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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教育局 高台县民政局 高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登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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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17/2021-00073
文号
高教发〔2021〕55 号
关键词
培训机构;高台县;学科;登记;培训;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许可证;教育局;市场监管部门;培训活动
发布机构
高台县教育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1-10-18 09:45:00
是否有效

各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做好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的通知》要求,为有序推进校外培训机构登记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和学科类机构申请情况,现就做好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登记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现有线下营利性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办理

1.已取得办学许可证,且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从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业务的营利性机构,开展非学科类培训活动的,向县教育局申请变更许可范围,剥离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业务,经县教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审验合格、换发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后继续依法从事非学科类培训活动。(高台县博傲英语美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高台县易乐学堂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高台县蓓蕾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2.取得办学许可证,且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的从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业务的营利性机构,继续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活动的,需注销营利性机构主体,向县教育局申请换发办学许可证,到民政部门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完毕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依法依规继续开展培训活动。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高台县卓越英语教育中心有限公司、高台县睿智中小学教育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高台县灵格英语培训中心有限公司、高台县世纪教育培训中心有限公司)

二、关于终止培训机构的办理

现有线下培训机构决定解散机构的,应当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该培训机构的决策机构决议后,向县教育局提出申请。县教育局予以核准,同时指导培训机构依法清算财产,及时向县市场监管局申请注销登记。(高台县兰惠教育有限责任公司、高台县磊远小夫子国学教育培训有限公司)

三、相关要求

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县关于“双减”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履行各项程序和行业规范 , 务必于11月底前完成各类行政审批及法人登记工作。在完成登记工作前,必须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要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要求,令行禁止,对拒不履行非营利性法人登记,又不主动停止办学的机构,在规定时限内依法终止其办学资格。对于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的机构,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查处力度,依法责令停止办学,退还所有学费,并在全县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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