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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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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724070/2022-0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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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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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妇联
生成日期
2022-08-31 09:3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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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台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和高台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高台县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

一、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县委、县政府坚持将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妇女工作机制,在制定政策、编制规划、部署工作时充分考虑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利益,支持妇女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促进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贡献率明显提升,社会地位显著提高,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健康状况得到极大改善,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参与决策和管理的途径更加多元,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升,在家庭生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彰显,发展环境日益优化。妇女事业和男女平等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新成就。

当前,我县开启加快幸福美好新高台建设新征程,突出农业优先型、工业主导型功能定位,紧扣“打造红色文化名城,建设绿色生态家园”目标,为更高水平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对充分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显著增强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科学规划妇女全面发展的新目标新任务,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团结引领妇女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要求以及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实际,参照《张掖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制定本规划。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妇女发展道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不断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推动性别平等成为全社会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和价值标准,充分发挥妇女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半边天”作用,保障妇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平等享有改革发展成果,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2.坚持妇女事业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

3.坚持男女两性平等发展。

4.坚持促进妇女全面发展。

5.坚持共建共治共享。

四、总体目标

1.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得到深入贯彻落实,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创新完善。

2.妇女平等享有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健康水平持续提升。

3.妇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素质能力持续提高。

4.妇女平等享有经济权益,经济地位稳步提升。

5.妇女平等享有政治权利,参与国家和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逐步提高。

6.妇女平等享有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

7.支持家庭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广泛弘扬。

8.男女平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环境更为优化。

9.法治体系更加健全,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10.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五、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妇女与健康

主要目标:

1.妇女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卫生健康服务,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延长,人均健康预期寿命提高。

2.孕产妇死亡率下降到12/10万以下,城乡、区域差距缩小。

3.妇女的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意识明显提高。宫颈癌和乳腺癌综合防治能力不断增强。适龄妇女宫颈癌人群筛查率达到70%以上,乳腺癌人群筛查率逐步提高。

4.生殖健康和优生优育知识全面普及,促进健康孕育,减少非意愿妊娠。

5.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下降到2%以下。

6.妇女心理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升。妇女焦虑障碍、抑郁症患病率上升趋势减缓。

7.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妇女健康素养水平。

8.改善妇女营养状况。预防和减少孕产妇贫血。

9.提高妇女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提高妇女体质测定标准合格比例。

10.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妇女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策略措施:

1.完善保障妇女健康的制度机制。2.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3.建立完善妇女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模式。4.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5.完善宫颈癌和乳腺癌综合防治体系和救助政策。6.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水平。7.加强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防治。8.促进妇女心理健康。9.提升妇女健康素养。10.提高妇女营养水平。11.引导妇女积极参与全民健身行动。12.强化妇女健康服务。

(二)妇女与教育

主要目标: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进妇女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引领妇女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

2.教育工作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3.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全面推进,教师和学生的男女平等意识明显增强。

4.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到99%以上,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5.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7%以上,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阶段教育。

6.女性接受职业教育的水平逐步提高。

7.大力培养女性科技人才。男女两性的科学素质水平差距不断缩小。

8.促进女性树立终身学习意识,女性接受终身教育水平不断提高。

9.女性青壮年文盲基本消除。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断提高。

策略措施:

1.广泛开展妇女思想政治教育。2.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性别平等教育。3.保障女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机会。4.提高女性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水平。5.促进女性接受高质量职业教育。6.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和机会。7.大力提高女性科学素质。8.大力加强女性科技人才培养。9.为女性终身学习提供支持。10.持续巩固女性青壮年扫盲成果,加大普通话推广力度。11.加强女性学研究和人才培养。12.构建平等尊重和安全友善的校园环境。

(三)妇女与经济

主要目标:

1.鼓励支持妇女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的权利和机会得到保障。

2.促进平等就业,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保持在45%左右。促进女大学生充分就业。

3.优化妇女就业结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40%左右。

4.促进女性人才发展。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40%以上,促进女性劳动者提升职业技能水平。

5.保障妇女获得公平的劳动报酬,男女收入差距明显缩小。

6.保障女性劳动者劳动安全和健康。女职工职业病发病率明显降低。

7.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益,平等享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征用安置补偿权益。

