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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高台县自然资源领域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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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08/2022-00058
文号
高自然资源发〔2022〕59号
关键词
   ;自然资源;采矿;矿山;违规;高台县;事业单位;生产;产资源违法活动;领导小组
发布机构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生成日期
2022-05-18 09:37:26
是否有效

各自然资源所、局属事业单位及股室:

现将《高台县自然资源领域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3月21日


高台县自然资源领域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山西省孝义市“12.15”违法盗采煤炭资源引发透水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第九督导组工作要求及省委省政府、2022年2月28日市委常委会会议安排部署,进一步打击盗采矿产资源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和和稳定的安全生产形势,按照《高台县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实施方案》(高安委办发〔2022〕20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负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严执法、成震慑、重实效”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监管网络体系,集中排查、分类处置,严厉打击私挖滥采、超层越界、超能力组织生产等各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坚决杜绝关闭矿山死灰复燃、长停矿山明停暗开,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稳定和和谐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

1.无证开采、以探代采、以建代采、不按批准矿种、超出批准矿区范围等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2.以各种工程建设名义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3.利用合法经营企业厂房、村民住宅院落等场所作为掩护,以暗堡等形式秘密进行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4.擅自启封已经关闭取缔矿井、废弃矿井等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5.在偏远山区、偏僻林区、浅层矿露头区等特殊区域盗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6.重点查处高台县中海矿业有限公司合黎山扎子口建筑用石料矿和高台县巷道乡张光萤石矿非法采矿、不限期恢复治理矿山地质环境的行为;

(二)配合相关部门打击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

1.矿山未经批准擅自组织生产建设的行为;

2.矿山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组织生产的行为;

3.矿山使用淘汰落后设备、工艺的行为;

4.矿山违规承包、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的行为;

5.矿山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以及修改、删除及屏蔽系统数据信息的行为;

6.矿山违规动火、爆破作业的行为;

三、主要职责

高台县自然资源领域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由县自然资源局统筹协调,具体负责安排部署、督促指导、调度统计、汇总上报等工作。各自然资源所、局属事业单位及相关股室要配合县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发改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国网张掖供电公司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强化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共同抓好落实。

(一)组织开展巡查检查。执法监察大队、各自然资源所、矿产资源管理股对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和矿山企业超层越界开采、不按批准矿种开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采用破坏性方法开采等严重违法采矿行为要经常性开展巡查检查,并会同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对非法采矿坑口、探矿坑口要依法取缔关闭,并明确监管责任人。

(二)加强检查促进整改。各自然资源所、局属事业单位及相关股室对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检查要突出重点、点面结合,加强对矿山和本单位实施的工程项目、管理的矿山企业等重点部位的抽查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建立检查发现问题台帐,督促责任单位抓好整改,确保形成闭环管理。

(三)持续深化专项行动。各自然资源所、局属事业单位及股室要汲取全国、全省典型事故教训,根据季节和行业管理特点,开展行业领域重大风险全面摸排,特别是要紧盯矿山企业,主动配合应急、公安、发改、工信、市场监管和电力部门,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联合督查等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行为。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各自然资源所、局属事业单位及股室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三个关键”落实“六到班组”活动,坚持做到四个始终如一坚决打稳守牢安全生产基本盘基本面,按照县安委会《关于在全县安全生产领域迅即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工作的通知》部署,将该项工作作为当前矿山安全领域重要任务来抓。

(二)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执法合力

执法监察大队、各自然资源所、矿产资源管理股要健全完善日常巡查、联合执法、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媒体曝光等长效机制,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联防联控,对非法盗采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把非法采矿和严重违法开采建设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

(三)建立长效机制,形成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常态化

各自然资源所、局属事业单位及相关股室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找准症结、对症下药,进一步完善自然资源领域执法工作中存在的制度漏洞。不断健全信息共享、定期巡查、有奖举报等工作机制,严格源头管控,强化过程监管,依法依规、科学有序推进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已完成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死灰复燃。


附件:高台县自然资源局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工作领导小组


高台县自然资源局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工作领导小组


为认真落实县安委会安排部署,进一步打击盗采矿产资源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确保整治实效,经研究决定成立高台县自然资源局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活动和矿山严重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万更乐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张利津   党组成员、副局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局长

成  员: 杨作斌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寇俊彪   县自然资源局南华自然资源所所长

        张文哲   县自然资源局黑泉自然资源所所长

        张  磊   县自然资源局城关自然资源所所长

        尹  春   县自然资源局新坝自然资源所负责人

        王  凯   县自然资源局矿管股股长

        徐  波   县自然资源局监测保护股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矿产管理股负责具体督办、核查、数据汇总及上下对接和横向对接等工作,具体负责推进落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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