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有效防范水旱灾害,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国务院《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精神,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充分体现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全力抢险,力保防汛抗旱工作取得实效,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全镇辖区内发生的水旱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
三、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
(一)镇防汛抗旱总指挥部
总指挥:陈振宙 镇党委书记
于吉元 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成 员:李 钰 镇人大主席
赵顺坤 镇党委副书记
许 丹 镇纪委书记
许三甲 镇政府副镇长
丁 艳 镇政府副镇长
公加龙 镇武装部长
张 璐 镇党建办主任
王高卿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马玉峰 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刘永红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朱建宝 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胡其龙 宣化派出所所长
陈 武 县交警大队宣化中队队长
万占勤 镇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许 波 县自然资源黑泉自然资源所所长
王吉明 宣化财政所所长
郑鸿焘 宣化镇畜牧兽医工作站站长
桑 有 宣化镇中心小学校长
赵建祖 友联水管所所长
赵国军 大湖湾水管所所长
李三鹏 宣化供电所所长
马兴平 宣化镇卫生院院长
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工作职责:
1.负责对全镇防汛抗旱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部署。
2.负责组织协调抢险救灾工作。
3.负责指导抢险救灾,设置避难场所,做好疏散点食宿物品的供应工作。
4.负责发布灾情信息,组织查灾、核灾,向上级报告灾情,接收、调拨救灾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
5.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许三甲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刘自兵、闫静蓉担任办公室成员。指挥部办公室主要收集灾情信息,及时向领导组汇报,做好下情上报;收集整理各种资料,为抢险救灾提供科学决策依据;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村、各单位的防汛工作;贯彻落实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成员单位:镇党政办、水管所、武装部、民政办、农技站、农经站、供电所、派出所、卫生院、畜牧站等。
1.镇党政办公室负责防汛抗旱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传达由防汛、气象等部门提供的天气预报、洪水警报和上级有关防汛抗旱工作文件;督促各单位抓好防汛抗旱救灾物资供应、调运和畅通保障等工作;做好汛情旱情收集、上报与发布,协助做好防汛抗旱动员宣传等工作。
2.大湖湾水管所负责防汛抗旱日常工作;配合县水务局每年组织开展汛前水利工程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上报镇党政办;按分级管理原则,协助县水务局审批水利工程汛期控制运用计划,加强水利工程管理,确保工程在核定标准内安全度汛;指导、帮助灾区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除险加固,制定抗旱措施、强化抗旱水源调配等工作。
3.镇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应急分队参与防汛抗旱抢险工作。
4.镇民政办负责协助灾区安置救济灾民,安排好灾民生活,并及时与防汛抗旱指挥部联络。
5.镇农技、农经等站所负责抓好灾后农业生产自救等工作。
6.宣化供电所负责灾区供电系统抢修,优先安排防汛抗旱紧急用电。
7.宣化派出所负责灾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在紧急防汛抗旱期间,按照镇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加强重点地区的治安管理;必要时实行交通管制,确保运送防汛抢险人员和车辆优先通行;及时处理破坏防汛抗旱设施、趁灾盗窃、哄抢、挑动群众械斗以及利用迷信蛊惑人心、破坏抗灾救灾等案件,并予以坚决打击。
8.宣化镇中心卫生院、卫生院和镇畜牧站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做好全镇人员、动物卫生安全等预防与保护各项工作。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1.汛情信息。镇党政办应及时接收县气象局或上级相关部门对当地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并将结果及时报送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相关成员单位和各村。
2.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工矿企业、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情况。洪涝灾害发生后,镇民政办、各村、各单位应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并对实时灾情组织核实。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镇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3.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情况。
(二)预防预警行动
1.暴雨洪水灾害预警。根据县气象局发布的暴雨警报,及时向全镇发布预报暴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
2.地质灾害预警。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地
质灾害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密切联系县气象、自然资源部门,相互配合,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3.干旱灾害预警。密切联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气象局监视天气变化信息,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防汛应急响应
(一)防范措施
1.一般汛情。镇党政办接到上级部门汛情报告,及时向镇党政主要领导汇报:值班领导带队值班,并向各村(单位)防汛机构及有关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通报汛情信息,根据上级要求下达防汛通知。
2.较大汛情。镇党政办接到县“两办”、防汛办较大汛情报告后,立即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气象信息;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上岗到位,密切关注气象变化及本镇情况,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变化情况;下发防汛通知,部署防御工作;组织指挥全镇防洪抢险救灾工作。
