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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化镇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高台县宣化镇2020年11月20日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党内法规和法律规定,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全镇村“两委”换届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准确把握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这次村“两委”换届,正值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接续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节点,是村“两委”任期由3年改为5年、与县镇换届同步进行的首次换届,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开展村“两委”换届,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发扬民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统筹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不断优化村“两委”班子结构,提升整体功能,努力打造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建设幸福美好新宣化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换届工作始终,把牢正确方向,掌握工作主动权。强化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把人选资格审查关和选举程序关,严肃换届纪律,确保换届健康平稳有序进行。二是坚持依法依规。严格按照党内法规和法律规定组织实施换届工作,细化流程、规范操作,做到执行法律法规不变通、履行程序环节不走样、遵守纪律规定不放松。三是坚持民主公开。公开职位、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尊重党员群众意愿,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选出党员群众满意的村“两委”班子。四是坚持分类指导。紧密结合镇、村实际,强化分类指导、统筹推进,不搞一刀切;坚持“一村一策”、整体推进要求,按照先易后难的顺序开展换届工作,对矛盾集中、问题较多的村先整顿后换届。

(三)时间安排。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村“两委”换届与县镇换届在一年之内同步开展、适当错开,启动时间一般间隔6个月左右;按照先村党支部委员会、后村民委员会的顺序组织开展。全镇村党支部委员会和第十次村民委员会换届,于2020年11月中下旬启动,村党支部换届在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村民委员会换届在2021年2月底全部完成。

二、扎实做好换届准备工作

(一)成立换届机构。在镇党委的领导下,镇上成立村“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分村设立村“两委”换届工作指导组、督导组和纪律检查组(名单附后),负责指导和督查全镇村“两委”换届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各村也要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职责任务,配备专门人员,推动换届选举工作有组织、有步骤、有秩序地开展。

(二)开展摸排整顿。全面落实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要及时深入联系村开展调查研究,全面分析研判村班子工作状况、班子成员的公信度和党员群众对换届工作的思想动态等情况,摸清各村的户数、人口和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等基本情况,以及家族、宗族、宗教、恶势力等可能影响和干扰换届选举的情况。对选情复杂特别是宗族势力干扰、宗教势力渗透蔓延、信访矛盾突出等可能影响换届正常进行的难点村、重点村,镇换届工作指导组要关注指导,督导组要重点督查,联村领导要亲自深入联系村,广泛听取意见,全面掌握情况,逐个分析选情,找出问题根源,及早采取针对性措施,“一村一策”进行整治,切实做到整顿不到位不换届,确保不留“后遗症”。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镇党委与所有村“两委”成员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由镇党委书记和副书记共同谈,引导他们正确对待进退留转。

(三)制定换届方案。各村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换届工作程序、资格条件、选举方式、纪律要求和各阶段工作任务,制定换届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细化任务措施,明确推进要求,做到时间到天、任务到人。要制作村“两委”换届工作流程图和时间安排推进表,确保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的工作无缝衔接、有序推进。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村要充分利用QQ、微信等新媒体和开办宣传栏、书写黑板报、刷写标语、印发宣传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村“两委”换届的重要意义、政策程序、选人标准和纪律要求等,营造良好的换届舆论氛围。要高度重视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党员群众增强民主法治意识,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提高政治参与能力,自觉抵制宗派势力、家族势力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干扰和操纵,防止非组织行为的发生。

(五)培训业务骨干。按照分级培训的要求,镇上将举办村“两委”换届工作培训会,对指导和参与换届选举工作的人员开展集中培训。重点做好镇村两级负责换届选举工作业务干部、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副主任)的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换届选举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熟悉换届选举的工作程序和方法步骤。

(六)审计财务收支。坚持先审计再换届,镇党委、政府组织农经站对村干部进行离任或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审计财务收支、集体资产管理使用、债权债务、生产经营性和建设项目的发包和管理情况,以及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财务问题。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多年来遗留的一些突出问题,镇党委、政府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严肃认真的处理。审计结束后,各村要对财务收支和账目情况进行全面详实的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三、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

(一)严格人选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牢固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突出“双好双强”,注重把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公道正派、廉洁自律,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热心为群众服务的优秀人员选进村“两委”班子。要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人担任村党支部书记。

(二)拓宽选人视野。着眼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提升乡村治理服务水平,各村要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要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优秀大学生村官、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村医村教中推选村“两委”成员,对本村没有合适人选的,从镇机关党员中选派村党支部书记,切实做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

(三)从严审核把关。严把村“两委”人选资格条件关,认真落实资格联审机制,把牢底线要求,坚决杜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进入村“两委”班子,即:政治上的两面人,诋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阳奉阴违,敷衍塞责的;受过刑事处罚的;有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或破坏经营秩序、侵占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非法宗教的组织者、实施者、参与者;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家族势力干扰基层公共事务的;开展非法集资、高利放贷的;存在“村霸”或涉黑涉恶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的或违反党规党纪被纪委监委立案调查的;受党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限未满的;煽动、组织或参与非法上访的;非法串联拉票、胁迫蒙蔽群众或操纵、破坏选举的;搞封建迷信、参与黄赌毒、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道德品质低劣等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不赡养老人、抚养子女,使用家庭暴力的;不遵守村规民约,不履行村民义务的;以及现行政策规定不能进入村“两委”班子的其他情形。实行村“两委”成员近亲属回避,回避的近亲属关系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合理设置职数

