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政策解读

高台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政策解读

字体:【 打印
索引号
620724015/2022-00045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水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水务局
生成日期
2022-10-10 16:55:00
是否有效

原文链接:

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台县水资源保护规划》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水资源保护规划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明确的一项水资源专业规划。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期治水思路,为做好水资源保护的顶层设计,根据《水利部关于在全国开展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及《全国水资源保护规划技术大纲》相关要求,开展规划编制工作。编制高台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是进一步完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体系、落实甘肃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考核工作、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促进高台县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县水务局根据相关要求,委托甘肃地质工程勘察院有限责任公司结合高台县实际,编制了《高台县水资源保护规划》,并由张掖市水务局组织专家对规划进行了评审,出具了评审意见。

二、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2日第二次修正);

2.《关于在全国开展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水利部水资源[2000 ]58号);

3.《全国水资源保护规划技术大纲》(水利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2012年9月);

4.《全国水功能区划技术大纲》(水利部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2002年8月);

5.《关于印发甘肃省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3]6号);

6.《张掖市县级行政区2015年、2020年、2030年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的通知》(张政办发[2014]101号)。

三、框架构成

第一部分总则及区域概况,明确了规划编制的目的意义、编制依据、指导思想及规划目标。概述了高台县社会经济、自然地理、水资源开发利用及管理概况。

第二部分介绍高台县水功能区划、水域纳污能力与污染物入河控制量方案、入河排污口布局与污水处理规划、面源及内源污染控制与治理。

第三部分概述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地下水资源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及水资源保护监测规划内容。

第四部分为节约用水规划、项目投资估算、规划实施的效果分析等内容。

四、主要内容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结合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甘肃省地级行政区2015年、2020年、2030年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的通知》(甘政办发〔2013〕171号)及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张掖市县级行政区2015年2020年 2030年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的通知》(张政办发〔2014〕101号),在评价高台县水环境现状基础上,划定地表水功能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依据水功能区水质保护目标,核定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进行水源地安全评价;分析计算河道生态基流及湖泊、湿地敏感生态需水;划定地下水功能区,进行超采区评价。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水资源保护的对策、措施。通过对水资源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促进资源和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