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总工会甘肃省企业联合会甘肃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印发〈甘肃省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181号)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了《高台县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镇、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印发的《关于在全省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单位与工业园区活动的实施意见》(甘人社明电〔2014〕15号)和关于印发《甘肃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标准》《甘肃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标准》《甘肃省劳动关系和谐镇(社区)标准》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16〕13号)同时废止。
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台县总工会
高台县工商业联合会
2023年7月17日
高台县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构建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全面落实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印发的《关于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县各类企业在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基础上, 持续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推动企业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健全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促进和谐文化建设,探索建立行业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机制,逐步实现区域性、全领域行业和谐共建。力争到2027年底全县各类企业及企业聚集区域、各镇普遍开展创建活动,推动创建内容更加丰富、创建标准更加规范、创建评价更加科学、创建激励措施更加完善,创建企业基本达到创建标准,和谐劳动关系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形成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创建新格局。全县面向所有企业、工业园区和各镇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按照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工作部署每三年择优推荐上报15家企业、1个工业园区、2个镇参加全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评选活动,力争形成创建一个、带动一片、影响一域的局面。
二、创建标准
(一)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标准。企业党组织健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工会组织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有效,劳动规章制度完备、劳动用工规范,职工劳动报酬、休息 休假、保险福利、安全卫生等权益保障有力,集体协商开展有效、集体合同落实严格,岗位培训开展经常,劳动争议调处顺畅,企业文化积极向上,社会责任履行到位,职工群众满意度高。具体创建标准详见《高台县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标准》(附件1)。
(二)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镇创建标准。工业园区、镇党组织领导有力,创建机制机构健全,劳动规章制度完备、对辖区内企业劳动用工指导有力,辖区内企业民主管理规范、职工权益维护有力,工会组织健全、协商协调制度有效,矛盾调处快速高效,安全生产执行严格。具体创建标准详见《高台县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镇创建标准》(附件2)。
三、创建措施
(一)加大劳动关系法律法规及创建活动宣传力度。积极稳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把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加强指导服务与依法规范企业用工结合起来。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推广成熟经验和先进典型,扩大创建活动的传播力、引导力和影响力。发动社会广泛参与创建,把和谐劳动关系创建作为领导干部、企业经营者和广大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强化党政共同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责任感,激发企业和职工参与创建的积极性,提高社会各界对创建活动的认知度、参与度和美誉度,努力营造共商共建共享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健全和创新新时代劳动关系协调体制机制。一是不断加强和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劳动关系三方协调长效机制建设。创新劳动关系运行协调机制,培育并发挥社会组织和行业组织在劳动关系协调运行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培育集体协商各方主体,通畅不同企业类型各阶层劳动者畅通表达合理诉求的渠道,提高集体协商效能。二是优化劳动关系运行环境。积极贯彻落实有关法律规章制度,加快实现劳动关系由政府管理为主向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共同治理方式的转变,构筑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氛围,充分运用新兴媒体,营造和谐劳动关系良好氛围。三是精准运用工作方式方法。善于运用劳动关系业务信息系统、大数据分析等信息化手段,创新和加强劳动关系动态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推进企业、工业园区、镇为一体的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加强和完善职工维权帮扶中心(站)建设;加强企业劳资人员培训等工作,实现劳动关系矛盾在企业内部的理性自我调节。四是积极稳妥处理当前重点问题及矛盾纠纷。从实际出发,找出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的突破口和关键点,统筹谋划涉及职工的劳动关系和社保关系的突出问题,加强监测预警,加强相关部门和重点地区的政策与工作协调,有效预防因劳动关系问题引发越级上访等群体性事件。大力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和仲裁机构实体化基本建设,不断完善仲裁办案制度,推进调解仲裁信息化建设,努力提升劳动争议处理效能。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切实保障劳动法律法规全面实施。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社保、就业、信访等部门的工作协调,与公安、税务、应急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部门联动机制,提高监察执法效率和覆盖范围,共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
(三)强化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的督导服务。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员单位要加强工作配合,统筹协调联动,对符合创建条件的企业、工业园区和镇,要主动上门开展一对一式的精准服务,通过用工指导、政策咨询、法律援助、教育培训等形式提供“诊断式”、全流程、多样化、多层次的服务指导;工会要切实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积极反映职工呼声,竭诚服务职工,团结广大企业、职工共建共享和谐劳动关系,共同推动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重点指导解决好八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解决用人单位的用人和用工行为不规范的问题;二是解决企业存在违法行为的问题;三是企业未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四是用工企业不依法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问题;五是企业违法收取职工的风险抵押金,克扣工资和欠薪的问题;六是企业违反最低工资标准和工作时间、休息时间的问题;七是侵害女职工权益的问题;八是职工依法维权,企业不能及时配合和解决的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指导企业做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强化工会职能,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坚持和完善“党建带动工建、工建服务党建”工作机制,不断丰富党建与工建相结合的形式、内容和方法,进一步规范基层工会组织标准化建设,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不断增强职工加入工会的内在动力。二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加强法律监督,坚持依法办事,建立健全劳动关系沟通协商机制,健全企业经营管理层、工会组织和员工代表共同参加的交流平台,使企业和员工能够利用这一平台,相互沟通、相互理解,及时协商解决出现的劳资纠纷、争议和矛盾分歧,依法依政策把问题解决在企业内部,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赢得员工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善待员工,依法合规用工、经营,保持和谐的劳动关系,激发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寻找为企业创造利益的原动力。