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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教育局关于聘任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兼职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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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17/2020-00037
文号
高教发〔2020〕26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教育局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高台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0-04-27 14:45:00
是否有效

各校(园):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公安部等10部委印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大力开展中小学生法治宣传和安全知识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师生尊法、学法、守法意识,培养学生自觉养成遵规守法和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努力构建平安和谐校园,有效保障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经县教育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研究,决定聘任秦海洲、张吉顺同志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法治副校长,聘任成鹏鹏、张进兵、殷长河、赵国燚、庄鹏、杨新亮、关德斌、陈武、李生光同志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法治辅导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任期限   

聘任时间从2020年4月到2022年3月。若交通安全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工作变动,由接应工作人员连续聘任,再不重新办理聘任手续。   

二、工作职责   

交通安全法治副校长、辅导员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帮助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进校园活动,开展交通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每学期为师生至少开展二次以上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   

(二)帮助学校制订和完善有关道路交通安全规章制度,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学校教学实际,开展交通安全法治警示教育活动,全面提高学生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三)协助整治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环境和交通安全配套设施,及时消除校园周边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  

(四)积极参与学校交通安全整治、平安校园创建、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活动,把依法治校工作落到实处。

(五)依法维护学校教学秩序和学校、学生的合法权益。

交通安全法治副校长、辅导员所在学校主要职责

(一)制定交通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学习计划和活动安排,并及时通知交通安全法治副校长、辅导员。

(二)组织学生开展主题班会等交通安全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交通安全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三)及时向交通安全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反馈学校交通安全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的开展情况,加强与交通安全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的工作联系。

(四)每逢学校举行重大活动,邀请交通安全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参加。

三、工作要求   

(一)交通安全法治副校长、辅导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担负起协助学校进行交通安全法治教育工作的责任,大力支持学校的交通安全法治教育工作,积极、主动、及时、认真地做好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法治教育工作。   

(二)学校要高度重视在校学生、幼儿的交通安全法治教育工作,切实落实教育管理的主体责任,认真研究分析交通安全法治教育工作的现状,把交通安全法治教育列入日常的教育教学内容,并根据学生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交通安全法治教育活动。要大力支持、密切配合交通安全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的工作,及时、主动地与交通安全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研究协商,共同做好学校交通安全法治教育工作。   

(三)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的作用,注重学校、家庭、社会的相互配合,积极探索新时期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附件:高台县教育系统交通安全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名单


附件:

高台县教育系统交通安全法治副校长、辅导员名单


高台县教育局

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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