8.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农村低收入妇女群体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9.妇女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充分发挥。

策略措施:

1.完善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参与经济建设、享有经济发展成果的政策。2.加大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工作力度。3.促进妇女就业创业。4.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5.改善妇女就业结构。6.加强女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7.缩小男女两性收入差距。8.改善女性劳动者劳动安全状况。9.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10.为女性生育后的职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11.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各项经济权益。12.支持脱贫妇女稳定增加收入。13.支持妇女积极参与乡村振兴。

(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主要目标:

1.保障妇女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提升参与水平。

2.中国共产党女党员保持合理比例。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代表中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本地区女党员占党员总数的比例。

3.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委员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各级政协委员和政协常委会委员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4.县四班子中,至少各配备1名女干部,镇党政领导班子中有1名以上女干部,并逐步增加。

5.县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数量在现有基础上逐步增加,并且担任正职的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

6.各级各类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7.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管理层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中女性比例与女职工比例相适应。

8.村党组织成员、村党组织书记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9.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社区居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50%左右,社区居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达到40%以上。

10.鼓励支持女性参加社会组织、担任社会组织负责人。

策略措施:

1.加大对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支持力度。2.提高妇女参与社会事务和民主管理的意识和能力。3.重视发展中国共产党女党员。4.提高女人大代表、女政协委员比例。5.加大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力度。6.推动妇女积极参与事业单位决策管理。7.推动妇女广泛参与企业决策管理。8.推动妇女有序参与城乡基层社会治理。9.支持引导妇女参加社会组织。10.发挥妇联组织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的作用。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主要目标:

1.妇女平等享有社会保障权益,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2.完善生育保障制度。提高生育保险参保率。

3.完善医疗保障体系。妇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待遇保障公平适度。

4.保障妇女参加社会保险合法权益,实现基本养老保险法定参保人员全覆盖。

5.完善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制度。提高妇女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落实相关待遇保障。

6.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困难妇女的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7.妇女福利待遇水平持续提高,重点向老年妇女、残疾妇女等群体倾斜。

8.建立完善多层次养老服务和长期照护保障制度。保障老年妇女享有均等可及的基本养老服务,对失能妇女的照护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9.加强对妇女的关爱服务,重点为有困难、有需求的妇女提供帮扶。

策略措施:

1.完善惠及妇女群体的社会保障体系。2.完善覆盖城乡妇女的生育保障制度。3.不断提高妇女医疗保障水平。4.促进妇女享有可持续多层次养老保险。5.保障女性失业保险权益。6.扩大妇女工伤保险覆盖面。7.强化社会救助对生活困难妇女的兜底保障。8.更好满足妇女群体的社会福利需求。9.保障妇女享有基本养老服务。10.探索建立多层次长期照护保障制度。11.提高对妇女的关爱服务水平。

(六)妇女与家庭建设

主要目标:

1.树立新时代家庭观,弘扬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

2.建立完善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体系,增强家庭功能,提升家庭发展能力。

3.拓展支持家庭与妇女全面发展的公共服务。

4.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5.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支持妇女成为幸福安康家庭的建设者、倡导者。

6.倡导构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降低婚姻家庭纠纷对妇女发展的不利影响。

7.倡导和支持男女共担家务,缩小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

8.支持家庭承担赡养老人责任,不断提升老年妇女家庭生活质量。

9.促进夫妻共同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保护责任,为未成年子女身心发展创造良好家庭环境。

策略措施:

1.促进家庭成员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制定出台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家庭政策。3.大力发展家庭公共服务。4.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5.鼓励支持妇女在家庭生活中发挥独特作用。6.促进婚姻家庭关系健康发展。7.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8.促进男女平等分担家务。9.提高老年妇女的家庭生活质量。10.增强父母共同承担家庭教育责任的意识和能力。

(七)妇女与环境

主要目标:

1.提高妇女的思想政治意识,引导妇女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提升全社会的性别平等意识,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

3.健全文化与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评估和监管机制。

4.全面提升妇女的媒介素养,提高妇女利用信息技术参与新时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5.提高妇女的生态文明意识,促进妇女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做生态文明建设的推动者和践行者。

