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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2020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背景意义
为民办实事是落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实践。2020年省委、省政府决定继续为民办好11件实事,根据省市相关通知要求,我县结合实际确定了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开展农村妇女“两癌”检查、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等8项2020年为民办实事事项,并分别制定了《2020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实施方案》《2020年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2020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实施方案》等8个工作方案,目前方案已经县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下发实施。
二、重点内容
(一)采取省财政适当补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支持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我县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十大生态产业企业和高台县所属的其他企业以及经营管理规范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业。
(二)为全县35—64岁农村妇女进行“两癌”免费检查,实现2020年妇女常见病定期检查率达到80%以上的目标;
(三)2020年计划在全县听力、言语、脑瘫、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中实施康复训练和手术4例;为全县残疾儿童辅助器具适配15例。
(四)2020年计划对全县68名(城镇10名,农村58名)一级智力、精神残疾人给予托养补贴。
(五)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城市社区文体公共服务体系,使广大群众共享发展成果,2020年计划在高台县城关镇人民东路社区建设标准化体育健身中心一处。
(六)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居民电子健康卡,不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七)为实现全县标准地址和门楼牌编制工作信息化、规范化及法制化,计划2020年底前在全县各镇村(社区)设置4.39万张二维码门楼牌。
(八)为完善提高高层住宅小区消防救援能力,2020年计划在132户家庭配备灭火器材箱和安装逃生缓降装置、在11个社区(村)建设微型消防站配置消防装备器材、在14个高层集中小区配置逃生气垫、配置14部微型消防站调度指挥终端、购置一辆42米举高类消防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