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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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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78/2024-00049
文号
宣政发〔2024〕24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宣化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宣化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7-09 15:42:03
是否有效

2023年,宣化镇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目标任务,镇政府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聚焦主责主业,把牢法治建设方向。始终把法治建设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全镇重点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4次、听取汇报3次,有效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任务落地。

(二)强化理论武装,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将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和年度培训计划,建立健全以中心组专题学、干部讲堂带头讲、问卷测试定期考、人大代表执法督的系统化学法体系,持之以恒抓好理论武装。2023年共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以及业务法规等学习36场次,牢固树立起“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全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工作能力显著提升。

(三)突出责任落实,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全面落实党委议事决策规则,严格执行“三重一大”等集体决策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邀请镇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文件起草以及信访事项化解,为党委、政府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保障。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评查工作,评查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卷宗57本。强化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组织43名换证人员进行依法行政培训考试,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加强基层执法体系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行政执法公示三项制度,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

(四)紧盯关键重点,夯实法律服务基础。健全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聘请3名律师挂点担任17个村法律顾问,广泛开展“送法进万家”“田间小课堂”等活动,引导群众守法用法。扎实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建成公共法律服务站(室)18个,组建法治宣传志愿服务队17支,通过“以案说法”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53场次。广泛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创建市、县民主法治示范村10个,高标准建成法治文化示范广场、主题公园5个,以点带面、示范引领,全镇群众法治意识不断提升。

(五)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审批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梳理“最多跑一次”办事清单镇级62项、村级38项,镇村两级社保、医保、法律援助等便民服务事项全部实行“一站办理、一人代理、一窗受理、一网办理”。积极支持党内监督,主动配合省市县委巡视、巡察,全力支持镇纪委独立查办案件,有效提升党委、政府公信力。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组织镇人大代表围绕生态环保、食品安全等领域开展执法检查3次,主动接受社会、群众监督,督促各村定期公开“三务”,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基层治理体系。坚持以法治思维谋划平安建设,自觉践行“四下基层”工作机制,亲自介入处理复杂、疑难信访事项,贞号村土地纠纷及张金志、方三江等历史遗留问题已得到妥善化解。全面加强吸毒、涉邪等重点人员管控力度,全镇列管74名重点人员均落实帮教领导小组责任制,未发生个人极端事件。创新“民情民意收集机制”和民情民意“红黄蓝”三色处置模式,全面推行“一心两员三所+”多元解纷机制,推动“警调对接”“访调对接”,2023年共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57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年来,宣化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标对表上级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不强,依法决策的能力有所欠缺。二是行政执法队伍力量薄弱,缺乏专业性的技术人才,执法能力素质有待加强。三是法治宣传的载体形式不够丰富,群众法律意识有待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着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推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严格履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法定程序,牢固树立起法律至上观念,在发展经济社会事务、协调处理矛盾纠纷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树立法治政府的良好形象。

二是着力健全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全面落实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健全完善审核标准、审核流程、处置措施等配套规定,未经法制审核不提交会议讨论,不断提高行政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是着力规范政府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公开与行政行为有关的法律政策依据、办事流程及具体结果,做到行政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增强行政执法透明度。扎实推进乡镇综合执法改革,通过充实执法力量、强化业务培训、规范执法行为等方式,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四是着力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效能。积极拓展公共法律服务渠道,为群众提供“抬头能见、举手能及、扫码能得”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技能培训,增强其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四级七天调解法”正常运行的工作体系,推进联防联动联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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