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高台县自然资源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确定的各项任务,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履行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措施
(一)强化领导责任,牢固树立科学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理念,确保法治政府工作落实。一是确保责任到位。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配合抓的工作局面。二是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将法治政府建设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经费的落实。三是确保职能发挥到位。着力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这个总纲,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紧扣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这个主线,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努力在运用法治手段促进新兴产业发展、防范化解风险方面取得成效。完善并制定落实相关具体办法措施,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规范性和执法效能,有效用好督查和示范这个手段,确保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落实到位。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制度并在网上公布,及时进行动态调整管理。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力度。
(二)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根据《高台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一律取消。积极推行减证便民事项。二是落实《高台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坚持重信用、讲诚信制度,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的事项。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完善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自助办理、并联审批等制度。全面普及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 ”。全面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让企业和群众评判政务服务绩效。持续推进“减证便民”,贯彻落实《高台县全面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具体措施,巩固扩大和延伸拓展告知承诺制在政务服务事项和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三)积极推进依法执政和政务信息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一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长官意志,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公平竞争审查等多环节决定。二是及时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三是坚持督查整改,确保落实到位。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进行监督,排查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到位。四是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促廉保廉机制,加大廉政宣传。五是督促政务信息及时公开。围绕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交易、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
(四)加强行政执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度。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今年共48名执法人员通过在线学习取得了资格证;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制度,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案卷管理;始终坚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加大执法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和“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有效遏制了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全年巡查发现土地、矿山违法线索26件,其中移送相关单位处理3件,我局立案查处11件,恢复整改4件,制止违法采挖砂石行为8件次。三是受理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行政执法问题的投诉、举报和申诉,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四是组织行政执法培训,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切实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积极开展自然资源法律知识学习宣传教育,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完成了全县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培训任务。在日常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纪念日,向社会宣传法律法规,有效地宣传了自然资源法律法规,使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从而取得了广大干部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五)善于学习思考,提高自身素质,狠抓行政效能。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多种渠道,加强自身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全局领导干部认真学法、守法、用法,提高学法的自觉性,不断增强个人法治素养。按要求完成“法宣在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平台”的学习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在法律法规学习上,注重学以致用,着力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坚持在党组会和局务会前进行法律宣讲,提高班子法治观念。在行使职能过程中、在重大事项决策上,无与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现象,研究决策形成的文件无被撤销、责令修改或停止执行的现象。充分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有关重大问题,严格做到“权力取得要依法,权力行使按流程,权力运行要公开,权力运行受监督”。
(六)聘请法律顾问并充分发挥其作用。我局按照上级要求,聘请了“誉西律师事务所”的刘建萍作为我局的法律顾问。主要负责代理各类诉讼案件,审查相关文书合同,定期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培训。涉及重大项目和工作决策时,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和建议。
二、法治建设工作存在困难和问题
自然资源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工作成效,依法行政能力建设逐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执法人员执法素质有待不断提升。个别干部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力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法治宣传有待进一步丰富,群众法律意识相对薄弱,信访不信法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下一步的工作思路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在今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增强机制创新,在研究部署推动上要加足马力;加强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的实体化运行等积极行为;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拓展法治宣传阵地,实施“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工程,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护权益、化解纠纷,逐步扭转“信访不信法”的落后观念,通过法律渠道合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加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充分熟悉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作为规范行政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的中心环节,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单位相互配合,逐项落实的工作机制。工作人员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还要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以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理的需要。加强各项依法治理工作,强化自然资源监管体制改革,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拓展法治宣传教化渠道,为开创全县改革新局面营造良好的自然资源法治氛围。
(三)加强培训,提高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依据。新提拔的干部、执法人员和新上任的公务员都应加强对法律法规和重要领导指示精神的学习,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等。对法律法规和相关指示精神的学习要注重两个维度一起抓,不仅要广度更要深度。作为领导干部要通过培训和自学提高自己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才能科学、合理、合法的作出正确的行政决策。我局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定期让法律顾问进行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行政典型案例的讲解,并将培训内容进行必要的测试,来检测干部职工的熟悉度和运用能力。
(四)大力宣传,积极营造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氛围。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八五”普法的宣传工作,继续大力开展自然资源法治宣传教育。深入进行宣传,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自然资源法治意识。制定年度培训教育计划,做好自然资源法治培训工作,提升单位干部职工的依法履职能力。充分利用法制专栏,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知识竞赛、典型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及时反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实际行动。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