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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司法局关于印发《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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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20/2021-00045
文号
高司发〔2021〕35号
关键词
   ;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习近平;宣传;学习;总书记;法治;安全发展;安全宣传
发布机构
高台县司法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生成日期
2021-06-04 14:51:07
是否有效

各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司法鉴定所、局属各单位:

现将《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高台县司法局

2021年5月31日

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按照县安委办 县应急局关于印发《高台县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高安委办发〔2021〕25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安全生产重大决策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胸怀“两个大局”,坚持“两个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深入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扎实做好全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专题宣传,以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常识为核心,以我县广大干部职工和企业职工为普法对象,把安全法律送进工厂、工地、企业、社区、校园、乡村、家庭,使安全发展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全面增强我县广大干部职工和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法律意识,为我县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活动主题和主要活动时间

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组织领导

成立高台县司法局“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月”的工作部署和指导。

组  长:昝俊喜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殷学文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杨晓珍    办公室副主任

宋丽娟    法治建设股股长

李  杰     行政执法监督股股长

叶  鹏    基层股股长

万  珺    法律援助中心干部

四、活动内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1.开展专题学习教育。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教育引导系统领导干部强化“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把安全生产责任扛在肩上、落在实处,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在专题学习过程中,组织系统人员及时总结个人学习心得,通过在官网或主流媒体发布、接受在线访谈、开展集中座谈等形式,交流个人学习心得体会,强化学习效果。

2.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组织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通过应急安全“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大培训,强力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践行见效,切实转化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自觉行动。

3.开展线上线下宣传。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陇原行”线上线下宣传活动、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等,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在“法治高台”微信公众号、“法治高台”抖音、快手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开设宣传专题、设置宣传专栏,根据对象化、差异化、分众化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在基层的宣贯工作。

(二)深入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战”专题宣传。

1.全面广泛充分宣传报道。充分运用“法治高台”微信公众号、“法治高台”抖音、快手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充分宣传集中攻坚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注重总结宣传好的经验做法,推广制度成果。

2.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组织系统人员观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片,通过声像播放方式,再现事故现场,增强干部职工的自我防范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

(三)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应急安全常识宣传普及。

1.开展好“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充分运用“法治高台”微信公众号、“法治高台”抖音、快手公众号新媒体平台,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常识,增进社会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和理解。积极组织系统人员参与应急管理部推出的“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活动,引导公众学习应急知识,提升安全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常识,解答社会公众提出的疑惑咨询。

2.深入“法律六进”活动。要充分发挥法治宣传职能,发放宣传资料。把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单位”活动,达到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目的,提升全民安全文化素质,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舆论氛围。

五、实施步骤

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5月30日至5月31日为前期准备阶段,制定工作方案,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全面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

(二)6月1日至6月30日为实施阶段,按照“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运用各种形式和载体,广泛深入开展各种活动,结合专项整治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三)7月1日至7月2日,活动总结阶段。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我局工作整体部署,做到有部署、有活动、有检查,使“安全生产月”活动真正落到实处。

(三)加强监管,注重实效。活动期间,要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度,在总结过去好经验、好做法的基础上,结合今年的工作重点,进一步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务求活动取得实效。

(四)强化宣传,认真总结。各单位及局机关各股室要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全程宣传报道,充分利用网络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大力宣传,并做好活动期间相关材料的搜集和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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