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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台县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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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84/2023-00032
文号
关键词
缴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档次;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档次;渠道;甘肃省;缴纳
发布机构
高台县新坝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新坝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2-17 15:16:29
是否有效

高台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全面展开,为方便广大城乡居民及时参保缴费,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凡具有高台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自愿参保。

二、征缴标准

缴费档次: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缴费标准目前设为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十四个缴费档次,参保人员可以根据收入情况自愿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由县财政每人每年为其代缴100元养老保险费;对农村计划生育“两证户”家庭父母(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节育户),县财政每人每年为其代缴30元的养老保险费,剩余部分由个人缴纳。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的通知》(甘人社通〔2023〕17号),2023年1月1日起,对愿意提高已缴费年度缴费档次标准的,参保人可按已缴费年度或当前年度缴费档次标准进行补缴,但同一个缴费年度内个人缴费总额不得超过当前年度最高缴费档次标准。补缴提高当前年度缴费标准的,按最终个人缴费总额相对应的缴费档次享受政府补贴;补缴未缴费年度或提高已缴费年度的个人缴费不享受政府补贴。对达到国家规定的待遇领取年龄但存在应缴未缴养老保险费的,从参保人足额缴费后的次月起计发待遇。参保人待遇核定后,不允许补缴或变更缴费档次。

三、征缴时间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10日。

四、征缴方式和缴费渠道

2023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仍由税务部门征收,主要缴费方式及渠道如下:

1.线下缴费。缴纳当年养老保险费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直接在农业银行或农商银行各网点进行缴费;到龄补缴养老保险费的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镇政务(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后再缴纳养老保险费。

2.线上缴费。缴费人可通过手机自行下载安装农业银行、农商银行手机APP进行缴费;通过微信城市服务中的“甘肃社保缴纳”功能办理缴费;通过微信小程序“甘肃税务社保缴费”办理缴费(在微信搜索功能区搜索该小程序,首次使用需绑定当前微信用户账号,缴费后可查询缴费结果、打印缴费证明);通过支付宝地方在线服务中的“居民养老缴费”功能进行缴费。参保缴费人员通过线上各缴费渠道成功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普通缴费业务后,应自行对相应缴费渠道的电子缴费凭证进行截屏或打印。

五、温馨提示

1.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参保缴费人员尽量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缴费业务。

2.参保人员在银行柜台缴费的,可在缴费银行查询或打印缴费凭证;线上渠道缴费的人员可通过缴费渠道查询缴费记录,自助办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咨询电话:0936-6629739

税务缴费咨询电话:0936-6669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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