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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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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04/2021-00249
文号
高人社发〔2021〕118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人社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1-04-29 11:44:14
是否有效

各镇农村劳动力培训基地,各职业培训机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人社部决定2021年在全国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省人社厅下发了《关于开展2021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质量年活动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99号)。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我县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开展培训。今年是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收官之年,各培训机构要按照年初的职业培训工作推进会议要求,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一环,充分认识职业技能培训对于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推动我县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在思想上再提高、力量上再加强、措施上再跟进,突出重点专业(工种)和品牌特色,大力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现培训工作质量数量的新突破。

二、围绕需求开展培训。各培训机构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紧盯我县产业发展和劳动力市场需求,针对不同群体,分类施策开展培训。企业职工重点开展化学分析工、机械维修工、设备质检员等与企业需求相匹配的工种培训;农民工群体重点开展焊工、砌筑工、管道工、混凝土工等用工量大便于输转的工种培训;妇女群体重点开展养老护理、家政服务、工艺品雕刻等服务业紧缺职业工种培训;青年群体重点开展直播销售员、网约配送员、电子商务和创业培训等新型职业培训;农村留守劳动力重点开展农艺工、家畜饲养员等农村实用产业工种培训。

三、注重实效开展培训。各培训机构要合理设置培训课程和培训方案,严格按照教学计划,根据不同培训对象、不同培训职业(工种),选用国家推荐的短期技能培训教材。培训过程中,可采取理论与实操训练穿插进行、培训与生产岗位实践相结合、现场教学与观摩相结合等方式,增强培训的吸引力和灵活性。各培训机构要不断拓展培训方式,采用线下培训为主、线上培训为辅的培训模式,大力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委托式、培训券式培训,联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培训+输转”“培训+创业”“培训+岗位”的“培训+就业”服务模式,推动培训就业一体化。同时,要加大基础设施建设,重点突出实操训练,每个工种实操场地至少要提供8个以上工位,保证5-6人一组实操练习,实操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70%,确保培训效果有质的提升。

四、突出重点开展培训。各培训机构要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的通知》(张人社通〔2020〕195号)和《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1年职业培训工作的安排意见》(高人社发〔2021〕20号)要求,以企业职工培训为重点,积极对接企业培训需求,发挥企业培训主体作用,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提升培训和技能竞赛、岗位练兵等综合性培训,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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