6.减少环境污染对妇女健康的危害。农村自来水全面普及率达到100%,提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

7.稳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城镇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标准化建设与实际需求相适应。

8.妇女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不断提高,作用得到发挥,特殊需求得到满足。

策略措施:

1.加强对妇女的思想政治引领。2.开展以男女平等为核心的先进性别文化宣传教育。3.促进妇女共建共享精神文明创建和城乡人居环境改善成果。4.加强文化与传媒领域的性别平等培训、评估和监管。5.引导妇女提高媒介素养。6.充分发挥妇女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7.持续改善妇女生活环境质量。8.为城乡妇女享有安全饮水提供保障。9.加强符合妇女需求的卫生厕所建设。10.在突发事件应对中关切妇女特别是孕期、哺乳期妇女及困难妇女群体的特殊需求。11.发挥妇联组织在营造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环境中的积极作用。

(八)妇女与法律

主要目标:

1.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贯彻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促进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机制规范化建设和有效运行。

3.提高妇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充分发挥妇女在法治高台建设中的作用。

4.深入实施反家庭暴力法,预防、制止和依法惩治针对妇女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

5.严厉打击拐卖妇女、性侵害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

6.提升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法治意识,有效遏制针对妇女的性骚扰。

7.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对妇女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8.保障妇女在家庭关系中的财产所有权、继承权,保障妇女对婚姻家庭关系中共同财产享有知情权和平等处理权。

9.依法为妇女提供公共法律服务。保障遭受侵害妇女获得及时有效的司法救助。

策略措施:

1.推进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和基本国策贯彻落实到法治高台建设全过程。2.加强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工作。3.提升妇女法治意识和参与法治高台建设的能力。4.加大反家庭暴力法的实施力度。5.坚决打击拐卖妇女犯罪。6.加大对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等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7.有效控制和严厉惩处强奸、猥亵、侮辱妇女特别是女童和智力、精神残疾妇女的违法犯罪行为。8.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性骚扰。9.保障妇女免遭利用网络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10.在婚姻家庭和继承案件处理中依法保障妇女的财产权益。11.为妇女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12.发挥妇联组织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

六、组织实施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二)落实规划实施责任。

(三)加强规划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

(四)完善实施规划的工作制度机制。

(五)加强妇女发展经费支持。

(六)坚持和创新实施规划的有效做法。

(七)加强规划实施能力建设。

(八)加大规划宣传力度。

(九)加强妇女发展调查研究。

(十)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规划实施。                                 

七、监测评估

(一)加强监测评估制度建设。

(二)加强监测评估工作组织领导。

(三)加强分性别统计监测。

(四)提升监测评估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有效利用监测评估成果。


高台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

一、出台的背景和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县委、县政府把培养好少年儿童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大力发展儿童事业,保障儿童权利的法规规章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儿童工作机制进一步巩固,儿童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截至2020年,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2010年的9.15‰、10.56‰下降到2.84‰、4.73‰;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从2010年的98.2%上升到99.95%,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从2010年的99.2%上升到100%,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从2010年的89.5%上升到96.1%;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得到更多关爱和保护。儿童发展和儿童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新成就。

当前,我县开启加快幸福美好新高台建设新征程,突出农业优先型、工业主导型功能定位,紧扣“打造红色文化名城,建设绿色生态家园”目标,为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重大机遇,擘画了美好前景。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需要进一步落实儿童优先原则,全面提高儿童综合素质,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引领儿童勇担新使命、建功新时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和要求,参照《张掖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制定本规划。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儿童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最有利于儿童、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儿童发展环境,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全面提升儿童综合素质,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2.坚持对儿童发展的优先保障。

3.坚持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4.坚持保障儿童平等发展。

5.坚持鼓励儿童参与。

四、总体目标

1.保障儿童权利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儿童优先的社会风尚普遍形成,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明显缩小。

2.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和可及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普惠和优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谐友好的家庭和社会环境。

3.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等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思想道德素养和全面发展水平显著提升,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五、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一)儿童与健康

主要目标:

1.覆盖城乡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更加完善,儿童医疗保健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2.普及儿童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儿童及其照护人健康素养。

