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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台县蓄滞洪设施及水源保障工程建设规划》的通知
一、起草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全省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建设国家“一带一路”黄金大通道、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等发展战略要求,进一步推动流域管理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蓄滞洪设施及水源保障工程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编制完成了《高台县蓄滞洪设施及水源保障工程建设规划》。
二、起草依据
1.《甘肃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蓄滞洪设施及水源保障工程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2.《黑河干流甘临高三区(县)水资源配置方案》;
3.《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
4.《甘肃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
5.《高台县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报告》;
6.《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张掖市县级行政区2015年2020年2030年水资源管理控制指标的通知》(张政办发[2014]101号)等。
三、框架构成
第一部分概述我县调蓄设施现状、存在的问题和需求形势。
第二部分提出规划编制的总体思路、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第三部分重点建设任务,分别从水资源条件、现状调蓄能力挖潜分析等方面规划我县蓄滞洪设施及水源保障工程任务。
四、主要内容
(一)建设范围及目标
以黑河干流及摆浪河、山水河、大河、水关河、石灰关河、碴子河等支流为基础,综合考虑自然地理条件、水资源承载状况、经济社会发展等特点,结合高台县主体功能区划和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需求,确定规划区域及建设范围。
在规划区域内,严格水资源总量控制,依托河道天然径流、洪水、已建的水源及引、提、灌、排等水工程,结合河湖水系连通,环境治理、生态保护等功能,合理规划水库、塘坝、调蓄池等水源保障工程;在充分提升已建水库、塘坝等设施调蓄能力的基础上,依托已建引提水工程时段富余水量、洪水等非常规水源,规划一批蓄洪、滞洪水利设施,有效调控水资源时空分布,推进有限水资源合理利用,保障全县供水安全。
(二)建设内容
对淤积严重的水关河、石灰关等水库清淤扩容,提高水库调蓄能力;在摆浪河水库下游和水关河水库下游新建小型水库各1座,为受益区10万亩耕地和人饮提供水源保障。在8个灌区新建调蓄水池和塘坝54座,在南华镇新建再生水调蓄水池1座,全面提高水源保障能力和再生水利用率。
(三)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本次规划总投资51620万元,其中:水库清淤扩容挖潜改造工程2项,投资3600万元;新建水库工程2项,投资25200万元;新建调蓄池工程54项,投资21620万元;再生水调蓄利用工程1项,投资1200万元。
项目资金主要通过申请中央水利补助资金、政府债券资金、地方政府配套、社会资本方融资等多渠道筹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