

18.全力帮助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19.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20.全力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21.全面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22.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五)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23.加快投资项目实施进度。24.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活力。25.盘活存量资产拓宽筹资渠道。26.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27.全力保障重大项目前置要素。28.推动“飞地经济”取得实质进展。29.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六)加快释放市场消费活力。

30.促进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31.有效提振旅游市场消费。32.强化“甘味”品牌营销。33.不断提升城市消费能级。34.加大交通运输领域配套政策扶持。

(七)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35.接续实施阶段性住房支持政策。36.有效满足房地产合理融资需求。37.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

(八)全力以赴招商引资。

38.突出重点精准招商。39.做强开放平台载体支撑。40.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九)保障粮食能源安全。

41.用好强农惠农政策。42.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43.加强能源生产供应保障。

(十)强化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44.强化政策宣传。45.推动政策落实。46.加强评估督导。

三、变动内容

《实施意见》整体框架参照市上实施意见,分为强化财税政策支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等十个方面共46条政策措施【含政策措施43条,保障措施3条】。其中第1、2、7等18条政策措施与市上保持一致;第6、8、9等23条政策,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对相关数据、项目等内容略作修改。有5条政策措施修改变动较大,分别是:

第3条:实施再减征企业所得税政策。市上意见中: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范围为“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我县根据税务、财政部门《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调整为:对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

第4条: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市上意见适用范围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我县根据税务、财政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明确了政策时间和适用范围,修改为:“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

第5条: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质效。删除了市上意见中“单户1000万元以上的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5%及以下”。我县不涉及1000万元以上的担保业务。

第31条:有效提振旅游市场消费。删除了市上意见中“2023年国有国家A级旅游景区首道门票全年执行不低于5折的票价优惠;2023年1-3月市内所有 A级景区免首道门票,全年对全国医护人员、公安干警免首道门票。”我县所有景区均免门票。

第35条:接续实施阶段性住房支持政策。市上意见:鼓励其他县区实施支持人才引进、生育二孩以上家庭购房等补贴政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对新建商品房实行封顶预售,有效防止“烂尾盘”“交付难”风险。根据县住建局和财政局意见,我县修改为:由县住建局会同县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出台阶段性住房支持政策实施方案,向在高台县城市规划区内购买首套刚需商品住宅、改善性商品住宅、生育二孩以上(含二孩)家庭购房人发放购房补贴。同时,向引进人才及招商引资落地企业相关人员在高台县城市规划区内购房的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人员及执行期限以实施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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