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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夏季防溺水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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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11/2024-00061
文号
高安防委办发〔2024〕3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4-07-05 16:46:58
是否有效

6月以来,气温升高,天气炎热,夏季黑河及中小河流沿岸旅游避暑群众增多,“防溺亡”工作进入关键时期,特别是6月23日晚9时许,张掖市7名群众在黑河河道游玩时被困,市消防支队迅速行动,全力救助被困人员,虽未造成人员伤亡,但造成很大社会影响。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要求采取必要措施,严防此类事件发生。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做好防溺水安全工作,确保广大群众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夏季防溺水安全的思想认识。夏季历来是溺水安全事故的高发易发期,防溺水安全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暑期旅游出游、休闲聚会、涉水游乐等外出交往和自由活动行为增多,极易发生溺水、道路交通等安全事故。各镇和教育、水务、交通、公安、市场监管、文广旅游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一切从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出发,充分认识做好防溺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对安全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防风险、除隐患,切实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防溺水安全的防范措施。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挂牌谁负责”“谁的场地谁负责”的要求,认真落实旅游、休闲、游乐场所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突出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群众生命安全。一要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媒体宣传温馨提示和安全知识,提高公众对溺水危险的认识和防范意识。特别是要针对儿童和青少年进行防溺水的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二要安装警示标识。在河流、湖泊等水域周围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提示危险区域和禁止游泳的地方,避免群众擅自进入危险水域。三要配备专业救生人员。在水域周围配备专业的救生人员,确保及时的救援能力,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快速到达并施救。四要加强监管与巡查。加大对各类活动场所的监管力度,禁止违规经营和管理不善的水域活动场所。要加大安全巡查频次,加强对水域活动场所的巡查工作,及时发现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三、进一步加强学生暑期安全管理。教育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指导学校强化宣传教育、家校对接和监督管理,将学生安全监管的触角从校内向校外延伸,将学生防溺水“八不”(不到黑河沿岸旅游避暑,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水边玩耍嬉戏,不盲目下水施救)要求通过家访、电话、微信等途径再次告知学生和家长,提醒家长落实监管职责,帮助和指导家长做好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和管护。水务部门要对辖区内水域安全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治,对重点区域和危险地段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和安全警示牌,加大黑河两岸巡查力度,严密防范游客、学生溺水等各类事故发生。文旅部门要立即组织对全县各类旅游景区、文娱场所、游泳场馆等人员密集区域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防护设施措施落实是否到位,安全巡查检查等各项制度落实是否到位,各岗位人员安全责任等落实是否到位,督促各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采取关停等措施。各镇和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假期学生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暑期学生的安全宣传教育,加强留守儿童的关心和管理,确保广大学生远离危害隐患。消防救援、蓝天救援和民生救援等单位要全面落实和加强专人巡防制度,公益性岗位人员要兼做重点部位的安全巡查员,紧盯历年溺水事故易发高发区域和傍晚夜间等重点时段,深入有效的做好巡防巡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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