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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上村村规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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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20724084/2024-00048
文号
关键词
发布机构
高台县新坝镇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责任部门
新坝镇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4-26 14:12:58
是否有效

为推进我村民主自治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村风民风,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助推乡村振兴。依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经我村村民会议通过,特制定本村规民约,作为全体村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一、社会治安方面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学法、知法、守法,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法律尊严,讲正气,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3、崇尚科学,积极培育和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4、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5、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6、严禁制作、储存烟花爆竹;经销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

7、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8、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敞放猪、牛、羊等牲畜。

9、严禁赌博、严禁吸毒、贩卖毒品等,严禁私自种罂粟。

10、主动管理好自家房前屋后,保持庭院洁净美丽,严禁私搭乱接,严禁乱堆乱丢,严禁乱停乱放。倡导垃圾分类处理,实施垃圾不落地清运,严禁随意倾倒垃圾、偷排污水。

11、畜禽养殖户要做好粪污的收集、除臭灭蝇、清运工作,不得随意乱堆乱排,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由村委会责令及时整改,造成环境污染的,报请环保部门依法处理。   

 12、严格实施耕地保护政策,严禁弃耕撂荒、破坏性耕作、严禁使用剧毒有害农药,逐步减少使用化肥,禁止焚烧秸秆、垃圾。

13、严格按村庄统一规划审批建房,严格一户一宅制度。严禁未批先建、少批多建、建新不拆旧,不得挤占、堵塞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不得损害四邻利益,坚决遏制违法建筑。                             

14.严禁参加邪教组织。

15.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村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16.所有村民外出务工时,均需向村委会报告外出情况,方便有事时及时通知。

17、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18、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19、本村的河道、湾塘及个人所有、使用的机井、平塘等水利设施,应设置警示标志、安全防护措施,加强防溺水知识宣传教育,严防溺水。

20、严格实施耕地保护政策,严禁弃耕撂荒、破坏性耕作、严禁使用剧毒有害农药,逐步减少使用化肥,禁止焚烧秸秆、垃圾。

21、严格按村庄统一规划审批建房,严格一户一宅制度。严禁未批先建、少批多建、建新不拆旧,不得挤占、堵塞消防通道等公共区域,不得损害四邻利益,坚决遏制违法建筑。                             

二、村务管理方面

1.所有村民均需加入村级微信事务群,及时关注群内消息,参与村集体事务工作。

2、村内兴办公共(公益)事业建设所需筹资筹劳,实行“一事一议”制度,由村民会议或户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经“一事一议”决定兴办的公共(公益)事业建设及相关筹资筹劳事宜,必须人人参加,户户参与,不参与投工者,按当地工价折资兑现。

3、任何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和变更村集体或他人的土地使用权。

三、村风民俗方面

1、大力弘扬孝老敬亲、家庭和睦、邻里和谐等优良风尚,倡导相互沟通、谦让包容、互尊互助。

2、倡导厚养薄葬,推行文明治丧,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村庄周围、耕地内乱埋、乱葬。

3、一般性家庭纠纷或邻里纠纷,鼓励由社内先行处理,必要时由村调委会处理。严禁无原则、无休止纷争。表达利益诉求要依法理性,严禁无理缠访闹访、非法越级访。

4、婚事新办。本着- -切从简的办事原则,在尊重传统习俗的前提下,倡导订婚结婚次过, 彩礼最高不超过5万元,婚礼随礼最高不超过200元。婚宴仅限于男女双方亲友,不上高档菜,减少浪费。婚宴每包烟不超过10元,每瓶酒不超过100元,单桌不超过2瓶。婚嫁当天酬谢亲友,一次办结 ,过后不补。提倡自办传统婚礼,不搭建彩门,不请乐队,车辆不超过16辆,不用豪华车辆。不燃放礼炮,不占用人行道等公共场所,不妨碍公共秩序。

5、丧事简办。树立厚养薄葬的孝道理念,反对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不在街道边搭建灵堂,不在沿街高音扰民、燃放鞭炮、抛撒祭品等,以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提倡丧事天数不超过3天,鼓励相互帮助。提倡尊重地方习俗,采取播放哀乐的祭奠方式。不修建豪华墓地,倡导生态文明、绿色环保的殡葬新风。丧事参照婚事招待标准。

6、小事不办。 构筑清新简约的人际关系, 自觉做到生孩、 升学、当兵、过寿、购车、乔迁、住院等一律不收礼。 提倡在亲友间通过送鲜花、发微信等方式表示祝贺,通过一杯清茶、一声问候等方式表达谢意、纯洁感情。狠刹攀比之风、奢靡之风,借机敛财和挥霍浪费之风。

7、恶俗禁办。反对喜事滥发喜柬、过度“闹喜”等恶俗陋习,禁止喜事在公共场所乱贴红纸、丧事在出殡沿线抛撒纸钱和大量燃放烟花鞭炮。加强丧葬活动管理,禁止红白事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的行为。移风易俗,倡树新风,从每名党员干部带头做起,从每一个人做起。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积极践行文明新风,让文明新风吹遍全村每一个角落,让每个家庭早日致富、奔向小康。

8、实行村民学法制度,促使每位村民都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坚决同黑恶势力作斗争。村民之间要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诽谤他人,爱护公共财物,支持公益事业,及时缴纳水费、卫生费,不得损坏村社道路、机井、给排水设施、绿化带、村级阵地、文化广场、农家书屋、健身器械、路灯、公厕、垃圾池(箱)等村级公益性设施。

9、独生子女户原则上不得办理与父母分户手续,年龄18周岁以上二兄弟分户须首先妥善解决老人赡养、财产继承等问题。

四、环境整治方面

1、提倡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早睡早起。每天起床后家庭成员分工协作对室内进行整理,洒扫庭院,侍奉老人起居。村民要定期清理自己房前屋后、耕地、沟渠、田间道垃圾。做到垃圾不乱倒,粪土不乱堆,污水不乱流,柴草不乱放,地膜及时清,垃圾要分类,垃圾杂物不焚烧,猪圈、牛栏、厕所等勤清理,以免臭气、脏水污染环境,房前屋后不积水,路沟处处要疏通。若在上级部门及镇村生态环境整治督察中发现上述问题,经督促不及时整改者,一经红黑榜公示,由村社雇人进行清理,清理费用由农户自行承担。

2.每月社里开展环境卫生自查检查,每季度村上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检查评比,卫生检查按照“示范户”“一般户”“整治提升户”三个档次在农户门前张贴标示,对不参与卫生评比、不配合环境整治和连续三次评比为“整治提升户”的农户,在村社红黑榜和村民微信群进行通报批评,其家庭成员当年不得评先树优。

3、保持村容整洁和道路畅通,不准挤街占道,私搭乱建;不乱摆乱卖,乱停乱放。

4、建房应服从建设规划,经村委会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统一安排,不得擅自动工,不得违反规划或损害四邻利益。

5、禁止非法占用耕地私搭乱建,禁止乱采乱挖沙。

6、畜禽养殖户要做好粪污的收集、除臭灭蝇、清运工作,不得随意乱堆乱排,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由村委会责令及时整改,造成环境污染的,报请环保部门依法处理。

本公约适用于全体村民,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违反,将被全村通报,并酌情减少直至取消相关普惠性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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