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政策解读

《高台县县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政策解读

字体:【 打印
索引号
620724001/2020-00063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政府办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9-09-18 14:40:00
是否有效

原文链接:

高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

一、背景意义

根据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城市(县城)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要求,抢抓国家关于保持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和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政策机遇,遵循“一个尊重,五个统筹”城市工作要求,坚持规划引领、民生优先的原则,以开展国家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试点工作为契机,围绕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总体要求,以补齐县城污水处理设施短板为重点,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面推进县城污水处理工作,大力提高县城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和水平,尽快实现县城建成区范围内污水管网全覆盖,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目标。。

二、重点任务

为彻底解决我县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建设项目在湿地保护区实验区内预留有超越管排放口问题,我县拟新建应急备用处理设施,亟需实施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日处理污水近期1万吨、远期1.5万吨污水处理厂一座,新建1万方调蓄水池一座,配套敷设DN300-700污水管网10公里,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概算总投资1.5亿元。同时,结合道路新改建项目,三年计划投资2828万元建设污水管网27.46公里,使城区污水管网日趋完善。

通过以上项目的实施,彻底解决“高台县污水处理厂一、二期建设项目在保护区实验区内预留有超越管排放口”的问题,同时补齐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对于改善人居环境、增强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提高城市运行效率、改善城市面貌环境都具有重要作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