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村(居)委会,镇属各相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南华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南华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0日
南华镇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领导同志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全面落实全国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决彻底整治突出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镇政府决定自2月2日至5月10日,在全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典型事故教训,结合已经部署开展的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排查整改各领域安全风险隐患,以最严格的监管手段、最严谨的工作作风、最严厉的执法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追责,坚决防范遏制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春节、全国两会和“五一”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二、工作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范围覆盖全镇各村(社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排查消防、矿山(砂石料厂)、危险化学品(含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燃气、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以及涉及特种设备、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着重对事故多发易发、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完成整改的行业领域进行集中治理。
三、排查整治重点及责任分工
镇政府牵头,镇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队具体负责,各业务站所全力配合,各村(社区)、各企(事)业单位全员参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
(一)全面责任体系落实方面。对照《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33条实施意见、市委、市政府35条具体措施和县委、县政府37条具体措施,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安全生产体系的意见》、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系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的具体措施》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系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的具体措施》等文件有关要求,紧盯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任务,紧扣明责、履责、督责、问责的责任链条,全面排查整治镇村两级领导责任、业务站所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强化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压紧靠实,全面落地见效。
(二)省、市、县安全生产驻点包抓“百日行动”督导内容落实方面。重点排查整治省、市、县安全生产驻点包抓“百日行动”工作方案中明确的重点督导内容和九大重点行业领域具体工作职责的履职情况。
(三)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方面
1.消防领域。以防范冬春季火灾事故为目标,深刻吸取近年来特别是近期典型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南华镇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全面开展群众身边火灾隐患排查,严防冲击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事故发生。要全面排查不留死角盲区,覆盖每一家经营主体、每一个社会单位,既要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门点、医院、学校等“大单位”,重点排查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占堵生命通道、封闭安全出口、违法违规作业等突出问题;又要紧盯经营性自建房、沿街商铺、餐馆饭店、家庭作坊等“小场所”,重点排查违章搭建、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等危险行为。要突出薄弱环节加大排查力度,针对供港蔬菜基地、学校宿舍、仓储冷库等场所,重点排查占堵消防车道、消防水源不足以及监管责任不明确、管理培训不到位、安全意识不强、自查检查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
2.矿山领域。要严格落实《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严厉打击隐瞒工作面、安全监控系统造假、违规分包转包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针对镇域内非煤矿山(砂石料厂)重点检查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和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工作开展情况;边坡坍塌事故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矿山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风险预警演练、执行等情况;“四位一体”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
3.危险化学品领域(含烟花爆竹)。突出“两重点一重大”企业,排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风险研判承诺公告、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落实情况以及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学历满足要求、特殊作业安全管控、设备设施完好投用等情况;突出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检查是否存在无证储存、超许可范围储存、边建设边储存、安全设施和应急设施不完善,尤其要严查违规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情况;检查重大危险源问题隐患整改情况,防范重大安全风险、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升技能素质水平、提升智能化信息化管控水平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打击先建后批、边批边建违法建设行为和不按设计施工、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拒不整改的行为;检查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检查制度落实情况;烟花爆竹经营、存储、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排查整治经营超标违禁产品、“上宅下店”零售等违法违规行动。
4.交通运输领域。以坚决遏制交通事故多发势头为目标,以保障春运、长途客运、农村客运、危货运输为重点开展攻坚,重点排查“两客一危一货一面”及“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非法载客以及“大吨小标”“百吨王”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开展道路除冰除雪,保障行车安全;农村道路突出路口路段“三必上”“五必上”措施落实,强化变型拖拉机整治,从严治理货车、农用车、面包车违法载人行为等情况;客运企业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车辆动态监控情况;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情况;开展综合客运运营安全治理,强化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5.建筑施工领域。以防范起重机械倾翻,建构筑物、基坑、脚手架和模板支架坍塌、高处坠落、地下工程透水、冒顶、中毒窒息等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冬季施工安全管理,严厉打击建筑工程“三包一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开展攻坚。
6.燃气领域。严格落实《高台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防范燃气泄漏爆炸事故为目标,以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餐饮等公共场所和燃气具、燃气管道等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全镇开展燃气安全自查自纠,对非法违法行为实施严厉处罚。
7.工贸领域。对照《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法规标准要求,突出粉尘涉爆、涉氨涉氯等高风险领域,高温熔融金属、煤气、喷涂等高风险场所,有限空间、筒仓清库、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开展攻坚。
特种设备、文化旅游、电力等其他行业领域分别由相关业务站所根据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突出安全风险高的工作场所和作业环节,同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
四、检查方式
(一)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改。各村、各站所组织各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个体户)认真开展全面的自查自纠,将自查自纠贯穿到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各环节。
(二)各村及各站所各负其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各村及各站所对本村、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镇级领导包抓督导。包村领导和业务分管领导负责,对各村、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进行包抓督导,并配合省、市、县安委会“百日行动”驻点包抓组开展工作。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各业务站所要结合实际,立即安排部署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百日行动”,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措施要求、切实把安全防范责任压实到基层末梢、岗位人头。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安全职责,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要压紧压实安全责任,推动排查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二)强化工作实效。各村(社区)、各业务站所要全面排查整治重大事故隐患。要认真复查2023年以来国家和省、市、县历次考核、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台账式管理、清单式销号,按照“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员、定整改责任单位、定整改时限、定整改防范预案”的“五定”要求,不折不扣、保质保量完成整改,坚决杜绝虚假整改和纸面整改。
(三)强化督导检查。镇应急办、综合行政执法队牵头,要结合实际开展综合督导检查,严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情况、安全生产责任措施落实情况、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重点工作推进不力的要提请镇政府进行警示教育、约谈通报。
(四)强化执法问责。要始终盯住重点领域和重点场所,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安全生产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力度,始终保持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要严肃责任追究,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坚决“零容忍”,对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安全检查流于形式、边检查边发生事故、问题隐患严重的,依法追责问责,推动整治整改。