3.新生儿、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3.0‰、5.0‰和6.0‰以下,地区和城乡差距逐步缩小。

4.构建完善覆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和儿童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预防和控制出生缺陷。

5.儿童常见疾病和恶性肿瘤等严重危害儿童健康的疾病得到有效防治。

6.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镇为单位保持在90%以上。

7.促进城乡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供给,普及儿童早期发展的知识、方法和技能。

8.5岁以下儿童贫血发生率和生长迟缓率分别控制在10%和5%以下,儿童超重、肥胖上升趋势得到有效控制。

9.儿童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小学生近视率降至38%以下,初中生近视率降至60%以下,高中阶段学生近视率降至70%以下。0-6岁儿童眼保健和视力检查覆盖率达到90%以上。

10.增强儿童体质,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达到60%以上。

11.增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提升儿童心理健康水平。

12.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性教育,儿童性健康服务可及性明显提高。

策略措施:

1.优先保障儿童健康。2.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3.加大儿童健康知识宣传普及力度。4.保障新生儿安全与健康。5.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6.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7.强化儿童疾病防治。8.加强儿童免疫规划疫苗管理和预防接种。9.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10.改善儿童营养状况。11.有效控制儿童近视。12.增强儿童身体素质。13.加强儿童心理健康服务。14.为儿童提供性教育和性健康服务。15.加强儿童健康领域科研创新。

(二)儿童与安全

主要目标:

1.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20年数据为基数下降20%。

2.排查消除溺水隐患,儿童溺水死亡率持续下降。

3.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安全头盔,儿童出行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4.减少儿童跌倒、跌落、烧烫伤和中毒等伤害的发生、致残和死亡。

5.儿童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6.提升儿童用品质量安全水平。

7.预防和制止针对儿童一切形式的暴力。

8.提高对学生欺凌的综合治理能力,预防和有效处置学生欺凌。

9.预防和干预儿童沉迷网络,有效治理不良信息、泄露隐私等问题。

10.儿童遭受意外和暴力伤害的监测报告系统进一步完善。

策略措施:

1.创建儿童安全环境。2.建立健全儿童伤害防控工作体系。3.预防和控制儿童溺水。4.预防和控制儿童道路交通伤害。5.预防和控制儿童跌倒、跌落、烧烫伤、中毒等伤害。6.加强儿童食品安全监管。7.预防和减少产品引发的儿童伤害。8.预防和控制针对儿童的暴力伤害。9.加强对学生欺凌的综合治理。10.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11.提高对儿童遭受意外和暴力伤害的紧急救援、医疗救治、康复服务水平。12.完善监测机制。

(三)儿童与教育

主要目标:

1.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适龄儿童普遍接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保持在99%以上。

3.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提高到99%以上。

4.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并保持在97%以上。

5.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得到根本保障。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巩固水平进一步提高。

6.儿童科学素质全面提升,科学兴趣、创新意识、实践能力不断提高。

7.以提高儿童综合素质为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更加完善。

8.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友善、平等、相互尊重的师生关系和同学关系。

9.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进一步完善。

策略措施: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教育优先发展战略。2.培养儿童良好思想道德素质、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3.全面推进教育理念、体系、制度、内容、方法创新。4.逐步推进学前教育全面普及。5.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6.进一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7.保障特殊儿童群体受教育权利。8.提高儿童科学素质。9.建立健全科学的教育评价制度体系。10.加强教师队伍建设。11.开展民主、文明、和谐、平等的友好型学校建设。12.坚持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结合。加强家园、家校协作,推动教师家访制度化、常态化。

(四)儿童与福利

主要目标:

1.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体系。

2.面向儿童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和不同群体儿童的公共服务需求得到公平满足。

3.巩固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保障儿童基本医疗权益。

4.构建连续完整的儿童营养改善项目支持体系。

5.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托育机构和托位数量持续增加。

6.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儿童、流浪儿童生存、发展和安全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7.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流动儿童服务机制更加健全。

8.城乡社区儿童之家覆盖率进一步巩固提高,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9.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的基层儿童保护机制有效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通并有效运行全国统一的儿童保护热线。

10.基层儿童福利工作阵地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

11.为儿童服务的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队伍明显壮大。

策略措施:

