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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做好节后矿山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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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11/2024-00024
文号
高应急发〔2024〕8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应急管理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应急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4-02-19 16:13:00
是否有效

为切实做好节后矿山复工复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现就春节后矿山企业复工复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复工复产工作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至关重要。春节前全县矿山企业已全部停工停产,春节后企业将集中复工复产,加之补产量、赶进度,事故风险明显加大,安全形势较为严峻。各矿山企业要高度重视春节后矿山复工复产工作,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把矿山复工复产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复工复产安全。

二、认真辨识矿山安全风险

矿山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开展覆盖各灾害类型、各生产系统、各作业环节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找出可能引发事故的要害场所、薄弱环节、关键人员和重点设备设施等,列出风险清单,制定管控措施,明确具体负责人员,确保风险管控到位。县应急管理局将强化对矿山企业的风险分析研判,紧盯矿山停工停产、复工复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等重要节点,深入研判小型矿山急于复工复产、停工停产矿山人员返岗不及时、正常生产矿山假期人员轮休等带来的风险,督促矿山企业严格落实管控责任,严防漏管失控。

三、严格落实复工复产责任

矿山企业作为复工复产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确保复工复产程序合规、生产系统完善、设备设施完好。矿山复工复产前,必须根据安全生产、人员返岗情况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强化复工复产安全保障,做到四个到位。一是确保人员到岗到位。复工复产矿山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各级各类关键岗位人员必须齐全、到岗在位履职,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量与到岗到位人数相匹配。二是确保教育培训到位。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在春节后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覆盖所有岗位、全体人员的教育培训,采取播放安全警示片、知识测试等方式,把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国家、省市矿山安全工作部署讲清、讲透,确保从业人员收心、提神,确保一线员工熟知风险在哪里、如何防范风险,让安全意识和防范重点入脑入心,切实做到不培训不复工、不教育不上岗。三是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各矿山企业要在风险辨识的基础上组织对各系统开展全面隐患排查,认真检查通风、排水、提升运输、视频监控、人员位置监测、边坡、运输道路、尾矿库排洪和安全监测等,确保重要设备完好、系统运行正常、各类隐患治理到位。四是确保应急演练到位。矿山企业复产复工前要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开展针对火灾、地震、机械伤害、物体打击、触电等的应急救援演练,确保从业人员熟练使用自救器等应急设施器材,熟悉防灾措施、避灾路线图、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响应,清楚工作过程中发生各种灾害时如何避灾避险,清楚灾变发生后如何采取应急救援措施,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四、严格执行复工复产程序

县应急局将严把矿山复工复产关口,严防矿山瞒报谎报停工停产情况逃避复工复产验收监管。“五职矿长”、技术管理人员不齐全或者不能到岗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不得复工复产;矿山职工培训不合格,特种作业人员不能满足要求的,不得复工复产。对未全面排查隐患或者未完成隐患治理、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矿山通风、排水、安全监控、人员位置监测、通信联络系统及尾矿库排洪和安全监测系统运行不正常的,以及不具备《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复工复产。县应急管理局将严格履行验收程序,绝不降低标准、放松要求,简化程序、“一哄而上”。

五、加强复工复产监督检查

县应急局将结合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今冬明春安全检查和《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的贯彻落实,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和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手段,加强对矿山复工复产的监管执法,做到“复工复产一处、执法检查跟进一处”,对复工复产工作中违反程序,降低标准、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矿山企业,责令重新履行复工复产手续,由县应急局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复工复产;对违规擅自复工复产的矿山,责令停产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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