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市场监管所:
为落实放管结合、放管并重要求,强化承诺后续监管,堵塞监管漏洞,防范监管风险,实现“放管服”有机结合,维护良好市场秩序,稳定市场发展预期,现将《高台县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虚假登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6日
高台县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虚假登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近年来,我县按照《甘肃省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 所)登记管理办法》(甘政办发〔2018〕115 号)规定,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注册采取承诺制,为充分利用各类场地资源,鼓励投资兴业,降低创业成本提供了便利。但也存在审查不严、监管不力等问题,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市场监管局关于业住所(经营场所)虚假登记专项整治行动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加强登记注册后的监管工作,县局决定自2023年8月1日起,在全县开展为期3个月的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虚假登记专项整治行动。为推动专项整治顺利实施,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聚焦当前企业住所(经营场所)虚假登记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及时消除、有效防范登记注册风险隐患,切实维护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安全。
二、主要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全面摸清住所(经营场所)虚假登记企业底数,严厉查处一批虚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的违法行为,坚决斩断利用虚假登记办理营业执照从事违法活动的源头。及时总结经验,堵漏洞、补短板、强监管,着力构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健康发展。
三、行动步骤和主要任务
(一)全面排查阶段(2023年8月1日-8月25日)。各镇市场监管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集中力量对辖区内登记住所(经营场所)为非不动产权登记证的企业进行排查,积极协调辖区税务部门,对没有纳税的企业进行重点排查,全面掌握辖区内企业住所(经营场所)基本情况,为集中整治奠定工作基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8月25日-10月21日)。对登记住所(经营场所)与实际不相符的企业,责令其变更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查证属于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企业登记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总结提升阶段(2023年10月21日—10月25日)。各镇市场监管所要认真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和经验做法。集中整治行动结束后,各地要全面查找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及时查漏补缺,不断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对增量市场主体,各镇市场监管所要及时认领经济户口,在30天内对住所(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查;对存量市场主体,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住所(经营场所)进行核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行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镇市场监管所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开展住所(经营场所)虚假登记专项整治行动重要性的认识,迅速制定方案,周密安排部署,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二)依法依规处置,切实防范风险。各镇市场监管所要强化依法行政理念和风险防范意识,对专项整治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防止简单粗暴和“ 一刀切”。要加强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及时疏导和化解各种矛盾和问题。要切实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做好相关预案,有效防范风险隐患。
(三)加强部门协同,凝聚整治合力。各镇市场监管所要主动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强化联动监管执法。要做好行刑衔接,对利用虚假登记的营业执照从事的活动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请各镇市场监管所于每月25日前,向县局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和《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于2023年10月25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和《专项整治行动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