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改善全镇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全力打造“干净、整洁、和谐、秀美”的乡村风貌,推动村庄从干净整洁向宜居美丽提档升级,根据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改善村庄生产生活生态条件,加快推动村庄环境从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迈进,全域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体水平,基本实现村庄内垃圾不乱堆乱放,畜禽粪污、农膜尾菜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得到有效治理,土堆柴草杂物堆放整齐,无保护价值的残垣断壁基本清除,村庄绿化美化水平提升,房前屋后和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农户庭院及室内整洁卫生,长效保洁机制健全完善,村民清洁意识普遍提高,文明卫生的生活习惯逐步养成,人居环境舒适度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
二、工作任务
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美乡村示范创建等活动的开展,根据各村环境卫生现状以及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有力时节,动员和组织群众集中开展村庄清洁大扫除活动,彻底清理整治环境卫生顽疾痼疾。
(一)解决村庄卫生差的顽疾。彻底清理整治生活及建筑垃圾堆积点、简易垃圾填埋点、零星散落垃圾和卫生死角,全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按照柴堆草垛下房出院的要求,彻底整治乱堆乱放现象,与农户院落分离、与居民点分离,做到规范堆放、有效利用,杜绝火灾隐患,提升村容村貌。对畜禽粪污进行发酵堆肥还田,有效治理粪污乱堆、乱放、乱倒、乱排等现象。
(二)解决村庄面貌差的现状。按照清理拆除、修缮改造和保护并进的原则,结合2024年生态地灾搬迁房屋拆除工作,对重点道路沿线废弃房屋和残垣断壁情况逐村逐户进行摸底清查,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依法依规推进整治。对残垣断壁、老式坑厕,存在安全隐患的各类建筑物以及废弃养殖窝棚、柴草棚、废弃圈舍等影响村容村貌的各类建筑物进行拆除;对于已破旧,但位置合适且实际需要的建筑物,要尽快组织进行修缮完整。
(三)改变面源污染多的局面。全面清除道路沿线、河道沟渠、房前屋后、田间地头的废旧农膜、农药瓶(袋)、蔬菜尾菜、病死畜禽、农业投入品包装物等农业生产废弃物。各村要积极进行枯死树木清理工作,引导农户禁止焚烧秸秆、地膜,严禁在辖区内出现点火冒烟现象。紧盯种植基地、流转大户,及时处理废弃地膜,加强尾菜处理利用,严查随意乱堆尾菜、焚烧地膜等污染生产生活环境的违法行为。督促养殖户开展粪污清理工作,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严防造成环境污染和疫病传播。
(四)转变乱搭乱建的观念。按照“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的要求,对不符合村庄建设规划,未经批准擅自在农用地或者农村建设用地上修建大棚房、圈舍、房屋等各类建筑物,违规占用公共空间和违规占道的私搭乱建临时构筑物、影响道路通行的障碍物进行拆除。规范户外广告牌匾的设置,尽量体现乡风文明格调。全面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经营等行为。严禁在建筑物以及房屋之间、空地、绿地等公共区域违法建房、私搭乱建、停放废弃车辆;严禁在房前屋后擅自扩建、搭建、改建任何建筑物;严禁占道经营。严禁占道经营、摆摊设点,出店经营;严禁在店面、门头搭建各类占道雨篷、太阳伞等;严禁乱停乱放各类车辆。
(五)遵守巡林巡河的职责。严格落实河长制职责,以村庄周边、房前屋后的河道沟渠为重点监管巡逻,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防止形成黑臭水体,确保农村水环境安全。履行林长巡林任务,做好林带垃圾清理,制止群众破坏、砍伐、焚烧林木现象,引导群众养成爱护林带林网的良好习惯,实现农、林、环保和谐发展。
三、实施步骤
从2024年10月开始,各村(社区)积极开展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一)动员部署(2024年10月1日至10月12日)。充分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召开村民大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为开展整治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
(二)集中排查整治(2024年10月12日至2025年2月28日)。全面开展“三清一改”,各村要结合实际,抓住关键节点,充分利用秋冬季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的有力时节,对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确定行动目标、重点任务,明确整治标准,广泛宣传发动,建立问题台账、边查边改,落实责任分工,动员各方力量掀起工作热潮。扎实开展全覆盖、拉网式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彻底清理农村“三堆”,积极动员群众捡拾四处散落的地膜、农业投入品包装物等农业废弃物,实现村内公共区域、河塘沟渠、田间地头干净整洁。
(三)中期考核评估(2024年12月20日至12月30日)。为做好年终考核工作,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查专责组对各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进行中期评价,按照《南华镇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地核查评分表》进行实地核查和复核验收并完成结果汇总,作为各村生态环保及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年终考核依据。
(四)组织考核评价(2025年3月3日至3月5日)。各村要对照《工作方案》要求,对照核查评分表进行自评,形成自查评价报告和自评表,镇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督查专责组对各村人居环境提升工作进行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村进行督促整改,并形成工作通报下发各村,对整治工作中不积极、不主动,工作敷衍,整治效果不明显的村进行相应处理。
四、工作保障
(一)靠实工作责任。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作为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重要抓手,精心安排部署,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有力有序推进落实。严格落实包村领导、各村书记及集镇门户包保责任制,实现所有区域都有人抓、有人管,无死角、无盲区。同时,要以此次集中整治工作作为契机,认真查找短板弱项,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进一步改善村容村貌、清洁环境卫生。
(二)抓好问题整改。各村要对照《工作方案》,扎实开展整治工作,对发现问题要建立工作台账,实施清单管理、销号整改。要充分发动、带领组织群众参与“清洁村庄”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让建设整治成果更好惠及广大农民群众,切实提升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归属感。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村要充分利用大喇叭、“两微一端”等平台,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开展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和“四区四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及时总结推广一批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利用“红黑榜”评比制度,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形成“村村搞整治,户户比清洁”的良好氛围。各村要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积极开展“美丽庭院”“清洁家庭”“卫生家庭”等评选活动,发动广大家庭坚持每天打扫庭院内外卫生,实现院落干净整洁,杂物堆放整齐,村庄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四)强化督促指导。镇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整治工作督查专责组要紧盯整治工作的关键环节、重点任务,采取定期指导和随机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加强督导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五)落实奖惩机制。镇督查专责组将严格按照《南华镇高质量“清洁村庄”建设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实地核查评分表》对各村(社区)进行打分评比,评比结果将作为各村(社区)年终绩效考核以及市县考核评比奖励补助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