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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高台县劳动关系领域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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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04/2021-00112
文号
高人社发〔2021〕72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人社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21-03-31 11:44:47
是否有效

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积极预防和化解 劳动关系领域突出矛盾,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劳动关系风 险,保持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张掖市总工会、张掖市工商业联合会印发关于建立张掖市劳动关系领域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的通知》(张人社通〔2021〕 17号)要求,现将建立我县劳动关系领域风险监测预警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镇、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劳动关系领域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把握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风险、新特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对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预判、监测、预警和处置工作,不断完善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防控机制,提高和谐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构建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建立风险监测预警长效机制

(一)建立劳动关系领域风险动态监测制度。各镇、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聚焦劳动关系风险易发多发的行业领域,特别是受国际贸易摩擦影响较大的企业、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新业态企业以及转制改制、兼并重组、关闭破产企业,运用薪酬调查、失业率监测、就业失业登记、争议仲裁案件、企业经济性裁员等常态化信息统计和分析手段,建立劳动关系风险常态化监测机制。综合产业结构、所有制比例、企业规模和本地经济发展水平、职工队伍分布等因素,选择用人单位和职工作为劳动关系定点监测对象。运用大数据风险应用、网络调查问卷、风险防控排查和走访调查等形式,重点对劳动合同签订、集体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工资支付、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缴纳和劳动争议等情况进行常态化监测调查。建立监测数据信息台账,实时掌握劳动关系动态变化情况。要采取信息多点交织印证、数据异动反馈、触线警报发布等多维度诊断方式,准确及时掌握和推送劳动关系领域风险动态,守好第一道防线。同时,建立部门信息定期交换共享机制,加强与综治、维稳、公安、信访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提高劳动关系风险监测的全面性和系统性。县政府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成立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主要负责统筹指导全县劳动关系领域风险监测、防控和处置工作。

(二)建立劳动关系风险定期研判制度。各镇要充分发挥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的优势和作用,加强成员单位间的沟通联动,共同研究制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政策规划,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研讨培训,分析劳动关系面临的形势和重大问题,提出风险防控的措施和意见,深入推动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要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商研判制度,由人社部门牵头,定期对劳动关系风险进行会商研判。重大或特殊情况,可随时召集劳动关系三方进行会商沟通,必要时邀请有关部门和专家参加会商研判会。会商研判情况向上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构报告,并视情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根据劳动关系风险监测情况,坚持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每半年对劳动关系运行状况、影响因素、重大风险及发展趋势开展分析研判,形成监测分析报告,并及时相互通报。

(三)建立劳动关系风险分级预警制度。根据劳动关系风险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发展态势等情况,对劳动关系风险实行两级预警制度。对个别行业、部分企业存在劳动关系风险, 已经或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或集体停工,但涉及人数较少,影响范围限于本镇范围内的,实行一级预警。对少数行业、部分企业存在劳动关系风险恶化趋势,群体性事件或集体停工呈多发态势且涉及人数较多,影响范围涉及2个镇以上的,实行二级预警。一级预警由各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构研究确定和发出预警,并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三方机构报告;二级预警由县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构研究确定和发出预警,并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三方机构报告。

(四)建立完善风险处置预案和分级响应制度。各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可根据当地实际,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处置预案,按照预警等级釆取相应处置措施。一级预警的,各镇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迅即组成应急处置小组,第一时间抵达事发现场或通过其他方式建立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已经或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或集体停工起因、诉求和历史遗留问题等情况,引导劳资双方通过调解和合法程序解决争端,避免事态扩大和矛盾升级;对出现裁员情形的,要督促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义务责任,对裁员程序和经济补偿标准等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及时予以纠正。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化解争议,调解不成进入仲栽程序的,妥善予以处置;对拖欠工资和社会保险费情形的,要督促企业多方筹措资金解决所欠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等问题,对有支付能力但拒不履行责任的企业,要加大执法力度,会同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二级预警的,在一级预警处置预案的基础上,由县级协调劳动关系督促涉及的行业、企业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强企业集体协商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及时化解劳动关系方面的矛盾,以及可能引发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五)建立协同联动处置制度。人社部门要强化劳动关系、 劳动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就业、社保等系统内业务单位之间的协作联动处置机制,按照各自职能协调做好企业裁员、群体性劳动仲裁案件、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企业养老保险费缴纳的监测、排查和处置及异常信息分析报送等工作。县总工会负责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劳动关系双方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及时排查化解因劳动关系矛盾可能引发职工集体上访、怠工、停工等群体性突发事件。县工商联负责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异常信息监测和分析报送工作。各有关单位要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劳动关系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定期对劳动关系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理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防范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在监测中发现预警信息的,及时向同级和上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办公室报送《高台县劳动关系领域风险监测预警情况表》(见附件2)。一级预警信息不迟于6小时上报,二级预警信息不迟于2小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或拖延报送时间。各级协调劳动关系三方要加强与政法、税务、信访以及商务、国资、卫生、住建、交通运输、水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对涉及相关部门的劳动关系领域风险和纠纷实施联动处置。

三、工作要求

各级劳动关系三方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的保障能力,落实定期研判、信息共享、协同联动等各项任务,为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积极争取财政等有关方面给予资金和人力支持,搭建劳动关系领域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搭车”现有监测网络,实现与企业“连线”、与企业职工对话,畅通劳动关系各方诉求渠道,形成高效灵敏、及时响应、覆盖广泛的劳动关系领域风险监测预警网络。鼓励各行业、各部门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形式,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对我县企业劳动关系进行动态跟踪监测。同时,要及时发现和推广本地各行业在劳动关系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和处置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对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向有关方面推荐进行表彰奖励,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1.高台县劳动关系领域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docx

      2.高台县劳动关系领域风险监测预警情况表.docx


高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高台县总工会

                              高台县工商业联合会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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