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动高台县水利行业构建完善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全链条管控机制,进一步提升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建设目标
全面落实水利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有关要求,在2024年试点建设的基础上,结合全县水利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推动“六项机制”向基层一线单位和“小散远”工程延伸,力争在2025年全面完成我县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六项机制”全覆盖建设。
二、任务划分
以水利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实施工作指南(2024年版)》等为依据,以全市4个试点单位成果经验为参考,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实施、整体推进、全面完成的原则,明确各级各部门的任务分工。
县水务局负责组织本县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实施“六项机制”建设,加强工作统筹、优化实施步骤,充分吸收借鉴试点经验方法,采取先急后缓、先重后轻,优先支持重点工程“六项机制”建设,打造样板标杆、形成榜样示范,组织观摩培训,全面推广复制;并建立任务台账,加强指导调度,成熟一批、评价一批,逐步完成全覆盖。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但不限于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工程运行(水库、水闸、水电站、泵站、堤防、引调水工程、农村供水工程、灌区工程等),结合各自实际构建本单位(工程)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立完善管控制度,细化明确管控责任,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形成管控长效机制。
三、主要内容
1.水利工程建设:以水利投资为主,在水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的工程,项目法人应组织工程勘测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等参建单位现场管理机构,以项目为单元开展“六项机制”建设;新建、扩建、改建、加固和拆除的防洪、除涝、灌溉、水力发电、供水、围垦等水利工程(包括配套与附属工程)建设项目,规模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原则上应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工作;应急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等投资较少、工期较短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或规模以下的水利水电工程,在确保有效管控风险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适当简化或合并工作程序。
2.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主要以各类水利水电工程运行管理单位为单元,结合实际开展“六项机制”建设,无专门管理机构的水利水电工程,在确保有效管控风险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适当简化或合并工作程序;大中型灌区工程、引调水工程、水库、水闸、泵站、3级以上堤防工程、千吨万人农村供水工程、列入重点监管名录的小型水电站等工程率先开展“六项机制”建设,示范带动其他水利水电工程落实全覆盖建设。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方案计划(2025年3月30日前)。县水务局结合实际制定全县2025年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局属各单位和各项目法人根据方案要求,制定本辖区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或计划,明确年度建设任务、责任分工、方法步骤、标准要求等,建立2025年“六项机制”建设任务台账,定期调度推进。
(二)组织实施建设(2025年8月30日前)。县水务局按照工作要求,组织本辖区内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六项机制”建设工作,同时对各单位进行指导帮扶和调度推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和各项目主要负责人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法定职责,带头组织学习试点经验做法,亲自部署实施“六项机制”建设,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三)开展考核评价(2025年12月30日前)。按照分级负责要求,市县两级组织开展“六项机制”建设评价工作,推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再上新台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水利部、省水利厅、市水务局已将安全生产“六项机制”建设工作列为安全生产重点检查事项,各单位要将“六项机制”建设作为当前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具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认真落实任务的,及时激励奖励,对躺平观望、不推不动的,严厉追责问责,确保有部署、有回应、有成效。
(二)强化指导调度。为加快“六项机制”建设,县水务局将采取帮扶指导、标杆示范、调度推进、激励鼓劲等方式,并邀请专家或专业团队,全程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六项机制”,切实掌握安全风险全链条管控要领。今年要把“六项机制”建设作为安全生产考核巡查重要内容,全力推进任务落地,对工作滞后或任务不落实的单位,将采取约谈、通报、移交线索等方式压实责任,重点帮扶。
(三)加强宣传培训。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平台,广泛宣传“六项机制”建设的重要意义,要通过专题培训、现场观摩、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总结和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样板,确保我县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六项机制”建设全覆盖。
(四)做好评价总结。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评价标准,组织开展“六项机制”建设评价工作,检验建设成果,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建立安全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全链条管控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