1.完善儿童福利保障和救助制度体系。2.提高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水平。3.做好儿童医疗保障工作。4.推进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5.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6.加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7.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8.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9.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10.完善流动儿童服务机制。11.提高儿童之家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12.建立健全基层儿童保护机制。13.提升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和基层儿童工作队伍服务能力。14.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儿童保护和服务工作。

(五)儿童与家庭

主要目标:

1.发挥家庭立德树人第一所学校作用,培养儿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习惯。

2.尊重儿童主体地位,保障儿童平等参与自身和家庭事务的权利。

3.教育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落实抚养、教育、保护责任,树立科学育儿理念,掌握运用科学育儿方法。

4.培养儿童成为好家风的践行者和传承者。

5.增强亲子互动,建立平等和谐的亲子关系。

6.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指导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95%的城市社区和85%的农村社区(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

7.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政策体系基本形成。

8.提升家庭领域理论和实践研究水平,促进成果转化应用。

策略措施:

1.将立德树人落实到家庭教育各方面。2.尊重儿童主体地位和权利。3.增强监护责任意识和能力。4.用好家风培养熏陶儿童。5.培育良好亲子关系。6.构建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7.强化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的支持保障。8.完善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政策。9.加强家庭领域理论和实践研究。

(六)儿童与环境

主要目标:

1.将儿童优先理念落实到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各方面,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形成。

2.提供更多有益于儿童全面发展的高质量精神文化产品。

3.保护儿童免受各类传媒不良信息影响。提升儿童媒介素养。

4.儿童参与家庭、学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得到充分保障。

5.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

6.增加公益性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校外活动场所,提高利用率和服务质量。

7.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稳步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8.提高儿童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帮助养成绿色低碳生活习惯。

9.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时充分考虑儿童的身心特点,优先满足儿童的特殊需求。

策略措施:

1.全面贯彻儿童优先原则。2.提升面向儿童的公共文化服务水平。3.加强新闻出版、文化等领域市场监管和执法。4.规范与儿童相关的广告和商业性活动。5.加强儿童媒介素养教育。6.保障儿童参与和表达的权利。7.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和儿童友好社区创建工作。8.加大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力度。9.优化儿童健康成长的自然环境和人居环境。10.创新开展面向儿童的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11.在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中加强对儿童的保护。

(七)儿童与法律保护

主要目标:

1.落实保障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

2.加强保障儿童权益的执法工作。

3.完善司法保护制度,司法工作体系满足儿童身心发展特殊需要。

4.儿童法治素养和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保护儿童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高。

5.依法保障儿童的民事权益。

6.落实儿童监护制度,保障儿童获得有效监护。

7.禁止使用童工,禁止对儿童的经济剥削,严格监管安排儿童参与商业性活动的行为。

8.依法严惩性侵害、家庭暴力、拐卖、遗弃等侵犯儿童人身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9.依法严惩利用网络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10.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实行分级干预。降低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未成年人人口数量的比重。

策略措施:

1.落实保障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2.严格保障儿童权益执法。3.健全未成年人司法工作体系。4.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5.依法为儿童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6.加强儿童保护的法治宣传教育。7.全面保障儿童的民事权益。8.完善落实监护制度。9.严厉查处使用童工等违法犯罪行为。10.预防和依法严惩性侵害儿童违法犯罪行为。11.预防和依法严惩对儿童实施家庭暴力的违法犯罪行为。12.严厉打击拐卖儿童和引诱胁迫儿童涉毒、涉黑涉恶等违法犯罪行为。13.严厉打击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网络违法犯罪行为。14.有效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六、组织实施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二)落实规划实施责任。

(三)加强规划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

(四)完善实施规划的工作制度机制。

(五)加强儿童发展经费支持。

(六)坚持和创新实施规划的有效做法。

(七)加强规划实施能力建设。

(八)加大规划宣传力度。

(九)加强儿童发展调查研究。

(十)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规划实施。

七、监测评估

(一)加强监测评估制度建设。

(二)加强监测评估工作组织领导。

(三)加强儿童发展统计监测。

(四)提升监测评估工作能力和水平。

(五)有效利用监测评估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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