3.重大汛情。镇党政办接到各级重大汛情报告后,立即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气象信息;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上岗到位,及时跟踪上级部门播报降雨量及未来天气趋势与本镇汛情;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防御紧急通知,实行统一领导,按本预案分组实施。
(二)工作内容
1.组织指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做好各项协调工作,各村、各单位认真实施本预案。
2.信息发布。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向全镇发布上级相关部门发布汛情灾情、防汛紧急警报、强降雨等灾害性天气信息,本镇范围内有关汛情、灾情等信息上报。
3.预测预报。接收播报县气象局预报暴雨的时间、强度、量级和范围;接收播报县自然资源局预报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地点、强度和时间。
4.水利工程调度。强化本镇水利工程协调工作,配合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对全县水利工程实行统一调度。
5.物资、车辆调用。发生重大汛情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有权在全镇范围内根据需要调用防汛物资、车辆。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大局,主动配合。
6.人员物资撤离。各村、各单位要合理设置避难路线,按防洪预案组织转移受灾地段人员和物资;对重要物品、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处理。
7.信息播报。报道汛情、灾情必须及时、真实,综合性报道、向上级新闻单位和对外的报道,按有关规定审查后发布。
(三)组织分工
重大汛情时,成立抢险救援组、群众生活保障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基础设施保障组、社会治安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各组按职责分工开展抗洪抢险救灾工作。
1.抢险救援组
组 长:许三甲 镇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公加龙 镇武装部长
参加人员:镇应急管理所、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干部,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30人)。
主要职责:制订实施抢险救灾力量配置方案,调配救援队伍和装备,搜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组织救援人员和物资的运转;严密监视灾区火灾、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等次生灾害的发生,并采取有效措施。
2.群众生活保障组
组 长:许 丹 镇纪委书记
副组长:马玉锋 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参加单位: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宣化财政所、宣化水管所、宣化供电所、镇团委、镇妇联、镇工会
参加人员:陈玉叶、陈静芳、朱静、王慧、雷正连,宣化财政所、宣化水管所、宣化供电所全体干部职工。
主要职责:制订实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以及相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措施;组织调集、转运灾区生活必需品等救灾物资;在灾情前指导相关村社做好受灾群众(独居老人、留守儿童、住房隐患较大群众)的紧急转移和安置工作,做好疏散点食宿物品工作,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组织和统筹安排志愿者队伍参与受灾群众救助和帮扶等工作。
3.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
组 长:丁 艳 镇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闫雪丽 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参加单位:镇公共事务服务中心、镇中心卫生院、宣化镇畜牧兽医工作站。
参加人员:邢雁楠、陈文丽、马兴平,镇中心卫生院、宣化镇畜牧兽医工作站全体干部职工。
主要职责:负责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援队伍进入灾区现场,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做好伤员、灾区群众和救援人员的医疗服务与心理援助;制定实施灾后动物防疫方案,根据当地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开展相应重大的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
(五)基础设施保障组
组 长:邓延潇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副组长:许兴斌 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参加单位: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参加人员:韩鑫、高晶晶、夏建荣、雷兴禹、殷长本。
主要职责:协调、配合相关单位组织抢修通讯设施,确保防汛抗旱指挥部与灾区的联络畅通。
(六)社会治安组
组 长:王高卿 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副组长:胡其龙 宣化派出所所长
参加单位: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宣化司法所、宣化派出所、县交警大队宣化中队
参加人员:何磊、蒋丽思、田梦婷,宣化派出所、县交警大队宣化中队全体民警。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防汛抗旱应急的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七)后勤保障组
组 长:李 钰 镇人大主席
副组长:朱建宝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参加单位:宣化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党政综合办公室、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参加人员:宣化镇市场监督管理所、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镇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全体干部。
主要职责:迅速组织人员深入灾区,普查房屋等建筑物的损毁情况;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救灾物资调运分配工作。
(八)宣传报道组
组 长:赵顺坤 镇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张 璐 镇党建办主任
参加单位: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参加人员:银万伟、张玉峰、方娅楠。
主要职责:做好救灾宣传报道,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舆论,宣传救灾工作中典型事迹与模范人物,稳定人心,稳定社会秩序。