四是要牢固树立依靠员工办好企业的思想。构建以“共谋、共享、共赢”为体制框架的新时代劳动关系,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支持职工参与管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履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劳动合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打下良好的基础。努力打造创新型企业文化与学习型职工队伍,确保企业社会价值和员工人生价值实现共赢。五是提高企业自主创新发展的能力。发挥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作用,实施人才兴企战略,不断提高核心竞争力。工会组织要积极引导职工开展身心健康的活动,加强对劳模的宣传和服务,充分发挥劳模的示范和导向作用,带动、激励广大员工立足本职,学赶先进,争创一流,多做贡献。六是企业要依法订立内部规章制度。通过建立合理合法的规章制度,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减少影响劳动关系的不良因素,从而共同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七是企业要依法履行责任,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主动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切实解决职工后顾 之忧,从源头上减少劳动争议纠纷。八是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员工素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理念,同时引导员工把民主协商理念、公正合理的理念、互惠互利的理念、和谐发展的理念贯穿到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建设的全过程, 贯穿到企业文化建设的全过程。
(四)健全创建活动评审评估及结果应用机制。一是健全评审评估体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创建标准指标体系,指导企业、工业园区、镇对照创建标准开展自我评价,由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对其是否达标进行评估,充分利用新上线的劳动关系业务信息系统,推广和谐企业创建资料在线申报审核。创新完善评审评估方式方法,支持引入社会第三方机构服务的方式开展评估评价,形成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评审为主体、社会评估为辅助的和谐劳动关系评审评估机制和规范统一的综合评价体系,提高评审评估的客观权威性、科学合理性和社会公信力。二是实施奖励激励政策。被命名为“全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工业园区、镇”的,由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颁发铭牌,并向社会公布。获命名以及达到创建标准的企业优先享受政策扶持、精准服务、检查减免、评先评优等各项激励政策,可被优先推荐和评选五一劳动奖章、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先进单位,并按有关规定对创建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给予表彰奖励,积极宣传先进事迹,充分激发企业、职工全员参与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热情活力。三是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创建单位日常跟踪服务和监督管理机制,定期通报创建活动信息,督促创建达标单位在持续巩固已有成效的基础上,不断提升创建水平。实行创建单位复核退出和一票否决制度,对存在不签订劳动合同、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超时加班、拖欠工资、违规裁员等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以及引发较大影响的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极端恶性事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生态环境责任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负面网络舆情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三年内不得参与创建示范单位评选;对已获命名的单位,上报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审核,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审议通过后取消命名,收回铭牌,并向社会公布。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3年6月-7月)
各镇、各部门单位及时对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根据实际制定详细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细化完善措施,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二)开展创建(2023年8月-2027年12月)
1.创建培育(2023年-2027年)
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创建。对高台县辖区内企业积极发动,开展培育指导服务,推动各类企业对照《高台县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标准》,持续开展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每年年底开展创建自评,也可聘请社会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创建评估,评估当年创建效能,是否达到创建标准,创建评估的分值达到95分为合格。每年重点培育3家优秀企业开展创建活动,并从连续3年创建评估分值达到98分的企业中择优推荐申报全省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企业。(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工商联)
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镇(社区)创建。对高台县辖区内工业园区、镇积极发动,开展培育指导服务,推动各类工业园区、镇对照《高台县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镇创建标准》,持续开展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工商联)
2.创建示范(2023年8月-长期开展)
从2023年开始,按照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安排部署,在每年培育的基础上,我县将从重点培养的优秀企业、工业园区和镇中择优推荐申报,参与全市每三年开展的和谐劳动关系创建示范活动,对获命名的单位将颁发铭牌,给予各项激励政策倾斜,持续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效能提质扩面, 形成争先进位,示范引领,共创和谐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工商联)
(三)总结推广(2027年11月前)
要对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梳理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创建机制,汇总创建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弘扬企业自觉践行社会责任的新时代精神,厚植企业关心关爱职工、职工爱岗爱企的和谐文化底蕴,实现企业和职工互利共赢、共谋发展的良好格局。(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责任单位:县总工会、县工商联)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载体。各镇、各相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进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把创建活动作为重要任务,按照“属地管理、三方负责、各方配合”的原则,不断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完善创建评价机制,将创建活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二)加强工作协同。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需要各镇、各有关单位多方联动、共同发力。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完善工作协同机制,整合各方资源,按照相各自职责,做好协作配合,及时掌握和研究和谐劳动关系发展趋势和突出问题, 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我县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三)加强指导检查。和谐劳动关系既要靠创建引导,又要靠真抓实干。各镇、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明确的创建标准和措施,指导辖区企业、工业园区和镇落实创建主体责任、重点任务、时间进度、保障措施,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定期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创建活动各项措施落地落实落细。建立健全创建长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评价认定和复核退出制度,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健康可持续发展。
附件:1:高台县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标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