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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政策应知应会第四章乡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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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78/2025-00013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宣化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宣化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5-02-05 09:35:00
是否有效

第四章乡村建设

第一节村庄规划

1、村庄规划谁来编,谁来批?

答: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由乡镇政府组织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作为详细规划,报上一级政府审批。

2.村庄规划类型分为哪几种?

答:地方应当结合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实施,逐村研究村庄人口变化、区位条件和发展趋势,在村庄规划编制前明确村庄分类,依据村庄发展方向可分为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特色保护类、搬迁撤并类、稳定发展类和其他类村庄。除《青海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规定的分类外,各地方可结合实际增设不同的类型。

3、什么是村庄“通则式”规划管理?

答:对没有需求、不具备条件的村庄可暂不编制规划,可制定“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明确村庄建设边界以及“三区三线”、自然灾害风险防控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风貌特色等控制引导要求,纳入县、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依法报批后可作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依据,实现乡村地区空间规划管理全覆盖。

                第二节 村庄建设

1、如何开展村庄建设?

答:村庄建设活动主要在村庄建设边界内开展。村庄建设边界是引导村庄集中建设的边界线,是村庄各项开发建设的主要地方,一般建设不得超越村庄建设边界线。在村庄建设边界内开展建设的注意事项:要村委同意并且符合村庄规划的相关要求;村民建设住宅要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和农村集中居住区建设,要向区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2、村庄建设与永久基本农田有冲突的如何处理?

答:各项建设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在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和安排村庄建设边界时出现冲突的,村庄建设布局应尽量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政策的前提下,维持永久基本农田的整体性、连续性、稳定性和确保数量有增加、质量不降低、布局更加集中连片的要求,对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进行局部优化调整。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布局调整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什么情况下可不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答:在村庄建设边界外,具备必要的基础设施条件、使用规划预留建设用地指标的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不破坏历史风貌和影响自然环境安全的前提下,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时,可不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对于适用简易审批的村庄建设项目,使用集体建设用地开展建设的,项目单位无须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4、如何确定乡村建设入库项目?

答:入库项目重点是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项目,优先纳入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兼顾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改善项目。可主要从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农村道路、防汛抗旱和供水、清洁能源、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数字乡村、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农房质量安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等工程行动相关项目中选择确定。

5、乡村建设项目入库程序是什么?

答:单村实施项目,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县审定”的程序确定入库项目;跨村联村项目,原则上按照“村公示、乡公告、县审定”的程序确定入库项目。以上两类项目入库,行业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入库项目申报对公示公告时间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项目申报严格实行公示公告制度,村、乡镇、县每级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

7、各级建立年度乡村建设任务清单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省、市、县三级每年编制公布乡村建设任务清单,应将相关部门乡村建设重点任务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各级乡村建设任务清单应明确任务名称、主管部门、责任人、建设目标、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规模和建设资金来源等基本要素。

第三节  农村人居环境

1.农牧区厕所革命应遵循什么原则和要求?答:农牧区厕所改造应遵循宜水则水、宜旱则旱,水厕优先原则,总体要求是群众自愿、因地制宜、先建后补,摸排出的问题厕所今年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

2.对农牧区改厕补助范围和建设标准有什么要求?答:补助范围为:直通上下水管网的水厕、分户处理的水厕、双坑交替式旱厕。建设标准为:分户处理水厕化粪池一律使用预制或现浇混凝土技术(不得使用砖砌化粪池工艺),生活污水和粪污可一体化处理。双坑交替式旱厕为砖混结构或钢筋混凝土结构。 

3.农牧区改厕补助标准是多少?答:水厕最高补助总额不超过4200元,旱厕最高补助总额不超过3800元。问题厕所整改补助标准按实际整改建设成本据实给予补助,已失去整改价值,需重新改造提升的户厕按新建标准给予补助,瓷砖、地砖、照明等材料设备均不在补助范围内。 

4.厕所改造和验收分别有什么流程和程序?答:改造流程:群众申请→村“两委”初审并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定→预付前期资金→组织实施(自建或协建)→中期查验→完工验收→录入系统(资料归档)→拨付补助。验收程序:村社逐户进行竣工验收签字程序→乡镇一级对各村社的验收结果开展全覆盖审核→县级按不低于50%比例抽查验收→市州级抽查覆盖至所有改厕乡镇。 

5.农村生活垃圾如何整治?答:实行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输、县处理”的模式,充分利用市场经济的优越性,采用集中化处理和无害化处理,降低处理成本,实现可持续发展,建立市场运作的农村垃圾处理运行机制。

6.农村水污染如何整治?答:农村水污染的治理,应由政府进行总体规划,并督促各区(市)县城区和所有乡镇做好农村污水处理的规划,依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分步严格落实。在对饮用水水源的保护、科学规划水源区的同时,对水源保护区的排污口予以坚决取缔,从而预防和处理水污染事故。另外,应当加强各渠系、河道的整治。 

7.农村养殖户应建设的环保设施有哪些?答:养殖户需要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要求,建设相应的防雨、防渗、防漏设施,确保其正常使用,以防止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此外,建议采取干清粪模式(牛粪和尿液分别处理),因地制宜选用简便易行、低成本的粪污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方式,配套相应的处理设施设备。 

8.农村畜禽养殖废弃物如何处置?答:国家鼓励和支持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制造有机肥等方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 

9.哪些区域内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答: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人口集中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养殖区域。

10.农村生活污水如何处理?答:(1)集中处理模式:即将所有住户产生的污水集中收集,统一建设污水处理设施,通常采用自然处理和常规生物处理等工艺形式。(2)分散处理模式:即将污水按照分区进行收集,单独处理,通常采用中小型污水处理设备或自然处理等形式。(3)庭院式处理模式:该模式主要是针对单独的住户,建设三格化粪池。三格化粪池是将粪便的收集、无害化处理在同一流程中进行,由便池蹲位、连通管和分成三个相互连通格室的密封粪池组成。(4)就近接入市政管网模式:村庄污水接入市政管网统一处理模式,即村庄内所有农户污水经污水管道集中收集后,统一接入邻近市政污水管网,利用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村庄污水。 

11.农村环境整治生活污水治理的基本标准是什么?答:行政村实现“三基本”,即基本看不到污水横流,公共空间基本没有生活污水乱倒乱排现象;基本闻不到臭味,公共空间或房前屋后基本没有黑臭水体、臭水沟、臭水坑等;基本听不到村民怨言,治理成效为多数村民群众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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