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属有关部门、单位:
现将人社部办公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工作场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和<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制度(参考文本)>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8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台县卫生健康局
高台县人民检察院 高台县总工会
高台县工商业联合会
2023年5月24日
附件:人社厅发〔2023〕8号关于印发《工作场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和《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制度(参考文本)》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