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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关于印发《2022年城市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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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29/2022-00032
文号
高城管发〔2022〕19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城管执法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城管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2-07-20 10:54:29
是否有效

2022年,高台县城市管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及上级业务部门相关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顺应城市管理工作新形势、改革发展新要求、人民群众新期待,围绕提高城市管理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水平,扎实开展城市“顽疾”各类专项整治,不断巩固提升精细化治理成果,更好服务于全县经济建设,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坚持政治引领,全面从严治党,以党建统领各项工作

(一)完善理论学习制度,全面推进学习成果的转化。坚持把理论武装学习作为引领全局工作的首要任务,科学制订学习计划,创新理论学习方式,丰富理论学习内容,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城市管理先进理念,持续深化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成果,精心设计学习主题,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专题学习讨论,教育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通过增强理论学习的前瞻性、趣味性、操作性,切实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素质,强化政治担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强化党建主体责任,着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牢固树立主业主责意识,通过研究谋划、督查调研等方式,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协调解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动党建重点工作任务落实。进一步完善党支部书记、班子成员落实党建责任工作机制,层层传导党建工作压力,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同频共振抓党建的工作合力。扩大党建品牌影响力,将城市管理充分融入党建品牌,使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着力提升为民服务效能。及时谋划依托“三会一课”“甘肃党建APP”“学习强国”等载体,加大党员干部队伍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党员干部能力。抓好党费收缴、党员组织关系结转,壮大党员队伍,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及时答复办理群众意见建议,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管好用好网络新媒体、建好网评队伍,传播新思想,凝聚正能量。结合庆祝建党101周年系列活动,激励党员干部坚守党的初心和使命。

(三)抓实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持续改进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内监督等各项制度。常态化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及省市县委的重要会议精神、重大决策部署,利用县内外红色资源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对党的忠诚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加强《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教育培训,通过学典型案例、听理论宣讲、看动态视频和警示教育片,进一步加强警示、震慑和教育作用,驰而不息抓好作风建设,切实增强学习效果。通过督导检查、约谈提醒、谈心谈话等方式,对一些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跟进提醒,确保不违规违纪。建立长效监督机制,定期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已有成效。

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加强与联系村沟通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防止返贫监测机制,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坚决防止返贫和新的贫困发生,全力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优化现有帮扶政策,保持政策和支持力度的连续性,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帮扶干部定期开展走访入户、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向群众解读扶贫政策、宣传政策法规、力所能及的为群众送温暖、办实事好事。持续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残垣断壁拆除、危旧住房加固维修、高质量住房政策宣传等,不断提升乡村治理能力、改善人居环境质量,助推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

三、注重主业主责,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提升城市治理能力

(一)持续开展整治,继续巩固精细化治理成效。按照《高台县城市精细化管理十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公共空间秩序、交通秩序、小区物业、污染管控、集贸便民市场、犬类管理等十个方面持续开展城市精细化管理整治巩固工作。补齐短板弱项、优化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推进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让城市更整洁有序、更靓丽舒适的总体目标。

(二)加强市容监管,提升容貌治理水平。按照责任划分,局领导带队,片区负责的管理理念,坚持“定人定岗定责”的管理方式,采取徒步巡查、专人督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的方式,遵循“初次口头劝告、二次书面警告、三次行政处罚”的工作流程,从小处着手,化被动为主动,全天候进行市容监管,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序推进归行纳市,及时纠正和规范城区主次干道店外维修加工、堆放商品杂物及流动摊点乱摆乱放等问题,有效治理城区各类乱象,提升容貌水平。持续开展市容市貌整治、流浪犬等行动,对城区市容市貌进行一体化全覆盖、无盲区死角治理,着力解决市容秩序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开展联合执法,规范城区停车秩序。定期对城非机动车停车位喷涂施划和补修,使道路两侧非机动车停车线洁白醒目,采取宣传教育、规范引导、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强制拖移、依法处罚等措施,与交警大队建立联动机制,不定期开展城区交通秩序整治,促使更多市民自觉地将电动车、摩托车规范有序停放,保障行人通行安全。

(四)强化宣传教育,巩固门前三包责任制。广泛宣传《甘肃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靠实卫生、绿化和秩序管护责任,明确责任区域、工作原则和具体标准,督促临街单位和门店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实行奖罚结合,动员店主自觉清理临街门店的广告字画,清除、制止或举报影响市容的不文明行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效能和文明县城创建水平。

(五)规范广告审批,源头治理违规广告。加强户外广告、门头招牌的监管,认真履行户外广告审查审批和监督职责,及时要求更换城区破损、陈旧户外广告。落实规范引导、巡查发现、行为确认、清理覆盖、系统追呼、依法查处等措施,及时清理城区店铺门面、电杆、墙体等“牛皮癣”小广告,维护公共路段公益广告栏,引导市民规范张贴广告。

(六)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两违”治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完善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查处办法,细化分类处置措施,规范违法建设预防控制措施,靠实巡查发现、依法制止、报告确认、强制拆除等工作职责。加强与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的协调衔接,理顺统一领导、整体联动、分工负责、行动迅速的联动处置机制,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及时扼制违建苗头,实现新增违建“零容忍”。

(七)运用数字管理,推进智慧化城市管理。利用新技术、新理念、新思路,深化城市管理平台的研究使用,做到现场执法与路面监管同步进行,实施网格化管理,对城区街道全时段、全方位、全覆盖监督,对发现的违章占道、摊点摆放不整齐、出店经营等问题第一时间进行反馈并跟踪处理,深化传统的城市管理模式,提高各部门在城市管理方面的办事效率,形成大城管格局,使城市管理实现数字化、智慧化。

四、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文明执法,推动法治建设上水平

常态化、系统化、多元化开展学习培训。以会前学法、周会例会、观摩学习等为载体,采取法制讲座、以案释法、模拟执法、心得交流等形式,强化法律法规运用、调查取证技巧、与当事人沟通方式方法等多方面的培训,提高执法人员水平,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从立案调查、法律适用、案件终结等重点程序入手,采取中队负责人日常审查、法制股二审、分管领导定期抽查、审核情况及时通报等措施,对全部行政执法案卷开展案卷评查,保证案件的完整性、规范性;抓好综合执法。牢固树立依法执法、文明执法、秉公执法意识,针对严重违反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的乱搭乱建、环境污染、乱停乱放、城市道路污染等违法问题,依法依规,运用行政执法手段,落实严管重罚原则,整治城市顽疾。

五、强化教育培训,加强队伍建设,树立良好队伍形象

(一)完善考核督查制度,加强考核奖惩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考勤、考核、奖惩等制度,实施督察考核、责任路段“三定”制度(定人、定责、定路段),具体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定期召开问题点评会、推进会,加大问题通报与曝光力度,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标准、要求和时限,不断优化工作机制,实现“以考核促整改、促规范、促精细、促长效”的目标,形成共同推进城市管理工作的良好态势。

(二)深化培训教育方式,持续改进工作作风。结合城市管理发展新形势新要求,大胆探索,勇于突破创新,继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大力开展各项教育培训,注重营造踏实肯干、团结向上的工作作风,全面推行“721”工作法,改进工作方式,强化服务意识,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管理,规范执法行为,狠抓城市乱象治理。紧盯疫情防控工作责任,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定期组织开展军事训练,以队列训练、体能训练为主,发扬不怕苦、不怕累,吃苦耐劳,团队协作,令行禁止等优良品质精神,切实提高执法人员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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