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靠实工作责任。按照《2023年高台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总体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普法工作计划》《2023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计划》,持续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主要负责人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做到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
(二)加强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等内容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内容,利用集中学习时段,组织领导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辅导读本》《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等内容的学习。并每月安排两次普法学习计划,对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进行学习。通过组织和引导干部职工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教育引导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做到思想上高度统一、政治上清醒坚定、行动上坚决有力。2023年,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12次,党员干部集中学习96次,研讨交流5次,干部职工轮流上讲堂活动17次,开展普法学习24次。同时,积极派员参加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及各类专项执法培训班。通过学习培训,有力提升了执法队伍业务能力和实战能力。
(三)全面履行工作职责。严格落实“专人专责专企业”执法要求,将辖区207家生态环境领域监管对象逐一确定监管人员,明确了执法监管责任清单,全面压实执法监管责任。先后开展了建设项目自主验收弄虚作假、打击危险废物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问题专项整治等行动,共开展“双随机”抽查检查11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指导督促进行彻底整改;建立生态环境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将符合条件的23家企业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清单内企业实行非必须不现场检查机制,推动行政柔性执法清单制度落实。优化生态环境领域11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并将办事指南予以公开;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办理工作指南》《排污许可证申请核发流程图宣传册》等资料,通过靠前服务、提前介入、定期调度和“专家问诊”等举措,为企业提供多方位指导和服务,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升级。2023年,共审批报告表项目环评21个,协调市局审批项目环评9个,发放排污许可证13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3起,对1起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按照《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行政执法中,全面履行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杜绝了领导干部插手具体案件办理。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在市生态环境局统一聘请法律顾问为六县区分局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下,我局继续与辖区甘肃誉西律师事务所签订了《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在办理涉及重大违法行为、疑难案件等,及时与法律顾问沟通衔接,确保违法案件证据确凿、法律使用准确、程序合法、过罚相当。
(四)聚力民生实事。常态化开展环境信访调查处置,2023年共受理办结环境信访投诉37件,做到了群众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以“三抓三促”行动为载体,按照市局生态环境领域包抓联工业企业工作要求,安排专人对欣建普、银泰新能源两家企业实行包抓联工作机制,通过现场进行检查指导,及时了解企业发展中的难点并予以帮扶解决,共帮助上述两家企业解决生态环保行政审批问题2项。深入推进“四实”活动,组织领导干部累计下沉50余人次,帮扶指导解决生态环保问题14个。
(五)认真开展“八五”普法。成立有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站队负责人为成员的“八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计划,将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灵活利用执法检查、培训会议、集中宣传等时机,将普法融入执法的全过程、各环节,有效增强企业法治观念。2023年,组织开展企业集中培训2次,邀请专家举办生态环保专题培训班1次,以会代训3次,向企业发放法律书籍350 册。以“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日为契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展示法治宣传版面、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和投诉台等方式,现场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向广大群众宣传讲解中央及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我县生态环境保护及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的新成果等,全年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8场次。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3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环境执法监管任务越来越繁重,监管压力不断增大,执法队伍现状与目前生态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盼还有一些差距;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在精准性、规范性等尚有短板,特别是在化工行业生态环境保护监管方面有所欠缺。
三、下一步整改措施
2024年,我局将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要求,从以下方面进行整改,进一步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高生态环境执法效能。一是持续强化学习教育。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集中学习制度,将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研讨交流相结合、普法讲座与以案释法相结合,继续深入学习《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理论文章,系统学习生态环境执法业务知识,积极派员参加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二是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对监管对象开展深入细致的执法检查,借助专家力量进一步强化对重点行业的监督检查,指导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依法依规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高台分局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