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各镇政府信息公开>>宣化镇>>农村危房改造

购房有补助!高台又出新政策

字体:【 打印
索引号
620724078/2024-00045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宣化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宣化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6-05 09:45:00
是否有效

近期,高台县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出了新的购房补贴政策。小编特此梳理了此次新政策的相关要求、条件、补助标准和申报流程等,帮助大家尽早领到这项民生“红包”。

一、支持政策

县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购房人发放购房补助1万元:

1.在高台县城市规划区内购买首套刚需商品住宅;

2.改善性商品住宅(面积与原住宅面积最小差大于20平方米,多套房屋中最大住宅面积与新购住宅面积差在20平方米以上);

3.生育二孩以上(含二孩)家庭;

4.子女为父母购买孝老住房(房屋权利人为父母)。

二、补助标准

补助期限接续2022年阶段性住房支持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在我县城市规划区内购买商品住房的购房人,一次性补助1万元。

三、补助条件

1.购房人购买县城规划区内经政府批准建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依法取得商品房销售许可,并在有效期内的新建商品住宅。

2.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高台县2024年购房补助申请表》、网签备案合同、购房发票、首付款进账单及相关资料的购房人。

3.补助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申请审批

1.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填写《高台县2024年购房补助申请表》,向县住建局提供已备案购房网签合同、购房发票、银行进账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进账单、购房者身份证以及结婚证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2.县住建局审核后予以公示。

3.公示无异议后拨付补助资金。

4.领取补助资金后原则上不予退房,符合法定退房条件的,应退还补助资金后再办理网签合同撤案手续。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