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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统计局2021年“四项工作”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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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10/2021-00080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统计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21-09-24 10:50:00
是否有效

根据《高台县企业信息统一归集公示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对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及企业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进行全面自查整改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认真开展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面

我局成立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强化协同,今年上半年局党组研究“双随机、一公开”工作2次,结合工作实际,对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原则、分工、组织实施以及检查内容、程序、结果运用等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了抽查工作有序开展。一是完善“两库一清单”。根据监管职能,我局认领省统计局监管事项2项(单部门),明确了实施监管事项,同时健全完善监管事项清单、监管对象库、监管人员库,截至目前共标记监管对象(企业)124个,录入执法检查人员10人,为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提供保障。二是制定随机抽查工作细则。为切实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大统计执法力度,规范统计执法行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高台县统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明确了抽查事项、抽查对象、比例和频次等要素。三是建立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按照合法性、适当性、可操作性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规范随机抽查程序,落实抽查人员责任,细化抽查方式方法。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惩处,增强守法自觉性。截至目前,我局已在“互联网+监管”平台发布单部门随机抽查计划,预计今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将于9月底完成。

(二)“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方面

按照有关职能部门的工作要求和安排,在上级统计部门的指导下,高台县统计局认真开展2021年“互联网+监管”系统信息调整完善工作。根据具体的事项调整步骤,我局负责人员及时登录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进行本部门事项认领、录入及用户分配工作。截至目前,事项认领方面:监管事项2项,检查实施清单应编制数0项,检查实施清单实际编制数0项,实施清单完成率0。数据补录方面:监管事项0项,已覆盖0项,未覆盖事项0项,覆盖率0,分配用户10人,不定期提醒执法人员登录增加用户活跃度。下一步将实时关注省、市统计局相关动态,待省、市统计局梳理后及时认领、做好数据补录,进一步确保互联网+监管工作有序地顺利开展。

(三)企业信息统一归集公示方面

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放管服”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长效化、制度化,促进政府部门间企业信息互联共享,强化协同监管的重要工作。我局业务人员加入了县协同监管平台钉钉群,咨询并学习了统计局涉企信息公示工作的操作,详细了解平台上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违法失信企业和“黑名单”信息的人工录入方式方法。

(四)“双告知”“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方面

经自查,我局“双告知”“多证合一”“证照分离”已及时根据平台推送信息进行查询认领,截至目前认领事项全部为0。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目前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存在业务知识不全面、执法水平低、专业结构不合理等症结,在执法规范上有待加强,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升,案卷制作水平还需提高。

(二)法治宣传力度仍需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企业等调查对象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理解还不到位,配合程度不高,基层统计队伍的法治意识还不够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提升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邀请法律顾问对我局行政执法人员做专题辅导,同时利用集中学习加大对《统计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运用,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为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提供坚实队伍保障。

(二)注重“四项工作”宣传。今后,我局将加大“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互联网”“涉企信息归集”等工作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双随机、一公开”的决策部署,扩大企业和公众知晓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抽查工作结束后,及时通过局内外网、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与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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