1.村“两委”成员职数。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村党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至5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按照以下职数配备:利丰、利号、贞号、东庄、高桥、寨子、王马湾、宣化、蒋家庄、乐一、乐三、朱家堡村和上庄村设5名,站南、站北、台子寺和乐二村设7名。

2.定补村干部职数。定补村干部是指纳入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报酬的人员,一般包括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村文书等。根据省、市、县要求和我镇各行政村人口、地域面积、经济发展规模和承担任务情况,我镇定补村干部职数按照以下标准设置:

乐一和上庄村设2职,其中:设专职化村党支部书记1名、村民委员会主任1名(专职化村党支部书记兼任,不占村干部职数),副主任1名,村文书1名。

蒋家庄村设3职,其中:设专职化村党支部书记1名、村民委员会主任1名(专职化村党支部书记兼任,不占村干部职数),副书记1名,副主任1名,村文书1名。

利丰、利号、贞号、东庄、高桥、寨子、王马湾、朱家堡、宣化、乐三村各3职,其中:设村党支部书记1名、村民委员会主任1名(村党支部书记兼任),副书记或副主任1名,村文书1名。

站南、站北、台子寺、乐二村各4职,其中:设村党支部书记1名、村民委员会主任1名(村党支部书记兼任),副书记1名,副主任1名,村文书1名。

(五)积极稳妥推行“一肩挑”。积极推行村党支部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对于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的,一般不实行“一肩挑”。

(六)优化班子结构。注重把年龄轻、学历高、热爱基层工作的优秀人员选进村“两委”班子,大力改善年龄、知识、能力结构,实现年龄、学历“一降一升”,切实增强村“两委”班子的整体功能。积极推进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两委”班子中原则上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至少有1名妇女成员,确保100%的妇联主席进入村“两委”班子。村党支部委员新提名和继续提名人选形成老中青梯次配备。

1.村党支部书记队伍以45周岁左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为主体,其中35周岁以下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占一定比例,女性村党支部书记比例比上一届有所提高。新提名的村党支部书记人选应符合《甘肃省村级干部管理办法》规定的选拔任用资格条件,年龄一般在45周岁及以下,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继续提名的村党支部书记人选应符合《甘肃省村级干部管理办法》规定的选拔任用资格条件,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文化程度不符合继续提名条件,但致富带富能力强、在党员群众中威望高,目前没有合适接替人选,确需继续提名的现任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年龄应在55周岁及以下、文化程度应在初中及以上;对一些年龄55周岁以上、特别优秀的村党支部书记可以继续留任,放宽提名条件的按程序报批。专职化村党支部书记应继续提名为村党支部书记。

2.新提名的村党支部副书记,原则上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个别特别优秀的原则上年龄应在50周岁及以下、文化程度应在初中及以上。继续提名的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个别特别优秀确需继续提名的,原则上年龄应在55周岁及以下、文化程度应在初中及以上。

四、严格规范换届选举程序

在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顺序上,按照先村党支部、后村委会的顺序进行换届。

(一)村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

村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按照“两推一选”(即党员群众推荐、镇党委推荐、民主选举)程序进行,镇党委制定“两推一选”具体方案,经指导组审定,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后组织实施。

1.民主测评。镇党委指导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对现任村党支部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领导班子重点测评任期内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情况,以及党务公开、民主决策、自身建设的情况;班子成员重点测评任期内政治表现、服务能力、廉洁自律、党员群众满意度的情况。测评结果作为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的重要依据。

2.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班子结构合理的原则,以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将推荐情况及结果向镇党委汇报沟通。镇党委召开会议,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将推荐情况通报各村党支部。

3.资格联审和组织考察。村党支部结合党员群众推荐和镇党委推荐意见,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名单,上报镇党委。镇党委对考察对象进行初审,广泛征求镇纪委、派出所、卫生计生办、综治、司法、民政等单位意见建议,初审合格后报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联审。镇党委根据县委组织部的联审结果,组织人员进行组织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反馈各村党支部。

4.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村党支部根据镇党委考察情况,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研究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向镇党委呈报请示,并在辖区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结束后,无影响候选人预备人选问题的,镇党委及时作出批复。村党支部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由镇党委按规定报县委组织部审议,县委组织部批复镇党委后,镇党委及时批复各村党支部。

5.大会选举。村党支部接到批复后,按期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在党员大会上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上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镇党委批复,党支部书记按规定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程序

坚持法定程序不变通、规定步骤不减少、规范时间不缩减,确保换届选举依法依规进行。

1.依法推选产生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机构。依法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和委员5至7人组成,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提倡按照法定程序将村党支部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之间有近亲属关系的,应当有一方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

