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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教育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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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17/2022-00028
文号
高教报〔2022〕33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教育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2-04-27 09:25:00
是否有效

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现将《高台县教育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随文呈送,请审阅。


                              高台县教育局

                                      2022年4月27日


高台县教育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1年以来,高台县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执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不断提升教育系统法治工作水平,认真落实《2021年高台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关于健全完善县直部门(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法治建设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成效

(一)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和能力建设工作

1.加强领导法治建设责任。坚持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校(园)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进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做到法治建设工作有领导、有组织、有人抓,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青少年法治教育等工作,明确要求按标准落实“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工作,做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

2.深化干部师生法治思维。制定下发了《高台县教育系统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详细安排普法学习计划并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等形式推动学习落实。全县教育系统累计开展普法学习讲座24场次,组织12名行政执法人员完成了网上综合法律知识学习、1660名教职工参加了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12794名中小学生参加了教育部“宪法”小卫士活动。组织各校(园)开展了“送法进校园 阳光伴成长”校园普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五四” 青年节普法宣传、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等活动。各校(园)根据《甘肃省构建大中小幼一体化法治教育体系实施方案》,依照各学段法治教育内容,制定系统化、科学化,符合学校实际情况的工作方案,切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全面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增强了青少年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的意识。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服务水平

3.提升网上服务效能。紧盯网上行权工作短板,持续在优化群众办事环境,提升服务水平上下功夫。推行窗口式“全程服务”,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受理环节全部入住政务服务中心,派驻专人开展咨询服务和办理工作。严格落实省教育厅和市县相关职能单位相关安排部署,按照“四级四同”相关要求,认领省教育厅下放政务服务事项24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6项、行政给付事项2项、行政奖励事项5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5项、公共服务事项9项。对所有认领事项的基本信息、扩展信息、申请材料、收费信息、常见问题、办理环节等内容进行了重新加载,并严格按照承诺时限压缩比、事项即办件比率相关压缩要求,全面压缩了承诺时限、办理时限,压减了办理流程,精简了证明材料时限压缩比达到58%、流程压缩比达到28.6%,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均实现了网上受理和“最多跑一次”,政务服务工作实现了网上可视、可读、可操作,切实方便了群众办事。

4.强化政务公开成效。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教,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的重要手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载体,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成立了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校(园)校(园)长和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目录》,结合目录对政务公开内容、责任股室进行了分解,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机制,形成了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各职能股室和校(园)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今年以来,通过政府网站公开部门文件38份,在义务教育栏目公开重大民生信息36条;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2021年部门预算和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进行了公示公开,按期答复政府网站网民留言10条、1345便民服务热线网民留言9条;发布政务要闻59篇、部门动态75篇、通知公告7篇;利用政务新媒体“高台教育”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各类公示公告、图文信息138期307条。

5.维护校外培训行业秩序。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优化校外教育培训环境,出台了《高台县关于进一步推进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的方案》,集中开展了校外培训机构的专项整治,通过信息登记、实地勘查、信息共享等方式,摸清校外培训机构状况,建立管理台账。发挥教育部门主动巡查、年检年报的作用,及时制止无资质办学的教育咨询公司和有资质机构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通过宣传教育、政策引导、行政奖励、优化服务等方式,探索柔性治理机制。对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实行教育规范、限期整改、依法处罚的“三步式”执法机制,探索指导、劝告、建议、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达到执法目的。与审批大厅对接,梳理校外培训机构审批事项,建立“网上办理”“一链办理”的工作机制,减少申请材料、优化办理流程。

(三)规范公正执法,依法履行职责

6.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制定了《2021年局长开局项目推进计划》《高台县2021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2021年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计划》《高台县迎接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整省评估认定工作方案》等文件,修改完善了2021年校(园)目标责任书考核办法、督学管理及考核办法,组织召开了全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巩固提升工作市级复查协调会议、2021年高台县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会等会议,迎接了义务教育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巩固提升工作市级复查、市政府对我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的督导评估、中小学“五项管理”市级督查,高质量完成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问题整改及整省验收实地督查及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情况自查、南华初中等4所学校县级综合督导、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的自查自评、黑泉镇黑泉幼儿园等12所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各校(园)春、秋学期开校工作及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专项督查等工作,有效促进了教育督导“长牙齿”“见实效”。

