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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21年第一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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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04/2021-00120
文号
高人社发〔2021〕104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人社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1-03-31 14:34:42
是否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惩戒,强化社会舆论监督,促进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甘肃省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甘人社通〔2017〕160号)第五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已查处结案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应当向社会公布:(一)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之规定,现对甘肃恒泰昱丰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请相关部门依法依规加强对失信企业(个人)的监管,落实联合惩戒措施。

甘肃恒泰昱丰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1.违法主体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

违法主体全称:甘肃恒泰昱丰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702MA72033M91

地址:张掖市甘州区馨宇丽都4#商业楼1层北27号

2.法定代表人:张育峰       主要负责人:马飞飞 

3.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12月30日,我局接到关录年、孙光万、陈克仑等多名农民工投诉称:他们在甘肃首途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工地务工后,被拖欠2019年9月至11月的工资,我局随后进行立案调查。经立案查明,甘肃恒泰昱丰工程劳务有限公司(马飞飞挂靠,以下简称“恒泰劳务公司”)劳务分包“甘肃首途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年废矿物油、15万吨/年废焦油处理净化工程项目”后,因与项目建设方甘肃首途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产生工程结算争议,致使拖欠80名农民工工资55.88万元。经协调项目建设方甘肃首途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发放了大部分农民工工资,但仍拖欠57名农民工工资104448元,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我局多次向恒泰劳务公司下达了《劳动保障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但恒泰劳务公司和马飞飞至今仍未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4.相关处理情况:2021年3月5日,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将该案移送至高台县公安局,高台县公安局已于2021年3月10日正式立案侦办。


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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