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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高台县教育局党组关于印发教育系统2020年巡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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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17/2020-00062
文号
高教党组发〔2020〕7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教育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0-04-30 11:20:00
是否有效

各校(园),局机关各股室:

现将《高台县教育系统2020年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高台县教育局党组

2020年4月30日


高台县教育系统2020年巡察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加强对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效监督,把巡察制度落实到最基层,实现全系统巡察全覆盖,根据中共高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村(社区)和县属部门单位下属单位党组织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和《全县教育系统2017—2020年巡察工作计划》,特制定本巡察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化政治巡察,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促进发展,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把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最基层,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二、巡察对象

2020年巡察单位10个:国庆小学、东苑幼儿园、南苑幼儿园、西苑幼儿园、新坝镇中心小学、骆驼城镇中心小学、宣化镇中心小学、黑泉镇中心小学、罗城镇中心小学、少年军校。

三、巡察内容

(一)围绕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检查“两个维护”情况

一是检查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看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是否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否认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是否认真贯彻党章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是否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是否存在“七个有之”、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等问题;是否存在自由主义、好人主义、圈子文化等问题。

二是检查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情况。看各校(园)领导班子是否坚强有力;是否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是否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三是检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县委、教育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看是否结合本校(园)职能职责,坚决落实控辍保学、疫情防控、学生资助、项目建设及问题整改等打好教育精准脱贫攻坚战各项任务;是否存在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敷衍应付、不作为、慢作为等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

(二)围绕党的思想建设,重点检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

一是检查是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看是否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安排并抓好落实;是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否紧密联系实际、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

二是检查是否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对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考核细则,看是否落实领导责任;是否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

三是检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长效机制建设情况。看主题教育期间整改清单和专项整治任务问题整改是否全部清仓见底;看是否建立健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风党纪教育和对党忠诚教育、以自我革命精神检视整改问题、激励党员教职工担当作为、坚持为群众做好事解难事、保持清正廉洁政治本色等方面的长效机制。

(三)围绕党的组织建设,重点检查选人用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一是着力发现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看是否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是否严格按原则、程序、纪律办事,职称评聘、评先晋级等工作是否公平、公正、规范;是否存在“一把手”说了算、徇私情等问题。

二是着力发现学校领导不担当、不作为,教职工不敬业、不称职等问题。

三是着力发现学校党组织建设方面问题。看是否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观念;是否在思想上重视、措施上得力、行动上落实,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是否存在党组织功能弱化,对发展党员等工作不重视以及“软弱涣散”的问题。

(四)围绕党的作风建设,重点检查整治“四风”问题情况

一是紧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看各校(园)对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措施是否执行到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带头转变作风、以上率下。

二是紧盯“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看是否存在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着力发现是否存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问题;是否存在不切实际的师生活动泛滥、教师负担重、学生课业负担重,对减负工作不重视等官僚主义问题。

三是紧盯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看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领导是否做到严格约束自己、要求自己;是否存在个人搞“特殊化”问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或影响谋取特殊照顾和利益等问题。

四是紧盯师德师风失范突出问题。看教职工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规定情况;是否存在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情况;是否存在收受学生家长礼品礼金等情况;是否存在违规操办谢师宴、升学宴及隐形变异操办乔迁宴、满月宴、“贺车”等喜庆事宜情况;看师德监督考核制度落实情况等。

(五)围绕党的纪律建设,重点检查党规党纪执行情况

一是检查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看是否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是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是否坚持原则、敢于斗争。

二是检查运用“四种形态”情况。看是否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苗头性问题早教育、早提醒。

三是检查强化日常监督情况。看是否坚持高标准、守底线,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是否加强教职工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真正把纪律挺起来、严起来。

(六)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

一是检查学校领导和关键岗位人员廉洁自律和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情况。要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注重发现学校领导存在的腐败问题及教职工存在的微腐败问题线索,注重发现在寄宿生生活补助、幼儿免保教费发放、营养改善计划资金使用等惠民政策资金落实中的问题线索。

二是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看领导班子是否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否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是否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积极实践“四种形态”,是否存在应当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的问题不报告不处置、不整改不问责等情况;是否存在党务公开制度不落实、内容不全面、程序不严格等问题。

三是检查单位资产、资金、资源管理情况。看是否存在擅自处置、挪用侵占、挥霍浪费固定资产等问题;是否存在单位财务管理中虚假列支、违规报销、大额提现、私设小金库等问题;是否存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雁过拔毛”、吃拿卡要等问题。

(七)加强对上轮巡察整改情况的巡察监督,重点检查上轮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看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是否主动认领之前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责任,带头落实整改;是否存在“过关心态”,整改主体责任旁落,把传导压力变为推卸责任;是否存在“新官不理旧账”,抓巡察整改严重脱节;是否存在“口头式”整改、“被动式”整改、“慢节奏”整改、“半截子”整改、虚假整改,甚至是边改边犯等问题。

四、巡察程序

常规巡察工作程序,依照《中共高台县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进行,重点把握好以下环节:

1.巡察准备环节。做好制定巡察工作实施方案、组建巡察组、巡察人员业务培训等工作。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召开巡察动员部署会议,拟定个别谈话提纲,协调进驻事宜,设置巡察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开通电子邮箱等。

2.巡察了解环节。紧紧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反腐败斗争6个方面情况进行监督,采取召开动员会、发布公告、民主测评、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受理信访、组织个别谈话、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或复制资料、抽查核实、走访调研、深入了解、重要情况报告等措施开展监督。建立整改问题台账、问题线索台账,提高巡察实效。

3.巡察报告环节。巡察组认真撰写巡察反馈意见,向局党组进行专题汇报,并就巡察发现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巡察反馈意见做到问题定性准确、问题定量精确、问题表述精练。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分类形成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报告,同巡察反馈意见一并提交局党组。

4.巡察反馈环节。局党组会议审核巡察反馈意见并向巡察组反馈审核情况,巡察组根据局党组会议审核意见修订完善后,经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发后向被巡察单位进行反馈。

5.巡察移交环节。巡察中发现的整改问题,形成整改问题台账报教育局党建办备案。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形成问题线索台账,经教育局党组会议审核后向县纪委监委移交。

6.巡察整改环节。被巡察单位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按照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要求限期整改落实。集中整改3个月后,向教育系统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上报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整改情况报告。教育局相关股室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

7.资料归档环节。巡察反馈问题集中整改工作结束后,教育系统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将形成巡察工作总结上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整理巡察工作资料,形成巡察工作档案,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保留涉案文件和材料。

五、巡察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强化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教育系统巡察工作组织领导,县教育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蔺增加同志为组长,万占虎、周文邦、魏亮、杨建新、刘海军同志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系统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巡察工作办公室,巡察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党建办,具体负责巡察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全系统被巡察的各学校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接受巡察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契机,精心组织实施,如实反映工作情况,积极配合做好巡察工作。各巡察组要加强与巡察对象的沟通协调,在不影响巡察对象日常工作的前提下开展好巡察工作。

2.公正巡察,实事求是评价。巡察组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方法,提高巡察工作质量。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对巡察对象作出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泄露、不扩散巡察情况和有关谈话内容,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利用巡察工作便利谋取私利。

3.抓好整改,注重巡察实效。巡察对象要将巡察工作当作促进工作的有效手段,通过查找问题、整改落实、总结经验、建章立制,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巡察结果将纳入各单位目标责任书考核内容,并作为领导干部评先评优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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