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以下简称“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切实加强我镇草原生态保护建设,促进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甘肃省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甘财农〔2022〕4号)、《关于调整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标准的通知》(甘财农〔2022〕43号)、甘肃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甘财农〔2023〕137号)和《高台县落实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方案》确定的草原禁牧面积,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理念,按照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着力抓好“两大工程、五大行动”的总体工作思路,以保护草原生态、加强草原建设、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以加强基本草原管理、规范草原承包经营制度为基础,以强化草原执法监督为保障,以加强草原监测为支撑,全面落实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为推动我镇畜牧业发展方式转变,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保护生态,协同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巩统筹推进草原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坚持生产生活生态协同发展的原则,既要保护好草原生态,又要通过转变发展方式,推动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
(二)政府主导,明晰职责。各级政府是政策落实的责任主体,负责政策细化、动员部署、绩效评价等,相关部门负责完善机制、监督管理、政策实施等,进一步明确农民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全面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农民直接受益。
(三)夯实基础,完善制度。全面落实各项草原保护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基本草原划定、草原承包和草原信息管理等工作;加强草原监理监测,健全绩效评价制度,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构建政策落实长效机制。
(四)封顶保底,注重公平。充分发挥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的引导促进作用,根据各村草原面积、草畜产业和生态功能等情况,确定符合各村实际的补奖标准及方案。各村要参照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和各自实际,既要避免补贴过高“垒大户”,确保政策公平、公正、公开,做到政策实施全程透明,防止制造新的矛盾。
(五)明确责任,稳步实施。坚持任务落实、资金发放、建档立卡、服务指导、监督管理“五到户”,确保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资金、任务、目标、责任“四到镇”,逐级建立目标责任制,严格执行政策要求,不得突破政策底线。进一步明确镇村两级的责任,因地制宜,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分级落实,稳步推进补奖政策。切实加强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任务落实到位。
三、任务目标
通过实施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全面落实草原禁牧制度,完善基本草原划定和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减轻天然草原放牧压力,遏制草原退化趋势,促进草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巩固草原保护建设成果;转变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加快草牧业发展步伐,促进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用政策资金支持舍饲养殖小区、标准化规模养殖、人工种草及饲草加工转化项目,增强畜产品生产和供给能力,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稳步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促进草原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四、主要任务和要求
(一)核定禁牧区域和面积
按照国家“对生存环境恶劣、退化严重、不宜放牧以及位于大江大河水源涵养区的草原实行禁牧封育”的要求,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中划定的核心区草原和退化、沙化、盐渍化严重的荒漠半荒漠草原实行禁牧封育。全镇基本草原面积为63.3091万亩,全部划定为禁牧面积。各村要以核定的禁牧面积为基础,以户为基本单元,在与上一轮政策禁牧面积和范围合理衔接的基础上,确定第三轮政策禁牧区域和面积,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户。每年要对分解到户的任务进行逐户逐地复审,确保农民的草原承包面积、禁牧面积与实际地界相一致。
(二)落实禁牧措施
各村禁牧草原划定工作完成后,根据县人民政府发布禁牧令,设立草原保护标志和界桩、护栏、标牌等设施,公示禁牧要求。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按照《甘肃省草原禁牧办法》的规定,细化禁牧方案,明确禁牧要求,制定违反禁牧规定的处罚措施,层层签订禁牧管护责任书,严格落实禁牧制度和管护责任,完善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完成禁牧任务。
(三)兑付禁牧补助资金
根据国家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的规定,对全镇63.3091万亩的禁牧草原,利用中央财政下达的禁牧补助资金对禁牧户给予补助。禁牧期满后,根据草原生态功能恢复情况,继续实施草原禁牧。我镇是西部荒漠区,禁牧补助标准为3.56元/亩。对落实禁牧措施、实行禁牧管护的村、农户,在监测达标、检查验收、核实造册、村级公示的基础上,通过户主社保卡,将禁牧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户。
(四)加强档案资料管理
对划定的禁牧草原要逐级填报禁牧草原登记汇总表,编绘《禁牧草原分布图》。对开展禁牧工作形成的图表、文字、数据等资料信息,建立数据库,由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归档保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上成立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领导小组,负责全镇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落实工作,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健全完善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工作规程和绩效考核制度,规范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设立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人员,负责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落实的具体工作。各村要根据全镇总体方案,结合本村实际,制定分配计划及标准。计划经镇落实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批复实施。
(二)加强基础工作。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涉及的禁牧草原,全部划定为基本草原,镇政府将对划定的基本草原进行公告,明确面积和四至界限,设立保护标志,统一绘图建档。各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基本草原划定制度建设,采取有效措施,对基本草原实行最严格的保护,严守草原生态红线;继续按照“权属明确、管理规范、承包到户、长期不变”的原则,以全面承包到户或联户承包等方式,明确草原权属及用途;加强“两证一合同”(草原使用权证、草原承包经营权证和草原承包经营合同)签发管理,做到承包草原地块、面积、合同、证书“四到户”;加强技术培训,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新旧两轮政策数据衔接,及时规范填报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管理信息系统各项基础数据,实现草原信息电子化管理。
(三)加强宣传动员。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介和手段,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实际的宣传动员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营造落实补奖政策的良好环境。要注重听取农牧民群众的意见建议,让他们了解政策的内容,领会政策的精神实质,明白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切实增强政策实施的透明度,保证政策平稳过渡和全面落实。
(四)加强资金管理。各村、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严格执行国家补奖资金管理办法,规范补奖资金的使用管理,严防挤占、挪用、截留及冒领;认真编制补奖资金分配方案,设立补奖资金专账,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核实造册、村级公示、检查验收、兑现发放等程序,通过农户社保卡及时将年度补奖资金足额发放到户,并在卡折中明确政策项目名称,确保补奖资金发放对象、发放金额零误差。镇纪委要加大对补奖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根据省贯彻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意见,村级草管员工作报酬由县财政安排补助资金解决。
(五)加强绩效评价。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采取定期检查、适时抽查和跟踪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政策任务和资金落实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切实保护和巩固政策实施成效,确保政策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六)加强草原监管。各村要健全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将禁牧与治理、放牧与舍饲和资金兑付工作紧密结合,确保补奖资金发挥实际效益。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监管职责,镇有分管领导、专兼职干部负责督促检查,村有干部负责、村级草管员日常管护草原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村级草管员的监督管理。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要加强草原征占用审核管理,对基本草原实行严格保护,严防乱征滥占草原,切实维护农民承包经营草原的合法权益和草原生态安全。
附件:1.新坝镇2024年落实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领导小组名单
2.新坝镇2024年落实第三轮草原补奖政策基本草原、禁牧面积及补助资金表
附件1
新坝镇2024年落实第三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张月萍 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成 员:秦 裕 镇人大主席
高学磊 镇党委副书记
陈 耀 镇党委副书记(挂职)
王 振 镇纪委书记
张瑞峰 镇政府副镇长
陈立红 镇政府副镇长
肖文军 镇政府副镇长
张建华 镇武装部部长
王 飞 镇党建办主任
殷占海 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镇政府分管副镇长陈立红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殷占海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