7.强化师德师风治理。坚持“闻风追查、线索核查、有案必查”,畅通了信访、网络、电话等监督渠道,加大了追究问责力度,对于违反制度踩“红线”、闯“雷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了制度规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进一步完善了全系统信访和案件查办工作责任制,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定期开展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师德建设方面的督促检查并通报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限时整改,对违反师德师风和工作作风的党员教职工进行了研究处理。

8.积极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教育系统信访和案件查办工作责任制,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及时有效应对网络舆情,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等文件要求接待、处理各类来信来访,建立了信访工作台账,严格执行重要节点信访信息“零报告”“日报告”制度。今年以来,累计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12次,办理县信访局和信访系统交办案件1件,即时办结率、按时答复率和群众满意度均达100%。未发生一起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信访事件。

9.严格公正透明执法。严格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和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审核把关制度,配备行政执法记录仪2台,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甘肃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已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清理及公示。2021年度发布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1条、部门内抽查3条,根据检查计划,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开展抽查工作4次,按时限要求完成了检查档案管理和检查结果录入。全面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按照工作要求及时将监管信息录入系统。截至目前,根据我局工作职能认领目录清单11项,检查实施清单7项,录入检查实施行为72条,监管对象23个,执法人员12个,注册账号13个,确保工作职责和“两个清单”的无缝对接,切实发挥平台监督作用,推动依法行政公开、公正、科学实施。

(四)注重法律宣传教育,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10.丰富普法宣传教育内容。以青少年普法教育为重点,学校教育为主阵地,课堂教育为主渠道,实现了校(园)法治宣传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和法治副校长“五落实”,确保中小学法治教育每学期不少于3-4课时。注重校园文化与法治文化建设相结合,通过主题班会、学校晨会、国旗下讲话、青少年法治征文比赛等方式,融法治教育宣传于“6•1”儿童节、“禁毒宣传月”等节点,组织全县中小学生运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开展的“宪法小卫士”活动,认真参与宪法与法治知识在线课程学习、法治实践、心得体会撰写和在线能力测评,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围绕校园欺凌、校园性侵等案件发生,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案件发生,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通过以案释法、模拟法庭、法治教育参观等途径,开辟学生普法教育第二课堂,引导学校因地制宜形成法治工作特色,使广大学生愿听、爱听,积极参与,做到入耳入脑入心。

11.完善法治建设网络体系。建立法律顾问和法治副校长制度,联合司法局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公职律师中选聘新一轮法治副校长22人,聘用常年法律顾问1人,下发《高台县教育局 高台县司法局关于聘任新一轮中小学幼儿园兼职法治副校(园)长的通知》,组织各校(园)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任副组长,政教处主任、年级主任、班主任等为成员的普法工作小组,建立了由党支部、政教处、工会、团委、年级组、教研室、学生会、家长委员会、班主任、政治课教师等组成的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队伍,构建了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的法治教育工作网络,确定普法联络员,补齐志愿者队伍,健全了完善的法治建设网络体系。

二、法治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执法队伍建设仍需加强。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执法监管任务越来越繁重,监管压力不断增大,由于监管面广、量大、点多,执法人员处于被动状态,部分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有待提高,执法队伍现状与目前教育发展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及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

二是对执法工作研究不够深入。执法人员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深入、细致的研究,对习近平教育思想及相关法律法规缺乏全面系统学习,运用新思想、新观点发现问题和解决难题的能力有待提高。

三是政务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入驻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许可事项因需要的办理人员、核查的档案资料多,加之,教育资助等部分项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独立设置办公机构及办公场所,尚无法在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办理。同时,由于民办学校申办业务需要提供证件原件和实地审核,无法实现“最多跑一次”服务要求。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校(园)长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经费列入年度经费预算,以制度建设为突破口,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详实制定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校(园)配合抓的工作局面,确保普法和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到位、经费保障到位、职能发挥到位。

