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部署要求,根据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甘肃省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第二版)》和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转发省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张联办函[2023]3号)精神,持续推动全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深入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双随机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多级联动和跨区域联合抽查,统筹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依法依规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提升监管效能,全县“两库一单”基础更加完善,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更加健全,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常态化,确保11月30日前实现抽查计划任务完成率100%;检查结果按时公示率达到100%,后续处置率达到100%,全年抽查企业比例不低于3%,抽查事项覆盖率达到100%;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率达90%以上;掌上随机抽查执法应用率达到9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夯实抽查工作基础。监管对象库、监管人员库和抽查事项清单是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基础。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在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进一步调整充实监管对象库和监管人员库。要将全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检查对象纳入监管对象库,不能搞选择性纳入;要将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纳入监管人员库,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进行分类标注,提高抽查检查专业性。发起部门要积极与市级对口行业部门联系沟通,明确计划的执行时间和相关要求,全面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各部门要对照抽查计划汇总表,及时认领抽查事项,若出现缺失抽查事项的,要尽快向上级行业部门反映,由省级部门添加检查实施清单,市县两级逐级认领后方可实施。检查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必须做到应入尽入、全面准确、动态维护。
(二)提升监管工作效能。各部门要积极运用“双随机+专项监管”融合模式,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积极开展通用抽查事项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并对同一市场主体的不同抽查检查任务尽可能合并实施或联合其他监管部门开展部门联合抽查,以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联席会商、联动机制,落实行业部门指导职责,各抽查任务牵头部门要主动开展计划发布前会商机制,积极会同参与部门,按照清单和计划明确的要求,有序推进落实联合抽查任务,切实提高跨部门综合监管水平。
2023年我县共执行部门联合抽查计划33个(详见附件1),抽查计划表中所列行使层级为省市县的,原则上由省级或市级牵头部门发起,县级签收计划后制定任务组织实施,行使层级为县级的由相关牵头部门自行发起计划任务并组织实施。
(三)拓展部门联合抽查领域。各部门要加强协作,不断探索创新,将更多事项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对同一市场主体多个部门都有执法检查事项的,要从部门各自组织变成多部门联合开展,由主管部门统筹考虑业务相关度、工作安排等因素,牵头协调其他部门发起涉及各自领域的双随机联查,做到“一次抽查、全面体检、综合会诊、精准施策”,实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切实解决各自为政、多头执法、重复检查、标准不一的问题,真正让市场主体切身感受到“双随机、一公开”带来的便利。
(四)健全风险分类监管机制。全面推进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执行差异化监管措施,依据相关规定及监管领域,对社会关注度高、风险高、信用差、投诉举报多、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行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要加大抽查力度,提高抽查的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处罚管控;对守法经营、信用良好、风险较低的检查对象,可适当降低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有效提升监管精准性和问题发现率,实现监管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确保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应用率达90%以上。
(五)严格执行抽查程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严格按照制定计划、发布计划、制定任务、随机抽取监管对象和执法人员、开展检查、公示结果、移交案件线索等流程组织实施。各部门在接到省、市抽查通知后应及时在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签收计划,完善检查对象标签库和监管人员标签库,添加任务、摇号抽查监管对象和执法人员,生成待检名单,通知被抽取的执法人员按时限开展检查。
部门联合抽查的牵头部门应提前向配合部门发送联合抽查会商函(具体参考附件4模板),待配合部门回复邀约后印发正式通知组织实施(具体参考附件5模板)。系统发布计划任务由牵头部门在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平台进行随机摇号抽取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双随机移动监管APP工具,实现“指尖管、掌上查”,确保掌上执法率达90%以上。开展现场检查时检查人员应表明身份,说明检查依据、检查意图和检查流程,在具体抽查检查过程中认真填写检查情况,依法做好检查信息记录,确保记录信息与公示信息相一致。检查结果实时通过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移动执法APP进行录入,被检查人员和所有执法人员均签字确认后提交才视为检查结束。
(六)及时归集公示抽查信息。要牢固树立“未公示即未检查”的工作理念,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公示抽查结果信息,完善数据归集共享机制,大力推进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不断扩大涉企信息归集共享范围和领域,持续提升数据质量,力争做到涉企信息“应归尽归”,促进监管大数据发展和应用。
(七)依法运用抽查结果。检查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置的,要及时跟进整改情况,需要转案源的,要及时将相关线索、证据材料移交,并做好移交记录,实现闭环管理,确保发现问题后续处置率达100%。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综合运用行政强制、行政处罚、联合惩戒、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手段,依法进行惩处。要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有效衔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失信行为,纳入部门联合惩戒范围,在行业准入、项目审批、获得信贷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或禁入,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让双随机抽查真正起到强大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八)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各部门要突出抓好随机抽查工作的宣传报道,不断增强企业、社会对双随机抽查监管方式的认知度,营造浓厚的社会监督氛围,提高社会共治水平。积极探索创新,树立示范典型,将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机制,不断提升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体水平。要加强对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基层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满足联合抽查工作需求,实现抽查工作规范有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责任分工,有力有序推动工作落实。完善“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的配套制度,加强与其他“放管服”改革事项的衔接。负有市场监管、行业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加强与上级行业部门的联系沟通,切实承担行业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的主体责任,根据行业特点,进一步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明确完成时限,全年任务分解到月,确保工作任务按时完成。
(二)强化协作配合。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统筹协调,加强对具体承担“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业务股室的督导检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适时进行抽查检查,强化工作绩效考核督查。要围绕部门联合抽查、失信联合惩戒、信用大数据开发利用等重点工作,及时总结、提炼、交流工作经验,复制推广。
(三)做好宣传解读。各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面向社会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等传统媒体以及网站、微信等新媒体,积极宣传信用监管措施及其成效,营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政府依法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共治格局。
各单位于3月24日前将本部门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以正式文件报县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同时报送《高台县“互联网+监管”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络员统计表》(附件2)和《全县“互联网+监管”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统计表》(附件3),6月20日、9月20日、11月20日前报送季度报表和年度总结。
附件:2023年高台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xlsx
高台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