2.依法做好选民登记。针对城镇化加快、人口流动增强、户籍制度改革、易地扶贫搬迁等新情况,规范选民登记工作,加强与外出务工人员的联系沟通,杜绝错登、重登、漏登现象发生,切实保障村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民资格认定后,要在选举日前20日张榜公布。

3.依法提名确定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名额应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候选人名额应比应选名额多1至3人,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提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和考察后,按法定程序产生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的5日前,按照主任、副主任和委员顺序公布,以得票多少顺序排列。

4.候选人竞职陈述。竞职陈述在村民选举委员会的主持和监督下,由候选人在选举日前的介绍大会陈述、或在选举日的选举大会上集中陈述。陈述内容一般应包括候选人的基本情况、竞争职位及理由、治村设想、对待当选与落选的态度等内容。

5.依法组织投票选举。严密组织选举大会,做好选举日的投票工作。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组织和主持选举大会,依法按程序确定选举大会的各项议程。全面实行秘密划票制度,确保村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选举意愿。严格按规定要求规范委托投票,每一名村民接受委托投票不得超过3人,并有书面委托书,禁止投票现场临时委托。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确有必要使用流动票箱的,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投票结束后应立即公开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6.依法确定当选人。选举结果由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有效后当场公布,报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机构备案。

(三)村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

认真贯彻落实《张掖市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实施办法》,各村设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3名、设主任1名,原则上由村党支部纪检委员担任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敢于担当、群众公认,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依法办事能力,熟悉村内事务,其中应有具备财务、管理知识的人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报账员)、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民委员会换届同期举行,任期与村民委员会相同,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在村民中推选产生,推选程序与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程序一致。

加强村配套组织建设,以村“两委”换届为契机,带动包括共青团、妇联、民兵组织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在内的其他村组织建设,确保各类组织在党支部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健康有序运行。

五、从严执行村换届工作纪律

(一)严明换届纪律要求。始终把换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要强化宣传教育,广泛宣传村“两委”换届选举的政策纪律要求,加强对参与换届选举工作人员、“两委”班子成员、参与竞职人员的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教育,组织签订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候选人严格遵守换届纪律,采取合法正当方式有序参与竞职。

(二)严格换届风气监督。畅通换届纪律监督渠道,镇纪委将开通监督电话,设立监督信箱,由专人负责受理,对举报问题和线索逐一进行核查。紧盯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竞职演说、投票选举等关键环节,通过设立选举监督委员会和邀请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任村干部担任换届风气监督员等方式加强监督。严肃查处拉票贿选、扰乱换届秩序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强大震慑。

(三)积极防范化解风险。坚持底线思维,加强分析研判,做好工作预案,严防换届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对“村霸”等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宗教势力、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的,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妥善处理各类信访问题以及群体性事件,切实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做好舆情监测和处置。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综合考虑疫情防控需要,适时调整换届选举场地,优化领票、写票、投票等流程,防止在换届过程中出现疫情扩散风险。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村“两委”换届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强,涉及党员群众多、地域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及镇属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抓好任务落实,确保圆满完成换届工作任务。

(一)强化工作责任。全镇各村“两委”换届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牵头抓总的职责,各指导、督导工作机构要强化统筹协调,加强督促和指导;民政、纪委、宣传、司法、财政、农经、团委、妇联等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推进换届工作的整体合力。各村党支部和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全力抓好换届工作。联村领导和干部要把村“两委”换届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帮助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

(二)加强指导督查。镇上结合各村实际情况,选择条件较好的村先行开展换届,分类指导、分步实施,探索方法,积累经验。镇换届工作指导组要在全面指导的同时,协助难点村、重点村、后进村开展工作,镇上向所辖的每个村派驻换届工作指导组,加强全程指导,对换届工作的进度、措施、效果、问题跟进了解、随时掌握,对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和环节重点关注、防患未然。要把换届工作作为村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换届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不力、出现问题的村,要及时约谈有关责任人;问题严重的,要严肃问责追责。

(三)做好后续工作。换届工作结束后,镇党委、政府统一组织村“两委”新老班子交接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指导新一届村“两委”班子明确发展思路,制定任期目标,提出具体措施,并向党员群众公开作出任职承诺、廉政承诺和创业承诺。要扎实做好新当选村干部的培训工作,举办新任村干部专题培训班,提高他们履职尽责和服务群众的能力素质。进一步探索加强党组织领导的基层民主自治机制建设的有效途径,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建立完善村干部档案,做好换届选举资料整理归档工作,建立完善村干部档案和相关名册台账,及时变更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信息并更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全面推进村组织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各村要结合实际制定村“两委”换届具体工作方案,11月25日前报镇党政办和民政办审核。要加强上下左右的信息互通和沟通衔接,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报告。换届工作结束后,于2021年3月上旬向镇党委政府报送工作总结和统计表。

本《实施方案》中内容若有与中央和省、市、县有关规定精神不一致的,以中央和省、市、县的规定为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