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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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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29/2024-00018
文号
高城管报〔2024〕6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城管执法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城管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4-03-12 16:26:35
是否有效

2023年,高台县城管执法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高台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高法发〔2023〕4号)精神,突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等重点,严格履行局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开展执法队伍标准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全面完成了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成效明显。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坚持集中学习制度。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机制,把宪法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执法人员法制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及时制定公布领导干部年度学法清单,通过举办法治讲座,邀请律师和法律专家授课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和行政处罚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决策部署,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通过邀请律师、法律专家专题宣讲、“一把手讲法治”等方式,全面系统讲解、分析行政执法过程中遇到的复杂疑难问题及解决办法,进一步增强了执法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意识和案件办理水平。全年,共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6次,执法人员每周三集中学法38次,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专题法治讲座2次,开展交流研讨4次。

2.加强执法人员法治培训。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综合法律知识、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和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活动;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参加省、市住建系统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研究制定了《执法人员执法能力提升工作方案》,邀请法律顾问、法律专家开展专题讲座,重点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授课;安排执法人员自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释义、问答和《建设法律法规(2020年版)》教材内容,进一步提升了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执法质量。同时,根据县司法局统一安排,积极参加了全县乡镇执法人员培训。全年,共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执法业务培训活动4次,组织开展专题培训讲座5次,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1次,进行法律法规知识测试2次。

(二)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1.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单位重点工作计划,与城管执法工作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局主要负责人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带头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法规,进一步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责任,细化分解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自觉履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规定,督促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地见效。靠实工作责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和应对风险的能力,确保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同时,精心准备认真开展年度述法工作。全年,局主要负责人共召开专题会议4次,听取分管领导工作汇报4次,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4件。

2.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建立健全重大案件集体决策制度、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修订完善《高台县城管执法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作用,不断提升行政决策能力和水平。一是对夜市建设项目集体讨论决策。4月份,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对水之印广场、汉唐文化街夜市建设项目进行了集体讨论决定,保证了夜市的顺利建设和正常运行;二是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集体讨论。在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重大执法决定前先进行法制审核,然后提交局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三是对局购置办公电脑、打印机等财务重大项目开支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全年,共召开集体讨论会议5次,保证了重大行政决策的正确性和合法性。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高政办发〔2022〕111 号),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充分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面推行“甘快办”APP网上审批服务,进一步精简审批程序,缩短办理期限,提高工作效率。贯彻落实《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年,共办理临时占道、户外广告设置、建筑垃圾处置等行政许可265件,便民服务事项(含咨询件)152件,“甘快办”APP办件1523件。无因服务态度差、办理期限长、办理结果不满意受到办事群众投诉的现象。

2.严格落实“三项制度”。一是进一步明确执法程序和公示期限,要求各执法中队在办理案件、开展执法活动时必须严格规范执法,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并通过执法信息公示采集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和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信息。二是为一线执法人员全部配备了执法记录仪,明确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送达执行等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做好资料的归档、保存和使用。目前,我局执法人员均配备了执法记录仪;三是进一步修改完善法制审核清单和审核流程图,明确法制审核范围、主体、范围、内容和程序,要求在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时必须先进行法制审核。

3.全面推行柔性执法方式。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原则,落实“两轻一免”清单制度,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认真落实住建部“721”工作法,持续开展巩固深化“强转树”专项行动和执法队伍标准化和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改进执法方式,强化服务意识,探索推行非现场执法,依法规范行政强制措施,杜绝简单粗暴式执法和选择性执法。在开展日常巡查时,对发现的可通过责令立即改正和批评教育能达到教育目的的轻微违法行为,作出不予处罚的处理决定,给当事人纠错的机会,防止城市管理过程中激化与管理服务对象之间的矛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年,我局按照“两轻一免”清单共作出不予处罚决定25次。

4.积极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根据《高台县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3-2025年)》,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我局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定期开展督促检查,进一步提升了执法工作效率和质量。一是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利用周一例会、周三法制学习等会议,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二是完善执法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要求,严禁协管人员单独从事执法活动,杜绝无证执法的情况发生。三是修改完善执法文书,进一步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充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积极参加市、县组织的案卷集中评查活动。全年,共组织干部职工集中学习38次,参加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活动1次。年内未发生过暴力执法和无证执法的情况。

5.充分发挥法治保障服务作用。始终把落实法治为民办实事作为单位年度重点任务,着力提升法治高台建设群众满意度。将“积极开展规范外摆经营活动”确定为我局2023年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外摆经营活动的通知》精神,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类管理,在不影响公共安全、道路通行、方便群众生活的前提下,在县城区科学规划设置了若干个外摆经营摊位,为市场主体营造相对宽松的经营环境,达到既促进经济发展又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目的。同时,积极向管理服务对象宣传民法典、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增强了广大居民有事找法的法律意识。

(四)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全面落实政务公开。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履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责任,及时认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在相关平台上录入行政执法信息,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同时,对录入公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事项数据实行动态管理。认真做好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提升应对社会舆情能力。全年,我局共办理、答复领导信箱网民留言、群众投诉90余件,在执法信息公示采集平台、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公示行政许可信息257条、行政处罚(简易程序)信息10条。

2.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全面贯彻落实《甘肃省社会信用条例》,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重信用、讲诚信,保持政策连续稳定,依法作出的规划、行政决定等不得随意改变。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制度,将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等失信信息录入省级社会信用信息平台,通过“信用中国(甘肃)”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建立健全失信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违反占道宣传促销告知事项、擅自改变设置大型户外广告批准内容、超核准面积运输处置建筑垃圾等失信行为,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

(五)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筑牢依法治县基础

1.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宣传方式,积极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研究制定了《高台县城管执法局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实施方案》,通过局党组中心组学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宪法集中宣传宣誓、利用“智慧城管”“高台城管”微信公众号普法等形式,大力宣传宪法,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全年,共组织全局干部职工专题学习宪法3次,组织参加宪法集中宣传、宣誓活动1次,开展“一把手”讲法治活动1次,

2.大力开展“八五”普法。积极贯彻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高台县城管执法局《“八五”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普法规划》,坚持政治引领,聚焦重点内容,突出法治为民,实施精准普法。重点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教育引导群众和管理服务对象学法、守法、依法办事,持续提升全县公民法治素养,按期完成了年度宣传教育任务,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我局共组织开展集中普法活动5次,现场向管理服务对象和群众普法300余次(场),发放宣传彩页2500余份,利用“智慧城管”“高台城管”微信公众号线上普法12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今年以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按期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一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力度不大。抓落实不够严格,工作效果不明显,“为民办实事”的氛围营造不够浓厚。二是依法行政水平不高。部分执法人员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了解不多、重视不够、研究不深,解决办法不多,缺乏创新、担当精神。三是普法宣传教育力度不强。普法宣传方式单一,效果不明显。市民法治观念淡薄,主动配合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识不够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氛围营造还不够浓厚。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我局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查找短板弱项,采取有效措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局主要负责人要严格落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全局重要位置,纳入单位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与城市管理其他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奖惩,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2.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制定有效措施,加大对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宣传教育水平,增强宣传教育效果,促进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地见效。

3.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积极落实住建部“721”工作法,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持续开展执法队伍标准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完成规范性文件修订和自由裁量权、权责清单修改发布工作,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和水平。同时,强化“八五”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增强群众尊法守法用法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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