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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司法局双拥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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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20/2021-00046
文号
高司发〔2021〕26号
关键词
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司法鉴定;优抚对象;拥军优属;制度;学习;走访;报送
发布机构
高台县司法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1-06-04 14:55:08
是否有效

各司法所,各股室,公证处,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司法鉴定所:

为适应双拥建设新形势,积极探索双拥工作的新思路,进一步做好双拥工作和加强双拥工作建设,制定如下制度:

一、组织制度

成立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股长、各司法所所长、公证处主任、各律所主任及司法鉴定所主任为成员。实行组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组长抓好全盘, 各成员分工负责,协调配合。

二、学习制度

坚持每季度组织党员干部进行政治思想学习,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双拥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学习和领会“双拥”工作的有关文件和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双拥工作任务,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认清双拥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双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会议制度

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推迟。如遇有紧急事项需要研究决定的可随时召开会议。会议主要研究拥军优属工作的规划,分析形势;传达上级指示;决定局拥军优属工作重要事项。经验交流会、理论研讨会、报告会、调研会、座谈会等视需要召开。

四、走访慰问制度

每年春节及八一建军节期间走访慰问军属及其他优抚对象,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定期走访伤残军人和烈属,了解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

五、宣传教育制度

1.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国防教育课。

2.每年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法律进军营”活动。

3.局属各单位向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报送稿件,每年不少于2篇。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及时汇集、掌握信息,向县双拥办公室和新闻单位报送稿件,每年不少于4篇。

六、档案管理制度

对优抚对象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卡片。做好双拥和各类资料的搜集、分类、整理、装订工作,按年度归总,专橱(柜)存放。

高台县司法局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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