(四)应急保障
1.通信与信息保障。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抗旱的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
电话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2.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对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满足抢险急需。情况需要应及时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支援。
3.应急队伍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县组织建立的防汛机动抢险队和人武部组建的抗洪抢险专业应急部队)。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4.供电保障。宣化供电所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5.医疗保障。宣化镇中心卫生院、卫生院、镇计生站及畜牧站主要负责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6.治安保障。宣化派出所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五)救灾
1.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镇政府将派有关单位人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2.镇党政办、民政办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积极向上级民政部门争取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3.宣化镇中心卫生院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
4.各村、各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六)灾后重建
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应积极上报争取资金补助,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3.各村、各单位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特别要注重解决受灾群众的住房问题,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六、抗旱应急响应
(一)防范措施
1.水量调度原则。按防大旱、抗长旱的原则制订用水方案;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地表、后地下,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加强科学调度,分清轻重缓急,科学配置水源。水库调度要正确处理好蓄水和用水的关系,妥善处理生活用水、灌溉用水及环境用水的关系,优先保证全镇人民生活用水。
2.调度权限。镇党委、政府与县水务局协调负责调度。
(二)工作程序
1.轻度干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上级发出抗旱工作通知,要求各村、各单位做好抗旱准备工作,并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宣化水管所协助各村、各单位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工作,检修抗旱设备,制定具体抗旱对策和要求。
2.中度干旱。镇政府接到上级发出抗旱工作的通知,组织召开会议,提出相应抗旱措施,部署本镇抗旱工作;镇防汛抗旱办公室每10天向县防汛办及县“两办”上报旱情、灾情和抗旱工作情况和下一步打算;密切注意气象部门播报的气象、水雨情变化情况,配合县上有关部门部署人工增雨准备工作;配合县水利部门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对水利工程实施调度;宣化水管所、镇应急管理所、农技站等站所深入抗旱第一线,帮助解决抗旱中的实际困难,收集资料,统计灾情;镇民政办、财政所、农经站及时向上级争取资金持并下拨抗旱经费。
3.严重干旱。镇政府接到上级发布抗旱救灾通知,马上召开会议,紧急动员抗旱,进一步部署抗旱工作;立即组织农业、水利、卫生、民政、财政等单位组成的工作组分赴各地督促检查指导抗旱工作,帮助群众解决抗旱中的实际困难;防汛抗旱指挥部每周召开一次会议,每5天向县防汛办及县“两办”上报旱情、灾情和抗旱工作情况和下一步打算;密切关注气象部门发布的气象变化情况,及时向各村、各单位播报县防汛办提供天气形势、降雨趋势等预测预报信息;配合县水利部门做好水库的水资源统一调度工作,首先保证群众生活用水,加强水政执法工作,深入重灾地区,及时调处水事纠纷,办理水事案件;积极配合新闻部门利用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加强灾情报道和抗旱救灾的宣传工作;镇防汛、财政、民政等站所加强灾情统计,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争取国家特大抗旱补助经费。
(三)工作内容
1.组织指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行使全镇抗旱指挥权;发生严重旱情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有权在全镇范围内征用抗旱物资。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大局,主动配合。
2.信息发布。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配合上级防汛部门发布旱情和灾情信息;任何其他部门或个人未经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同意,不得发布有关旱情和灾情信息。
3.旱情测报。根据县气象局负责预报天气情况和有关气象信息,特别是中长期天气预测;镇防汛办负责上报旱情、灾情和抗旱工作情况。
4.新闻采访。报道旱情、灾情必须真实,并按新闻报道有关规定对外发布抗旱信息。
(四)应急保障
1.抗旱队伍。镇政府、各村、各单位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组织抗旱服务组织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生活用水、流动灌溉,维修保养抗旱机具,租赁、销售抗旱物资,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2.抗旱物资储备。各村应当贮备一定数量的抗旱物资。
3.供电保障。宣化供电所主要负责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五)救灾
1.发生重大灾情时,相关村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镇政府派有关单位人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2.镇党政办、民政办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积极向上级民政部门争取生活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镇农技站积极指导农民改种补种、调整种植结构。
3.宣化镇中心卫生院、卫生院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发生、传播和蔓延。
4.镇武装部组织各村成立灾后救助队,对人畜饮水困难的群众输送临时应急生活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