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四、部门“三公”经费等预算安排情况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一、部门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主要职责,宣化镇内设4个党政机构及4个事业机构,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发展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0年度收入预算867.62万元,与2019年相比预算收入增加30.29万元,提高0.0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人数有所增加,人均公用经费得到调整人均增加1000元,并且在公用经费中增加了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7.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支出预算合计867.62万元,比2019年增加46.14万元,提高5.62%,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社会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增加。其中: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67.62万元。包括:1.一般公共支出723.57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93万元;3.卫生健康支出37.57万元;4.住房保障支出27.5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7.62万元,具体情况安排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度基本支出867.62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30.29万元,增长0.0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单位工作人员增加,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基本养老保险费等较上年增加。
(二)项目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预算0万元,与2019年预算0万元相比无变化。其中经济社会发展项0个,保障运转经费0个,其他项目0个。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预算数和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控制公车使用次数。
4.会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5.培训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
6.机关运行费93.0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4.84万元,增长18.97%,主要原因是单位日常支出增多,取暖费、差旅费等支出增加。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非税收入情况
2020年宣化镇涉及非税收入征收为基本户利息收入,预计征收3000元。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0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4.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5.8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8.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275.2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148平方米;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价值30.4万元;
2020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2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桌椅2.5万元,台式电脑4.2万元,复印机3.6万元,笔记本电脑3万元,其他办公设备8万元。
(五)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2020年度没有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