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策>>部门文件

中共高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高台县委宣传部  高台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的通知

字体:【 打印
索引号
620724020/2022-00026
文号
高法办发〔2022〕9号
关键词
宣传教育;法治;阵地;法治宣传;   ;基地;法治文化;普法;习近平;互动
发布机构
高台县司法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司法局
生成日期
2022-05-07 10:49:07
是否有效

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单位,各人民团体,省市驻高各单位:

近年来,各镇、各部门单位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实践,丰富和创新宣传教育载体,打造了一批主题鲜明、特色突出、贴近生产生活、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有效提升了干部群众法治思维与法治素养,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的通知》(张法办发〔2022〕4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坚持“示范引领、典型带动、稳步推进、均衡发展”原则,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基础性支撑性作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的档次和质量,助力实现精准普法、生动普法、有效普法、高质量普法,全要素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培育法治信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任务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丰富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2022年底前,每个镇至少建成1处高标准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各镇、各部门单位按照“法律八进”(进机关、进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宗教场所)要求,积极开展“法律八进”示范点创建活动,“每一进”建成1-2处以上示范点;力争到2025年前,全县建成一批设施齐备、管理规范、社会认同、方式多元,集法治宣传、知识普及、文化传承、道德滋养于一体的高质量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

(一)建设智能化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以交流互动、寓教于乐、共享体验为主要特征,充分运用动态LED壁画系统、互动触摸探索系统、全息呈像系统、虚拟游戏体验系统、数据链等高科技手段,建设互动式、体验式的智能化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推动普法教育供、需段之间的交流互动,促进普法教育人力、物力、财力、产品等资源互联、互通、共享,进一步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成效。

(二)建设主题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围绕“八五”普法规划重点任务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建设一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与本镇、本部门单位建设发展相适宜的主题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对现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法治活动室、法治书屋和法治广场、长廊、一条街、法治楼院、小区、文化墙等)进行改造提升,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融入新元素、注入新内容、焕发新面貌、发挥新作用。

(三)建设行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依托各行业系统内各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融入法治元素,推进法治机关(单位、企业)、法治文化、法治宣传教育一体建设,打造一批行业系统特色突出、免费向公众开放的法治文化阵地,常态化、立体化、多层次开展法治宣传及服务活动。特别是全县各中小学要探索将法治建设融入校园建设的方法模式,充分利用学校图书室、文化活动室等载体建设法治宣传教育资源教室,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

(四)依托公共设施建设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合理利用广场、公园、景区等公共场所,挖掘和丰富法治元素,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区域景观相融合。充分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公共法律服务站(室)、道德讲堂、乡村记忆馆、科技馆、图书馆、体育馆、青少年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资源,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利用政务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大厅,以及车站、医院、银行、游客集散中心等公共区域,建立法治宣传栏、电子触摸屏等设施,延伸阵地建设链条,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五)开展“一地一品”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按照“一地一品”区域特色要求,以法治公园、法治一条街、法治文化长廊等为载体,建设具有高台特色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加强基层单位法治文化形象塑造,建设法治“微景观”、微阵地,扎实推进法治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进网络。结合乡村建设示范行动,同频共振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在每个示范村(社区)至少建成1处以上法治文化阵地。

(六)丰富在线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平台。依托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公共试听终端等,采用电子信息、虚拟信息、数据链等新技术,建设现代化、智能化、信息化、专业化的网上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和新媒体普法平台。利用法治公益广告、法治动漫、法治微电影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在线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生动性、时效性。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纳入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靠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二)把握建设要求。各类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要突出宣传主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广泛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生动实践,广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法律体系。要坚持科学合理布局,充分运用现代技术、创意工艺丰富法治宣传教育载体,建设多角度、立体化、全景式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

(三)注重统筹兼顾。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助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调,着力培育一批基层法治宣传教育示范点。要发挥自然资源、环保、城建、财政、教育等部门单位职能优势,在规划设计、工程审批、土地利用、项目管理、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

(四)精心管理养护。要根据情况,不断完善阵地(基地)功能设施,达到硬件设施完备,警示功能、宣教效果、学习功能兼备。要按照“谁建设、谁使用、谁管护”的原则,指定专人做好阵地(基地)日常管理和保养维护工作。

(五)及时总结宣传。县委依法治县办要加强指导检查,开展清单化管理和服务评价工作,切实把阵地(基地)建成精品、建出成效。各镇、各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建设经验和做法,并及时报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依法治县办将根据实际情况,择优向省市推荐表彰。要把宣传教育贯穿建设工作始终,加大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基地)建设成果宣传和典型推广力度,形成良好氛围。

联系人:姜鸿阳    联系电话:5934671

中共高台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中共高台县委宣传部      高台县司法局

                          2022年4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