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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台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一、规划编制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精神,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和张掖市生态环境局、张掖市畜牧兽医局关于转发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将规划编制列入2022年市县生态环境工作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委托甘肃中和地质环境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编制了《高台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
二、规划编制过程
从2022年5月开始前期工作,2022年9月完成《规划》审定稿,主要分为五个阶段:
一是准备阶段。甘肃中和地质环境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人员配备、方案编写、物质准备、成立编制组,开展了前期资料收集和调研工作。
二是调查及资料收集阶段。通过发放调查表和资料清单的方式,编制组对全县9个镇全面开展了调查及资料收集工作,为《规划》顺利编制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规划编制阶段。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编制组对调查收集的资料和数据进行分析研究,确定了规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完成了《编制指南》规定的附图、附表,最终形成了《规划》。
四是征求意见及修改阶段。征求了9个镇及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等部门单位意见建议,编制单位根据意见和建议对《规划》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五是规划审查阶段。《规划》编制单位邀请省级专家组成专家组对《规划》进行了评审,提出了修改意见,逐条全部落实修改,并通过了专家技术评审。
三、规划目标
通过严格分区分类管理和源头控制、优化畜禽养殖空间布局、加快推进畜禽规模养殖场和规模以下养殖户粪污处理配套设施建设、完善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措施,到2025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稳定在100%,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立率达到100%。逐步实现规模以下养殖户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规模以下养殖户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自主监测覆盖率达100%。
四、规划编制的主要内容与成果
(一)主要内容
《规划》文本主要包括八部分内容:
1.规划总则:明确了规划的指导思想、编制背景、编制依据、期限、范围等方面内容。
2.区域概况:描述了自然地质地理条件、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生态环境概况、生态保护区状况等。
3.养殖污染防治现状:对养殖业现状、污染防治现状、种养结合现状等进行了总结,对现阶段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面存在问题进行了梳理。
4.规划目标:确定了到2025年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粪便收集、处理、利用方式,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及达标排放的畜禽规模养殖场自行监测覆盖率等。对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水资源承载力及水环境承载力进行了测算,并对规划目标可达性进行了分析。
5.规划的主要任务:一是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总体任务;二是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任务;三是完善粪污处理利用设施任务;四是完善台账管理制度任务;五是强化环境监管任务。
6.重点工程:主要包括养殖场(专业户)畜禽粪污处理利用工程、田间配套设施工程和监管体系建设工程,提升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利用效率。投资估算为9500.90万元,提出论证资金筹措方式。
7.效益分析:从环境、经济、社会三方面论述规划目标实施带来的好处。
8.保障措施:从管理、技术、社会3个层面,以组织领导、目标考核、执法监督、政策扶持、资金投入、技术指导及舆论宣传等为落脚点,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二)主要成果
规划编制成果包括文本、编制说明、图件及调查、汇总、统计表格,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