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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台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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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08/2025-00152
文号
高政函〔2025〕13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5-03-20 11:05:00
是否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省市驻高各单位:

现将《高台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高台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0日 


高台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保障全县2025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结合高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本年度重点建设项目,编制完成了《高台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现予以公布。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集约节约用地政策,着力加强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坚持用好增量、盘活存量、提升质量并举,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坚实的土地资源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坚持总量适中、内部均衡、统筹兼顾、重点保障的原则,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指导性与指令性相结合,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促进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总体要求

(一)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在控制总量的前提下,计划指标跟着项目走,切实保障有效投资用地需求。

(二)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既算“总量”账,更算“存量”账,统筹安排新增和存量建设用地,推动全面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分类保障。对纳入重点保障的项目用地,在用地批准时配置计划指标。对未纳入重点保障的项目用地,以当年处置存量土地规模作为核定计划指标的依据,加大存量盘活力度。

(四)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高台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附件2)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四、计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严格执行计划,确保供地服务效率和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的措施,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县自然资源、住建、发改、工信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镇人民政府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三)增强市场透明度,稳定市场预期。年度供应计划应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向全社会进行公布,增强市场透明度。同时通过出让地块公布机制,建立形成城市建设项目库,形成持续、稳定市场预期。

(四)建立动态监测机制,为调控土地市场提供科学决策依据。对各类土地利用实施动态监测、定期评估,形成土地供应月报、季报、年报制度,及时准确地掌握土地市场及地价的走势,为制订和调整土地供应计划提供快速科学的决策依据。


附件1:高台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汇总表.xls

附件2:高台县202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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