二是推进依法执政,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将依法执政作为“法治建设”的核心内容和法治建设的关键点、着力点,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决策机制,不凭主观臆断,不搞“一言堂”,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力求决策科学正确。及时公布党务、政务应公示的内容,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并主动接受群众质询,不断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党内民主、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强化党内监督,提高执政能力。持续加强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排查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建设性的整改意见,督促整改到位。强化廉政建设,推进依法执政,坚持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促廉保廉机制,加大廉政宣传。

三是提升法治工作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教工作。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多种渠道,加强自身在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在法律法规学习上,注重学以致用,不断提高自身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坚持会前学法治、专题法治讲座制度,提高班子法治观念。对所有行政权力运行各环节风险点、监检点进行自查优化,不断完善行政权力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编写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追责情形等内容。实行法律顾问制度,聘请甘肃誉西律师事务所孙维林律师担任我局法律顾问,对全局所有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防止出现行政违法行为。将教职工学法用法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在教育系统形成学法用法的新高潮。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月、宪法宣传周、“法治进校园”宣讲等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提升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及师生的法律素质。

四是狠抓行政效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做到“权力取得要依法,权力行使按流程,权力运行要公开,权力运行受监督”,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审批流程,完善审批文书,加强风险点监控,严格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和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审核把关制度,确保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全面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深化“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效能,强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和行政权力事项目录、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联系方式、投诉渠道等逐项在甘肃省政务服务网站及时公布。

五是强化师德师风治理,大力实施师德塑形工程。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以“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为引领,制定了《教育系统开展师德专题教育实施方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试行)》,举办了师德师风承诺、知识测试、专题讲座、警示教育、“‘立师德 铸师魂’开学第一讲”“四个一”活动,召开了全县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暨庆祝第37个教师节大会,通报表扬先进集体16个,先进个人89名。

六是强化纪律作风,做好率先垂范表率。以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为重点,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普法与依法行政相结合,坚持普法和依法治教工作相结合,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强化法治理念、突出法治主题、创新法治形式,注重解决突出矛盾,不断提高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信仰,在大是大非、党纪政策面前立场坚定,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具体工作中,自觉增强大局意识,确保政令畅通,部署落实。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原则、恪守规矩,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金钱观,时刻警醒,防微杜渐,坚决抵制腐朽堕落思想,坚决反对不良风气,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以自身严格遵守各项纪律的实际行动,当好班子和干部群众的表率。以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为关键,始终坚持从高从严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抵制贪图享乐、讲排场、比阔气的不良风气,自觉抵制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奢侈行为。如实全面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没有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没有违规占用办公用房,没有出入私人会所。严格管教配偶、子女、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准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影响办事,不准接受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利益,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坚持做到廉洁从政,保持人民公仆良好形象。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了对法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建设氛围。

四、下一步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是持续强化学习教育。严格遵守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坚持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理论学习与研讨交流相结合,普法讲座与以案释法相结合,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会议精神,宪法、民法典以及与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加强学法用法能力和水平。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研究解决难题的思路。对工作中发现的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和分析研判,创新思路,提出解决的思路和办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实施对执法人员的专项培训,重点培训教育法律知识、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提升专业化水平。

二是持续完善决策机制。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规定。加强与法律顾问联系,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重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

三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切实保障责任落实,坚持“谁负责、谁公开,谁起草、谁解读”的工作原则,不断丰富公开载体,严格工作责任落实,从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股室逐级分解任务,层层传导责任压力,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实效。不定期开展教育收费、“三公”经费使用、项目建设等专项检查,建立健全岗位权责清单,小微权力清单,加大顶风违纪及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查处通报力度,及时将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加强与人社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局等部门协同执法,形成有效合力,强化“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效。

四是推进“三项制度”落实。加强执法人员执法程序、执法记录、资料收集等培训,确保执法记录摄录音像质量提升,数据保存完好。健全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审核工作流程,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法制审核工作方式和处理机制,规定法制审核时限,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确保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依规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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