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聘任张晶荣等12名同志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
根据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认定张晶荣等21名同志岗位等级的通知》(高林综[2021]2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聘任:
张晶荣同志到专业技术岗高级工程师一级岗位(五级)工作(限额外);
郑三军同志到专业技术岗高级工程师一级岗位(五级)工作(限额外);
万吉锋同志到专业技术岗高级工程师二级岗位(六级)工作(限额外);
樊晓英同志到专业技术岗高级工程师二级岗位(六级)工作(限额外);
邢志军同志到专业技术岗高级工程师二级岗位(六级)工作;
黄步青同志到专业技术岗高级工程师二级岗位(六级)工作;
韩瑜同志到专业技术岗工程师一级岗位(八级)工作;
白会生同志到专业技术岗工程师一级岗位(八级)工作;
石建华同志到专业技术岗工程师二级岗位(九级)工作;
靳晓英同志到专业技术岗助理工程师二级岗位(十二级)工作;
吴燕飞同志到专业技术岗助理工程师二级岗位(十二级)工作;
刘自荣同志到工勤技能岗二级(技师)工作。
以上十二名同志聘期为2021年6月24日至2023年6月30日,请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高台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