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部门文件

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字体:【 打印
索引号
620724014/2024-00057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林草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林草局
生成日期
2024-03-29 16:20:31
是否有效

局属各单位,南华生态建设管护中心、各涉林企业:

近期,正值森林草原防灭火的关键时期,针对目前气温回升,冰雪融化,大风天气较多,林下可燃物干枯的形势,加之,春耕农事用火增加和清明节即将到来,群众上坟祭祀将进入高峰期,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增加,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

我县林地总面积24.82万亩,草地面积165.05万亩,森林防灭火任务十分繁重。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事关全县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全县林草资源和生态安全,全局上下要始终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准。要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细各项防控工作,全力确保清明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稳定。各单位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风险意识,树牢底线思维,深刻认识到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严峻性,在清明节期间,把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

二、加强宣传教育,倡导文明祭祀

各单位在清明节前要组织开展一次森林草原防火集中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电视、抖音、快手等媒体平台大张旗鼓地开展“倡文明祭祀、防森林草原火灾、保绿水青山”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倡导文明祭祀,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共产党员干部、共青团员要通过植树、送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同时,要大力宣传因不文明祭祀行为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反面典型案例,使人民群众思想上受到触动和教育,提高用火安全意识。

三、强化火源管控,消除火灾隐患

各单位要针对火险等级高、火灾隐患多的重点区域、重要部位,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深刻查摆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的防范措施,有效整改问题,补齐短板弱项。清明节期间各单位要在进山入林路口设置森林草原防火临时检查站,配置检查标牌,安排专人值守,严禁携带打火机、火柴、蜡烛、纸钱、烟花、鞭炮等危险物品进入林牧区,严防细管,对进山入林人员扫“防火码”进行登记,坚决把火源、火种堵在林外;坚决打击在高火险区及保护区等敏感林缘地带上坟烧纸、燃放炮竹等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坚决做到守住林,看住人,管住火,切实管严管住管死野外火源,消除各种火险隐患。

四、加强值班值守,做好森林火灾应急处置

各单位要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送预警信息,科学制定应对措施。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随时掌握辖区火情动态,确保信息通畅,坚决杜绝脱岗漏岗现象发生,严格按照“有火必报、及时报告、规范报告”要求,如实、快速报告森林草原火情,不得迟报、瞒报。各单位要加强对防火装备物资的检修,保持高度戒备,做好随时出动的准备。清明节期间,实行森林草原火灾零报告制度,各单位每天15:20前向局森林草原防火值班组报告情况,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准确上报火情信息和组织扑救,最大限度地降低森林草原火灾带来的损失。

五、加强组织纪律,强化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将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到每一位干部职工。因部署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宣传不到位、防范不到位,造成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责任,并纳入年度工作考核扣分内容,年度工作不予评先评优。


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3月2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