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残联、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残联、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关于设立村残协专职委员(爱心助残员)公益性岗位助推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甘残联发〔2024〕1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密切联系残疾人、精准服务残疾人 ,深入实施爱心助残行动 ,发挥乡村公益性岗位在“促就业、兜底线、惠民生”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乡村振兴和爱心甘肃建设成效。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村社张贴公告,村民本人自愿申请,村委会申报、镇政府审核,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聘权得喜等17人为宣化镇村残协专职委员(爱心助残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拟聘人员花名册及相关资料上报,请审核。
附:高台县宣化镇村残协专职委员(爱心助残员)公益性岗位拟聘人员花名册
宣化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